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59—2024____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代替GBZ 59—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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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100CCS C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592024代替 GBZ 592010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Diagnostic standard for occupational toxic hepatopathy2024-03-11 发布2025-03-01 实施GBZ 592024I前言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代替 GBZ 592010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 GBZ 592010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更改了诊断原则(见第4章,2010年版的第3章);更改了部分分级指标(见5.1、5.2,2
2、010年版的4.1、4.2);更改了附录A的内容(见附录A,2010年版的附录A);更改了附录B的内容(见附录B,2010年版的附录B);删除了附录C和附录D(见2010年版的附录C、附录D)。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北省职业病医院)、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大连市职业病防治院)、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磊、朱宝立、赵圆、孔玉林、王祖兵、凌瑞杰、程美琴、张恒东、窦建瑞、沈欢喜。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96年首次发布为GB 163791996;2002年第一次修订为GBZ 592002,2010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GBZ 5920241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原则及诊断。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肝脏毒物所引起的中毒性肝病的诊断。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4、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Z/T 157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Z/T 1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急性中毒性肝病acute occupational toxic hepatopathy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短期接触较大量肝脏毒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肝功能损害为主要表现的中毒性疾病。注:一般接触毒物数小时至数日内发病。3.2慢性中毒性肝病chronic occupational toxic hepatopathy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长期密切接触肝脏毒物而引起的以慢性肝功能损害为主要表现的中毒性疾病。注:一般发病时间在接触毒物 3 个月及以上。4
5、诊断原则根据肝脏毒物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出现肝功能试验指标异常及以消化系统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辅助检查及职业卫生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5诊断5.1急性中毒性肝病5.1.1轻度短时间接触较大量肝脏毒物,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超过正常参考值上限,可伴有血清总胆红素(TBIL)大于正常参考值上限、小于或等于上限 3 倍,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a)出现临床症状,如乏力、恶心、呕吐、食欲减退、上腹饱胀、黄疸、肝区疼痛等;b)临床检查肝脏触诊有压痛或叩击痛,B 型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诊断为肝脏肿大。GBZ 59202425.1.2中度在轻度中毒性肝病的基础上,具
6、有下列表现之一者:a)血清总胆红素(TBIL)大于正常参考值上限 3 倍,小于上限 5 倍;b)B 型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诊断为脾脏肿大。5.1.3重度在中度中毒性肝病的基础上,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a)血清总胆红素(TBIL)大于或等于正常参考值上限 5 倍;b)腹水;c)肝性脑病;d)肝肾综合征;e)血清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大于或等于 1 倍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大于或等于 1.5。5.2慢性中毒性肝病5.2.1轻度根据连续密切接触肝脏毒物 3 个月及以上的职业史,一般病程超过 3 个月,出现肝功能试验指标至少 1 项轻度异常(见表 1),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a)出现临床症状如乏力、恶
7、心、食欲减退、上腹饱胀、肝区疼痛等;b)临床检查肝脏柔韧、肝区有压痛或叩击痛。5.2.2中度在轻度中毒性肝病的基础上,肝功能试验指标 1 项或多项中度异常(见表 1),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a)临床检查肝脏质地变硬,伴有肝区明显压痛,B 型超声等影像学检查有早期肝硬化改变;b)B 型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诊断为脾脏肿大。5.2.3重度在中度中毒性肝病的基础上,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a)肝功能试验指标白蛋白(ALB)、总胆红素(TBIL)、凝血酶原活动度(PTA)中,至少 1 项达到重度异常(见表 1)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大于或等于 1.5;b)肝硬化失代偿期;c)肝肾综合征;d)肝性脑病;e)严
8、重上消化道出血或脑出血。GBZ 5920243表 1慢性肝病肝功能试验指标异常程度项目轻度中度重度ALT/(U/L)正常 1 倍3 倍a正常 3 倍5 倍a正常 5 倍aAST/(U/L)正常 1 倍3 倍a正常 3 倍5 倍a正常 5 倍a-GGT/(U/L)正常 1 倍3 倍a正常 3 倍5 倍a正常 5 倍aTBIL/(mol/L)正常 1 倍3 倍a正常 3 倍5 倍a正常 5 倍aALB/(g/L)35353232A/G1.41.41.01.0PT/(s)1317171919PTA/()70706060注:AL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GGT:-谷氨酸转移
9、酶;TBIL:总胆红素;ALB:白蛋白;A/G:白蛋白/球蛋白;PT:凝血酶原时间;PTA:凝血酶原活动度。a“正常倍”即“正常参考值上限倍”。6正确使用本标准说明参见附录 A。7常见肝脏毒物品种参见附录 B。GBZ 5920244附录A(资料性)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A.1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短期接触较大量或长期密切接触肝脏毒物而引起的以肝功能损伤为主要表现的中毒性疾病。大多数工业化学物引起的肝损伤是毒物的直接肝毒性所致,其特点是具有明显剂量-反应关系。不同毒物造成的损害可不相同,如有些是单一性肝损伤,有的可连锁引起多系统损害。急性中毒性肝损害的病理类型主要分为肝毒型和肝内胆
10、汁淤积型;慢性中毒性肝损害的病理变化主要为脂肪聚积和纤维化,重症患者可进展为肝硬化。诊断过程中应注意病因诊断,通过职业史、现场调查,了解接触毒物的品种、剂量、接触方式等情况,结合辅助检查结果以判定致病原因。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肝病除发生在以肝脏为主要靶器官的中毒病例外,同时可在以其他系统或器官为主要靶器官的中毒病例中发生,并可在病程中延迟发病,应引起注意。如同时出现致病毒物所导致的其他系统损害,则对病因诊断有重要参考意义,诊断见 GBZ77。A.2 亚急性中毒是指接触肝脏毒物数日至 90d 以内出现的中毒病变。亚急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与治疗参照急性中毒性肝病。A.3 急、慢性中毒性肝病诊断分级中,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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