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能互补集中供热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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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四川梓潼经开区多能互补集中供热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梓潼力合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四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四川梓潼经开区多能互补集中供热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5-510725-07-02-967412建设单位联系人林*联系方式15157*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城南大道 266 号地理坐标(105 度 9 分 10.327 秒,31 度 36 分 26.64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
2、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梓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305-510725-07-02-967412】JXQB-0130 号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55环保投资占比(%)6.9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原有占地(不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表表 1-1专项设置情况原则表专项设置情况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型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
3、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天然气通过管道输送,不进行储存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2-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
4、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附录 C。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园区规划情况见下表。表表 1-2园区规划情况园区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审批机关审核文件名称审批文号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梓潼县人民政府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 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批复梓府函20209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见下表。表表 1-3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园区规划环
5、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审批机关审核文件名称审批文号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2106号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953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园区内。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前身为梓潼县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同意开展设立省级开发区的前期工作
6、(川发改经济综合函20111589号);2012年,经开区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 关于印发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2106号);201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川府函2014)128号),开发区规划面积4.17km2,产业定位为食品、轻纺为主,协调发展农林产品、电子机械产业。2019年,为适应新的发展需求和实现开发区可持续发展,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经开区进行规划修编,开发区面积由4.17km2增扩至11.60km2(含两弹城-长卿山旅游区2.476km2),产业定位调整为主要发展食品、生物医药、机械制造产-3-业,并于2019年8月16日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出具
7、的关于印发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953号),见附件2。本项目与经开区产业准入分析及制约因素分析见下表:表表 1-4 项目与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项目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关于印发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2106 号)入区企业环境门槛鼓励类食品、轻纺、电子机械以及农林加工行业。本项目属于园区集中供热项目,项目扩建新增 2 台燃气锅炉(一用一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不属于禁止引入项目,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禁止类(1)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界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满足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2)国
8、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的项目;(3)电子机械行业中禁止引入专业从事电镀、喷漆等表面处理工序的企业,禁止印制电路板的生产行业;(4)废水排放量较大或难处理的企业,如含前端脱胶处理的芦麻加工行业、皮革彝制行业、印染行业、制浆造纸行业以及废纸造纸行业、屠宰及养殖行业;(5)化工行业。允许类不属于上述鼓励、禁止行业类型,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的其它行业。关于印发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953 号)入区企业环境门槛鼓励类以食品、生物医药、机械制造为主的三大主导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链。本项目属于园区集中供热项目,项目新增 2台燃气锅
9、炉(一用一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不属于禁止引入项目,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禁止类(1)禁止引入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项目(除以动、植物为原料生产医药中间体或药物和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确定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级及以下的项目外)。(2)禁止引入抗生素发酵类药品制造、味精及柠檬酸的发酵制造、屠宰及养殖、有发酵工艺的白酒及酒精制造、制浆及造纸、含前端脱胶处理的苎麻加工、皮革鞣制、印染项目。(3)禁止引入专业从事表面处理、含前工序的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印刷电路板、显示器件及各类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4)禁止引入石油化工、炼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含焙烧的石墨
10、、碳素制品、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及各类核技术利用-4-项目。(5)禁止引入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准入、环境管理要求等禁止建设的项目。允许类原则上未被列入上述鼓励类、负面清单的属允许发展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切不可盲目引进项目,应注意按如下原则要求:(1)坚持“五不准”,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域、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准入园。(2)对一些无污染轻污染和经济效益好且发展前景好的项目,与园区规划产业不冲突的项目,应作为新兴产业扶持。对属资源综合利用,是产业链中的后端加工项目,符合循环经济特征的企业,园区应作为节能减排
11、的环保项目给予支持。(3)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4)在用水、节水、排水设计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标准达到或优于国家先进水平的项目。(5)园区不排斥主导行业的上下游及配套企业、循环经济项目以及与片区主导行业不相禁忌和不矛盾、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入驻。制约因素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梓潼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对规划实施形成制约。在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投运前,园区内新引入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至梓潼县工业污水厂处理(目前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已经运行,配套管网
12、全部铺设完毕),因此,无制约因素。符合园区内分布有南桥安置小区等居民区,配套生活区分布有现状企业,对规划实施形成制约。靠近南桥安置小区等居民区的工业用地不得引入高噪声及产生恶臭异味的项目,不宜布置有喷漆工艺及其他排放有机废气的项目。本项目东北侧距离南桥安置小区约 800 米,项目为园区集中供热项目,非高噪声项目,不产生恶臭,不涉及喷漆工艺,无有机废气排放。符合本项目为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属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在禁止引入行业内,因此,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13、5-年本)(2021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且本项目取得了梓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305-510725-07-02-967412】JXQB-0130号,项目代码:2305-510725-07-02-967412),见附件1,该备案文件同意本项目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项目与城市及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城市及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根据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
14、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梓潼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第0003207号)可知(见附件3),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3、与与四川省四川省“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川府发20222号号)符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12日印发的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开发区污染治理。逐步推进“一园一策”废气治理,完成省级及以上园区“一园一策”废气治理方案编制。对有条件的园区,鼓励建设废气集中处置设施、抑尘喷洒工程中心、集中喷涂工程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基础设施。推
15、进园区集中供热,支持开发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强化园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立健全覆盖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园区大气自动监测监控体系,提升园区大气环境管理水平。”本项目为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本项目为园区集中供热项目,项目建设符合项目建设符合 四川省四川省“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号)要求。号)要求。4、与与绵阳市绵阳市“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绵府发绵府发20234号号)符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13日印发的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优化调整能源结构。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6-
16、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全面深入实施电能替代,就地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等行业煤炭消费,推动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到2025年,力争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以及产能调整重大项目12个。加强涪江流域水电综合管理,加快推进唐家山水利枢纽、铁笼堡水库枢纽等重点项目,推动梓潼云峰风电等重大项目建成投用,统筹推动三台、盐亭、江油等地天然气资源开发。完善电力输送通道,科学布局城区、县域、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氢能加注站等。加快重要输气管道项目建设,构建“一环多放射”高压管网。”、“开展水泥、玻璃行业深度治理。推进水泥、玻璃行业开展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自动化技术改造升级,减少氮氧化物
17、、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深化无组织排放管控,鼓励有条件企业在料仓、堆场等重点涉尘区域设立颗粒物检测装置。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基本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料类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本项目为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本项目为园区集中供热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能源锅炉使用天然气能源,本项目的实施有利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园区分散小型于园区分散小型(燃煤燃煤、燃气燃气、生物质等生物质等)锅炉的替代锅炉的替代,同时燃气锅炉采取同时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装置低氮
18、燃烧装置,项目建设符合项目建设符合绵阳市绵阳市“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绵府绵府发发20234号)要求。号)要求。5、与梓潼县、与梓潼县“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梓潼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绿色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能源结构进一步清洁化,截至2021年底,全县共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1台,引进力合天然气分布式清洁能源项目,替代现有燃煤锅炉满足经开区内企业供热供能需求。”“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一)存在的问题绿色发展方式还需持续优化。全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能力和利用规模仍然
19、偏低,对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带来新的压力。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的理念尚未全面树立,低碳环保、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还需进一步普及”。“优化调整能-7-源结构。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全面深入实施电能替代,就地推进“煤改气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动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科学有序推进天然气天然气、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按照要求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力度。推动梓潼云峰风电等重大项目建成投用,完善电力输送通道,加快重要输气管道项目建设。”本项目为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本项目为园区
20、集中供热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锅炉使用天然气,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园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园区分散小型区分散小型(燃煤燃煤、燃气燃气、生物质等生物质等)锅炉的替代锅炉的替代,对天然气能源进行利用对天然气能源进行利用,同时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装置同时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装置,项目建设符合项目建设符合梓潼县梓潼县“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6、项目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合性分析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合性分析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
21、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川长江办202217号),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5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合性分析文件名称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涉及过江通道。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
22、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不在水产种
23、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符合-8-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未占用河湖岸线,项目选址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以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范围。符合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未在长江干支流设置排污
24、口。符合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属于生产性捕捞项目。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生产的产品
25、均未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高污染”产品名录,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允许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产业;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川长江办202217号第五条 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港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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