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项目供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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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项目供油工程建设单位(盖章):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编制日期:2024 年 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项目供油工程(铁路卸油站及专用线工程、机场油库工程、航空加油站工程、油车停放点工程、机坪加油管道工程、航油运控中心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昌市赣江新区昌北国际机场地理坐标铁路卸油站中心坐标(E1155238.923,N284947.101);机场油库中心坐标(E115546.787,N285019.552);航空加油站中心坐标(E11
2、5547.543,N28512.615);油车停放点中心坐标(E1155510.100,N28520.633);江西运控中心中心坐标(E1155411.700,N285049.344);机坪加油管线起点坐标:E115549.283,N285014.845,终点坐标:E1155529.422,N285227.28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5639 其他航空运输辅助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137 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中“供油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以及“147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中“其
3、他”;“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9”中“危险品仓储 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中的“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132 新建、增建铁路中 30 公里及以下铁路联络线和 30 公里及以下铁路专用线”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中国航油发202331 号总投资(万元)43407.65环保投资(万元)1202环保投资占比(%)0
4、.3施工工期3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90565.0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 1-1 污染影响类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类别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含以上污染物不开展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新增工业废水直排不开展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开展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
5、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不开展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不开展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附录 C。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场总体规划修编(2020 年版)审批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审批文号:民航函2020604 号规划环境影响
6、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昌北机场总体规划的相符性、与昌北机场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2020 年版)以 2030 年为近期目标年,2050 年为远期目标年,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机场范围规划。总体规划修编战略定位调整为“区域枢纽、江西对外开放的门户、综合交通枢纽、旅游机场”。以 2030 年为近期目标年,2050 年为远期目标年。规划范围为南昌绕城高速(G70)以北、昌九大道西南、西山以东范围内用地,规划用地约 2743 公顷。近期目标年 2030 年旅客吞吐量 4500 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 60 万吨,年客机起降架次 35.3 万架次。供油工程作为机
7、场的重要配套工程之一,本工程为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2020 年版)中的一个子项内容,项目的建设将持续为满足规划航空业务量增长的需求,与昌北机场总体规划具有相符性,项目用地均属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规划红线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受控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总体规划,并符合规划要求。2、与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符性、与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符性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提到,“依托昌北枢纽机场和便捷高效的航空运输网络,构建空中丝绸之路战略通道。以昌北机场为核心,大力提升昌北机场枢纽地位。加快推进国际、国内客运直达航线建设,加密南昌至乌鲁木齐、西安、厦门、昆明、南宁等国内
8、干线航班,巩固赣台、赣港航线,拓展东南亚航线,开通洲际航线,打通连接一带一路重点地区的高效便捷空中丝绸之路战略网络。积极推动中亚、西亚、南亚和东欧航空公司进入江西省发展客货运输。”3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高机场的旅客承载能力,进一步满足了“客货并举”航空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符合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3、与与“十四五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相符性民用航空发展规划相符性近年来随着昌北机场国际业务、货运业务、中转业务等不断发展,机场的战略发展方向也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2021 年 12 月),开创中部民航崛起新局
9、面,发挥中部区位优势,加快构建航空大枢纽大通道,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加快长沙、南昌等枢纽机场建设,强化辐射中部地区的服务功能。为响应国家号召,昌北机场的战略定位调整为区域枢纽机场。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昌北机场战略定位的实施。4、与江西省、与江西省“十四五十四五”规划相符性规划相符性江西省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聚焦构筑枢纽、畅通通道、完善网络,推进重大铁路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南昌米字型及部分设区市十字型高铁布局,构建一核四纵四横高铁网总体格局;加快干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构建一主一次七支民用机场布局;扩容繁忙通道、加强省际通道、完善纵向通道,构建以十纵十横为主骨架的高速公路网,提升普通国省道干线
10、公路等级和农村交通通行能力;加快建设两横一纵多支内河高等级航道和现代化港口体系。”该工程建设完成后可满足年 2175 万人次(国内和国际)航班运输的用油需求,可推动昌北机场民航运输业快速发展,使昌北机场向成为区域枢纽机场又迈进一步,因此,该工程与江西省“十四五”规划具有相符性。5、与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容性分析与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容性分析本项目除铁路卸油站外,其余均位于昌北国际机场范围内,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已纳入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铁路卸油站占地类型为物流仓储用地,可见项目用地性质与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6、与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与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
11、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 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 20191445 号),“在保障运输安全顺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新建及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建设等级和技术标准,经济适用配置站后设施设备。铁路专用线优先采用再用轨、再用枕,牵引供电可采用单路外部电源或单台牵引变压器等。办理煤炭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专用线,应配套建设绿色环保设施。不得随意采用设计上限标准和配置不相关的设施设备,从源头上降低专用线造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专用线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梳理提出了 2019-2020 年推动先行实施的一批铁
12、路专用线重点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将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和协调解决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对进展滞后的项目督促有关方面重点帮助协调推进。同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有关方面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尽快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本项目包括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铁路专用线自乐化站北咽喉引出,采用半径为 250m 的右偏曲线折向东后,接入改建后的卸油线,专用线现有全长 628.61m,本次扩建部分长度 443m,其中约 293m 位于扩建后的铁路卸油站内部,剩余约 150m 自铁路卸油站西侧延伸出至现有乐化线接驳,沿
13、途占地总面积约 5.31 亩,以机场建设用地为主,选址4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故本项目建设满足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91445 号)要求。7、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项目营运期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其中铁路专用线沿线 30m 内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 修正本)表 1 标准)。根据项
14、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目前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质量影响轻微。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分析本项目位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红线范围内,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地下饮用水源取水口,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经比对,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管控区。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南昌市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15、类水域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的 2 类区标准(其中铁路专用线沿线 30m 内为 4b 类区,其他区域为 2 类区;铁路干线两侧 30 米内区域参照执行“昼间 80dB、夜间 80dB”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区域例行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通过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废水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项目场界噪声昼夜间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
16、求(铁路沿线 30m内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 修正本)表1 标准要求),沿线 60m 内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相关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3、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负面清单查阅江西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赣发改规划2017448 号)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
17、知(赣发改规划2018112号),本项目不属于江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区域禁止建设内容。综上,经过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5、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 号)要求及结合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要求及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5准入清单的通知(洪环发202116 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5 个(其中 2 个环境管控单元属赣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分别是金桥乡沿赣新大道以东区域、儒乐湖核心区),
18、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面积占比较高、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 10 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8.85%。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各类产业园区,以及重点开发的城镇。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 60 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30.53%。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
19、控单元25 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50.62%。对照南昌市“三线一单”环境综合管控分区图,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临空组团,属于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洪环发202116 号)中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体内容见表 1-1。表 1-1 南昌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清单要求清单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相符性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无/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
20、要求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产业政策。不涉及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符合禁止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 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不得新建规模不符合各行业准入条件中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准入条件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艺的
21、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止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排放含磷、氮、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严格限制企业新建自制水煤气发生炉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不符合不得在赣江、抚河保护区范围内进行规模化畜禽养殖;不得在赣江和 抚河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去干流及鄱阳湖岸线 5 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 公里范围内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禁止在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外 1-3 公里范围内新建、改 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行业项目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类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
22、符合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以及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不位于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及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符合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不属于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符合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3、不得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符合严格限制“三磷”(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产业向本区域内转移本项目不属“三磷”(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产业符合不得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利用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
24、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利用等项目符合不得在农产品生产区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优化调整非甲烷总烃排放产业布局,原则上中心区域内不得再新建和扩建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大的有机化工、医药(化学原料药制造)、表面涂装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新建码头工程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内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以 省政府批复的采砂规划为依据)本项目不属于采砂项目符合不得在各县区划定的禁养区内设置养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殖场和养殖小区现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应逐步淘汰,严格 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不得
25、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现有岸线内的非法采砂活动、非法码头应开展专项 检查和整治,规范采砂行为和码头经营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在重金属污染防控红线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的总体规模,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投资项目。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禁止新建相关项目。现有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要严格执行涉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符合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实施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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