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评价装置扩产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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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 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评价装置扩产项目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评价装置扩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公示本)本)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单位技术单位:四川省工环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工环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二二四四年年三三月月 0-1 0 概述概述 0.1 项目项目背景背景及由来及由来 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是四川省精细化工研究设计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8000 万元,于 2018 年在眉山市彭山区成立。2019 年,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彭山经济开发区成眉石化园区投资
2、建设“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后文简称“一期项目”),该项目于 2019 年 5月 7 日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关于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眉市环建函201978 号),该项目分别于2021 年 12 月、2023 年 7 月完成了分期自主验收。2021 年企业在现有厂区投资建设“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项目”(后文简称“二期项目”),该项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关于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眉市环建函202136 号),该项目目前属于已批复拟建工程。2022 年企业在
3、现有厂区投资建设“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产品性能评价装置”项目(后文简称“三期项目”),该项目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关于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产品性能评价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眉市环建函202259 号),该项目于 2023年 7 月完成了自主验收。企业现有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如下:表表 0.1-1 企业历次项目建设情况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统计表企业历次项目建设情况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统计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文号环评批复文号/编号编号 建设建设情况情况 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简称“一期项目”)眉市环建函201978
4、号 部分工程已完成验收,部分工程未建 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项目(简称“二期项目”)眉市环建函202136 号 部分工程正在开展验收,部分工程未建 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产品性能评价装置(简称“三期项目”)眉市环建函202259 号 已完成自主验收 排污许可登记 91511403MA694XPX7U001V/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511403-2021-0043-M/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及企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企业拟投资 180 万元厂区现有“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产品性能评价装置”项目基础上,开展“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评价装置扩产项目”(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根
5、据产业 0-2 规划调整,本项目依托现有 2.4m3反应釜及公用工程设备,沿用原有工艺路线,调整原项目产能至 200t/aN-羟乙基吗啉,50t/a 苄基-N-甲基乙醇胺,300t/aN,N-双(2-羟乙基)哌嗪水溶液,并新增 50t/aN-羟乙基哌啶,200t/a 正丁基二乙醇胺联产 100t/a正丁基一乙醇胺项目;将库房三部分分区改建为存放上述产品的原料库房,装置原有的中间库房改建为配料间。本 项 目 经 彭 山 区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完 成 备 案(备 案 号:川 投 资 备【2308-511422-07-02-968838】JXQB-0101 号)。0.2 项目项目特点特点(
6、1)本项目位于成眉石化园区内企业现有厂区内,不新征用地;所在园区供电、供蒸汽、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均较完善,项目可以充分依托。(2)本项目在现有已批已建“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产品性能评价装置”项目基础上进行扩能;主体设备依托现有醇胺产品生产车间 2.4m3反应釜及配套装置、700L 精馏塔及配套装置,以及现有吗啉系列产品厂房已建 TBEE 产品生产线的 10m3精馏塔及配套装置。本项目不新增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均依托现有已建设施。(3)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以液态物料为主,所有涉及液态物料均采用加料泵进行加料,有效控制了液态物料投加过程带来的溶剂挥发;生产设备以罐、釜为主,物料
7、采用管道输送,可实现密闭生产。(4)项目“三废”采取了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可以实现达标排放。0.3 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概述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概述 该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在四川省投资备案平台进行申报,备案号:备案号:川投资备【2308-511422-07-02-968838】JXQB-0101 号。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 年修订)中“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属“C2662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内容;同时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中的新材料产业,代码为“3.3.6.0 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按照中
8、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要求,项目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 0-3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第“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合成材料制造 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综上,本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关于优化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23 年第 7 号),本项目应上报眉
9、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据此,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研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的基础上,立即组建了项目组,并派遣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项目组经过初步分析判断了建设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生产工艺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开展了初步的工程分析,进行了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并根据污染因子委托检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
10、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如项目工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等。在此基础上,环评单位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完成了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评价装置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项目环评工作开展期间,建设单位分别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公开栏上进行了一、二次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附近进行了张榜公示,在当地报纸进行项目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评价的技术工作程序见下图。0-4 图图 0.3-1 环评工环评工作程序图作程序图 0.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根据本项目特点,确定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废气、废水、
11、固废、风险等及其对环境的影响。0.5 报告书结论报告书结论 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评价装置扩产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在治理污染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上,以及确保化学品安全储存使用的前提条件下,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在贯彻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1 1 总论总论 1.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1.1.2 国务院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国务院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1.2.1 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1)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 682 号);(2)国
13、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3)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4)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5)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 号);(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 1-2 意见(2018 年 6 月 16 日);(7)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8)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令第 645 号);(9)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 号);(10)地下
14、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48 号);(1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12)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 号);(13)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 号)。1.1.2.2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 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3)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 年本);(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长江办20227号);(5)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15、 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 号);(6)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 环环评202145 号);(7)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370 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34 号);(11)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12)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16、24 号);1-3(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 4 号令);(14)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 号);(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5 号);(16)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 号);(17)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年)(环发2011128 号);(18)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 号);(19)“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 号);(20)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 号);(21)
17、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2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23)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 号);(24)“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 号);(25)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 号);(2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638 号);(27)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28)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
18、2033 号);(29)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268 号)。1.1.2.3 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1)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2)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实施办法(2019.1.1 施行);(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23 年 第 7 号);(4)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 1-4 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
19、209 号);(5)关于印发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和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川环办函2021469 号);(6)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7)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规20233 号);(8)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风险防范措施的通知(川环办发2013179 号);(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 号);(10)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 号);(11)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
20、18-2020 年);(12)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 年 第 31 号);(13)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 号;(14)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环发202113 号);(15)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 号);(16)四川省“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7)四川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18)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川污防攻坚202261 号);(19)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218 号);(21)关于
21、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 10 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环函2023114 号);(2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3)关于印发 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的通知(眉府办函 202228 号);(24)关于印发眉山市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眉污防攻坚20232 号);(25)关于印发眉山市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试行)的通知(眉 1-5 市环202399 号);(26)眉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7)眉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
22、划。1.1.3 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23、 部令第 4 号);(10)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1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1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6)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1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1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19)
2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2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2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18 部分:急性毒性(GB30000.18-2013);(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3)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89-2020);(2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2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1-6(26)排 污 许 可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工 业(HJ1103-20
25、20);1.1.4 项目项目依据依据(1)项目环评委托书;(2)项目备案立项文件;(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基础资料。1.2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与与原则原则 1.2.1 评价评价目的目的(1)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论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2)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在详细的工程分析基础上,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论述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项目生产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3)通过风险识别和分析,分析项目实施后的环境风险可接受水平,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4)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选址、建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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