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眉工业园区光伏产业配套供气设施项目(二期)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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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甘眉工业园区光伏产业配套供气设施项目(二期)建设单位(盖章):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30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8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0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88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00七、结论.102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甘眉工业园区光伏产业配套供气设施项目(二期)项目代码2403-511400-04-01-248295建设单位联系人赖东海联系方式19938091151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
2、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康定大道 11 号地理坐标通威四期:厂外管道起点:103 度 44 分 44.662 秒,30 度 1 分 11.014 秒)管道终点:103 度 44 分 48.423 秒,30 度 1 分 12.269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8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中的其他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60m2(临时占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川投
3、资备【2403-511400-04-01-248295】FGQB-0038 号总投资(万元)1229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3.25施工工期9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表 1 判定,判定结果如下:2表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序号专项评价类别需要设置专项评价需要设置专项评价涉及项目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结论1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
4、为陆地管道运输,不涉及表中项目类别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2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为陆地管道运输,不涉及表中项目类别无需设置地下水专项评价3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项目位于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内,沿线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4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为陆地管道运输,不涉及表中项目类别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5、5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为陆地管道运输,不涉及表中项目类别无需设置噪声专项36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输送的介质为压缩氮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 调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需要设置专项评价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规划名称:甘孜-眉山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修编(2018-2035);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64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9】2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甘孜-眉山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召集审查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印发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0】71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与甘眉工业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甘眉工业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2020年9月25日
7、,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印发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0】71号)。因此,本次评价以甘孜-眉山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为准,具体分析如下:表 1.1-1项目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甘眉工业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相关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备注产业定位主导发展有色金属、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配套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本项目为工业气体运输管线建设,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相配套设施,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北区(一)鼓励类1、鼓励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环境友好的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产业。2、与规划区主导产业相配套产业,项目主要为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四期项目)和四川
8、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工业气体,项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容4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目为规划区主导产业相配套设施,且企业效益明显,生产过程中污染影响较小。(二)总体要求1、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列入国家严重产能过剩的项目(合法产能置换项目除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不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的项目。2、禁止引入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相容的项目。高端装备制造:禁止引入专业电镀;禁止引入排放含铅、汞、镉、铬、砷废水的项目。新材料:禁止新建多晶硅制造项目。3、禁止引入以金属原矿为原料的黑色金属冶炼项目。4、禁止引入危化品仓储项目。5、禁止新增重
9、有色金属冶炼项目,禁止新增电解铝产能。6、禁止新建水泥、平板玻璃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行业,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及用地布局规划,与园区入园门槛及清洁生产要求相符,符合园区环境准入要求。(三)分区管控要求1、北区:甘眉大道以北、工业大道以东、纵三路以西的地块、禁止新引入环境风险潜势大于级以上的项目。2、南区:禁止新引入环境风险潜势大于级以上的项目。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甘眉工业园区北区,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潜势大于级以上的项目。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主要为工业气体(氮气)运输管线建设,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相配套设施,选址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北区),项目符合甘孜
10、-眉山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要求。5其他符合性分析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第1号修改单),项目属于G5720陆地管道运输,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年2月1日实施),本项目属于其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之外,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了“甘眉工业园区光伏产业配套供气设施项目(二期)”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403-511400-04-01-248295】FGQB-0
11、038号)。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政策。1.2 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管线建设主要采取厂内架空和厂外直接埋地敷设,管道沿线不涉及耕地、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主要是施工期间表土、施工机械的临时堆存,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临时用地的性质为园区道路绿化用地。项目至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四期)供气管道施工方案取得了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同意(见附件 6)。项目东面厂界紧邻四川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界(以下简称“莱尔科技”),因此,项目至莱尔科技的氮气管道仅为厂区内管道,不涉及新增占地。根据自然资源
12、部关于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 号),本项目建设与临时占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6表 1.2-1 项目与临时占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符合性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自然资源部关于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二、临时用地选址要求和使用期限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使用临时用地时应坚持“用多少、批多少、占多少、恢复多少”,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使用后土地复垦难度较大的临时用地,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符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
13、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中申请条件、土壤剥离、复垦验收等有关规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城镇开发边界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期限应当与临时用地期限相衔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从批准之日起算。本项目管线穿越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施工工期为 1 个月,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两年,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建设单位负责对占用的临时用地进行恢复。项目施工方案取得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同意(见附件 6)符合三、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临时用地
14、审批,其中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市级或者市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不得下放临时用地审批权或者委托相关部门行使审批权。申请临时用地应当提供临时用地申请书、临时使用土地合同、项目建设依据文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权属材料、勘测定界材料、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及其他必要的材料。临时用地申请人根据土地权属,与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明确临时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和现状地类,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用途、使用期限、土地复垦标准、补偿费用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由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
15、核。其中,所申请使用的临时用地位于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时已批准土地复垦方案范围内的,不再重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符合7四、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 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因气候、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复垦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复垦期限。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应当复垦为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的应当恢复为农用地;使用未利用地的,对于符合条件的鼓励复垦为耕地。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
16、23号)一、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权不得下放或委托相关部门行使。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不涉及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进行临时用地审批。临时用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申请人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落实防治措施。本项目管线穿越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建设单位负责对占用的临时用地进行恢复。项目施工方案取得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同意(见附件 6)符合二、进一步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17、审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并在土地复垦义务人完成复垦工作后,会同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开展复垦验收。审批临时用地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通知申请人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复垦费用预存手续。符合三、进一步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临时用地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原则上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前期选址阶段,实地核实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置、地类、面积、质量状况、利用现状等,组织编制临时用地踏勘报告,并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严格论证,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符合8四、进一步严
18、格临时用地监管。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临时用地选址、审批、备案、使用、复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依法监督检查,严禁违规认定临时用地,严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区域审批临时用地,严禁擅自扩大临时用地审批范围和延长使用期限,严禁以临时用地名义规避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障临时用地依法管理、有序使用、及时恢复。按照“谁审批、谁备案”的原则,审批临时用地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完成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备案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将临时用地占地范围以及批准文号以单独图层的方式统一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并严格按照
19、规定进行监测。符合五、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厅建立定期抽查和定期通报制度,组织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对全省临时用地审批、备案、使用、复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临时用地信息化管理,对不符合用地要求和未按要求完成复垦任务的,予以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与临时占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相符。1.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469号),本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通过四川省政务网查询的“三线一单”分析结果,项目位于眉山眉山市东坡区环
20、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市东坡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名称:甘孜甘孜-眉山工眉山工业园区,管控单元编码:业园区,管控单元编码:ZH51140220003),查询截图如下图1.3-1,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图见图1.3-2。9图 1.3-1项目三线一单分析结果查询截图图1.3-2 项目与所在区域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本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情况如下:项目所在地10表 1.3-1 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情况环境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名称所属市所属市(州)(州)所属区所属区县县准入清单类型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管控类型ZH5114
21、0220003甘孜-眉山工业园区眉山市东坡区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YS5114022210002悦来渡口-甘眉园区(北区)管控区眉山市东坡区水环境管控分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YS5114022310002甘孜眉山工业园区眉山市东坡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5114022530002甘孜眉山工业园区北区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14022550001东坡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14022420002东坡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2眉山市东坡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建设用地
22、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图 1.3-3 项目与眉山市“三线一单”位置关系图项目与眉山市“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项目所在地11表 1.3-2 项目与眉山市“三线一单”相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环境管控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单元名称及编码及编码眉山市眉山市普适性清单普适性清单管控类管控类别别单元特性管控要求单元特性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甘孜-眉山工业园(ZH51140220003)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包括但不限于石化产业规
23、划布局方案(修订版)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及园内企业的转型、关闭、处置及监管工作。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高端装备制造:禁止引入专业电镀;2、新材料:禁止引入多晶硅项目;3、禁止引入以金属原矿为原料的黑色金属冶炼项目;4、禁止引入排放含铅、汞、镉、铬、砷废水的项目;5、禁止新增电解铝产能;6、其他同眉山市
24、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本项目位于甘眉工业园区,为氮气运输管道项目,属于园区工业企业配套建设项目,运营期能耗、水耗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不属于禁止、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符合园区空间布局要求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建冶金、电镀、有色金属、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原则上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
25、护相关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北区严格控制修文场镇发展规模;严格控制松江镇向西拓展,限制白马镇向南拓展;2、南区工业用地不得向南发展;控制崇仁镇向北拓展;控制车城社区居住规模;3、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4、严格限制园区边界靠近永久基本农田符合12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现有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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