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蛇形山灌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pdf
《新建蛇形山灌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建蛇形山灌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pdf(103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目目 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3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6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88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6七、结论.100附件.101附件 1 环评委托书.101附件 2 项目可研批复.102附件 3 湘环评函202134 号.105附件 4 监测报告.106附件 5 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2附件 6 建设单位承诺书.113附图.114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114附图 2 项目区域水系图.115附图 3 项目工程平面示意图.116附图 3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117附图 4 项目监测布点图.118附
2、图 5 本项目与娄底市生态红线位置图.119附图 6 项目现状照片.120附件 7 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26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湖南省娄星区新建蛇形山灌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11-431302-04-01-424152建设单位联系人周辉联系方式180*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蛇形山镇内(蛇形山灌区)(蛇形山镇的 37个村(古塘村、梓木村、坝塘村、泉塘村、扶洲村、景德村、龙潭江村、新来村、增桥村、万桥村、白竹村、天井村、花桥村、新杉木村、新龙村、嘉谟村、新红村、新连村、姚桥村、步康村、双泉村、泉山村、越新村、南塘村、泥氹村、丁祝村、新南口村、秋湖村、高和村
3、、枫石村、洪福村、曹来村、新洋村、立新村、万富村、檀凤村、洪河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20100-112 11 13,北纬 273230-274005)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 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用地面积:227520m;干渠总长 31.85km、引水渠长 10.46km、灌排渠25.74km、支渠总长108.71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4、娄星发改202243 号总投资(万元)31244.93环保投资(万元)231.99环保投资占比(%)0.74施工工期(月)8是否开工建设否是: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2021 年 12 月 23 日,湖南省水利厅印发了湖南省“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及供水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21 年 8 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湖南省“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及供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开了审查会,并于 11 月以“湘环评函202134 号”文形成了审查意见。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湖南省“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及供水规划规划范围为全省14 个市(州)122 个县(市、区),规划目标是到 2025 年,全省
5、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改善,城乡居民优质饮水保障体系建成,灌区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初步形成“节约高效、配置合理、保障有力”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本工程建设任务与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目标与湖南省“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及供水规划的目标一致。2021 年 8 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湖南省“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及供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开了审查会,并于 11 月以“湘环评函202134 号”文形成了审查意见。在湖南省“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及供水规划中明确提到将“分区制定水资源优化配置和供水方案,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优水优用,通过供水安全保障工程体系建设及各
6、种非工程措施,形成“以丰补歉、多源供给、轴带辐射、滋南润北”的水资源配置及供水保障格局,构建水资源高效利用与配置体系,显著提升全省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湖南省“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及供水规划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根据生态环境部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3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要在环评清单式管理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
7、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见下表。表表 1-1 项目项目“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分析表符合性判定分析表内容符合性分析备注生态保护红线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蛇形山镇内(蛇形山灌区)(蛇形山镇的 37 个村(古塘村、梓木村、坝塘村、泉塘村、扶洲村、景德村、龙潭江村、新来村、增桥村、万桥村、白竹村、天井村、花桥村、新杉木村、新龙村、嘉谟村、新红村、新连村、姚桥村、步康村、双泉村、泉山村、越新村、南塘村、泥氹村、丁祝村、新南口村、秋湖村、高和村、枫石村、洪福村、曹来村、新洋村、立新村、万富村、檀凤村、洪河村),经与“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叠图,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8、,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为湖南省娄星区新建蛇形山灌区工程项目,运营期基本无污染物产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属于阶段性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后有利于改善灌区水质,有利于节约用水,因此,本工程的建设运行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湖南省娄星区新建蛇形山灌区工程项目,其消耗能源主要为施工期的水和电,运营期不消耗能源,本项目施工期能源消耗较少,不会超出资源承载力范围内。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
9、合娄底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不在负面清单 内。符合2、与娄底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娄政发20208 号)的符合性根据娄底市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所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本项目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蛇形山镇内,根据娄底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涉及一般管控单元蛇形山镇、万宝镇(ZH43130230002)。具体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表 1-2 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4类别相关要求(摘录与本项目
10、有关的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娄星区原坳头山磺矿重金属污染区禁止任何导致污染扩散的开发利用。本项目为湖南省娄星区新建蛇形山灌区工程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2.2)取缔石材加工企业露天敞开式作业。(2.3)对坳头山地区受重金属污染的区域按照污染程度采用不同方法进行分类治理及生态修复。本项目运营期无污染排放。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执行省级及市级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相关条款。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1)能源: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全部淘汰 10
11、 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4.2)水资源:到 2020 年,娄星区用水总量控制在 3.68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 GDP 用水量较2015 年下降 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下降33.07%。本项目为灌区建设工程项目,其消耗能源主要为施工期的水和电,能源消耗较少,运营期不消耗能源。符合3、项目建设行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水利 14、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所选用机械设备未列入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号)中,无淘汰、落
12、后设备。5、与相关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的符合性分析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包括 3 大类、9 个类型和 242个生态功能区,确定 63 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为生态调节、产品提供与人居保障 3 大类;依据生态系统服务功5能重要性划分 9 个生态功能性,生态调节功能包括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洪水调蓄 5 个类型,产品提供功能包括农产品和林产品提供 2 个类型,人居保障功能包括人口和经济密集的大都市群和重点城镇群 2 个类型。根据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11月印发的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本灌区工程属于武陵山区生物多
13、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表表 1-3 评价区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问题及保护区措施表评价区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问题及保护区措施表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问题保护措施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森林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带来生态功能退化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加重、石漠化问题突出、地质灾害增多、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破坏较严重。加强自然保护区群建设,扩大保护范围;坚持自然恢复,恢复常绿阔叶林的乔、灌、草植被体系,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结构;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以及石漠化治理工程;加强 地质灾害的监督与预防。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属于生态型影响,工程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为占地、扰动地表及施工机械
14、开挖等活动引发的水土流失等,可通过加强施工期管理、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临时占地区植被恢复及加强环境管理等生态保护措施,避免或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对于工程水库淹没、枢纽区建设占用林地等,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补偿工作,并在永久管理区等永久占地区范围内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措施减轻影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工程建设区域生态功能。在此前提下,本工程建设与本区生态功能区划是协调一致的。(2)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的市县不属于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针对水资源开发,规划中提出“加强水资源调配 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
15、用合理调配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 区的水资源需求,统筹调配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综合平衡各地区、各行业的水资源需求以及生6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重点保障城乡居民、粮食主产区、能源基地、重点区域和重要城市的供水安全,提高应对干旱和突发事件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加强节约用水突出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对灌区进行技术改造,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大力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提高节水灌溉率和灌溉水利用系数”。本灌区工程建设有利于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证粮食生产安全,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同时可改善灌区生态环境。因此,本灌区工程建设符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
16、要求。(3)与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2005)和娄底市水功能区划,孙水河、金溪河、迷水河和水塘,水质管理目标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水质标准。本工程建设对地表水水质主要影响源是施工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运行期管理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工程施工期混凝土系统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后回用;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基坑排水处理后上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运行期管理区生活污水,不外排,可保证废污水不进入河道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在做好工程施工期废污水和运行期
17、生活污水处置,本工程建设可以满足相关河段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功能区划保护要求。(4)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符合性分析根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年修订),“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一、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7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 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料仓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
18、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三、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根据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8 年 1 月 1 日),“第十九条 在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第十八条规定的禁止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排污口;(二)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设置畜禽养殖场、养 殖小区;(四)设置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五)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及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六)使用农药。”本灌区工程建设任务是以灌溉为主,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
19、,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5)与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的符合性分析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总体目标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得到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基本化解,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本灌区工程属非污染生态类项目,工程任务以灌溉为主,兼顾水生态环境改善等综合利用。因此,工程建设符合湖南省“十四8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6)水利建设项目(引
20、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表表 1-5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水利建设项目(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水利建设项目(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项目符合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相协调,开发任务、供水范围及对象、调水规模、选址选线等工程主要内容总体满足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含供水)规划、工程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流域生态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及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
21、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污染防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项目开发任务、供水量、供水范围和对象、灌区规模、种植结构等主要内容总体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水资源规划、灌区规划、农业生产规划、节水规划等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项目列入湖南省“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及供水规划。项目符合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基本符合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符合“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区域用水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等相协调。充分考虑调出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
22、用水需求,调水量不得超出调出区水资源利用上限,受水区水资源配置与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项目水资源开发利用符合以水定产、以水定地原则,未超出流域区域水资源利用上限,灌溉定额、灌溉用水保证率、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满足流域区域用水效率控制要求。项目符合“三先三后”原则,调出区水量未超过国际公认的 40%水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取用水均满足各县(市、区)水资源配置管理要求,与“三条红线”中用水量保持一致,均未突破“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和水库淹没原则上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项目选址选线、取(蓄)水工程淹没、施工布置等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灌区工程
23、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9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内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和已明确作为栖息地保护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保护要求相协调。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项目取(输)水水质、水温满足灌溉水质和农作物生长要求。项目灌区农药化肥施用以及灌溉退水等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提出了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控制农药与化肥施用种类及数量,以及建设生态沟渠、人工湿地、污水净化塘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结合湖南省特色作物种植发展,因地制宜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灌溉
24、、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力争到2025 年,新建蛇形山灌区工程设计灌溉面积 5.2 万亩,灌溉设计保证率 85%,灌区水利用系数达到 0.65以上,恢复灌溉面积 2.2 万亩,新增灌溉面积 0.4 万亩。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防治或处置措施。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主体工程区、料场、弃土(渣)场、施工道路等施工区域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提
25、出了施工期废(污)水、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防治措施。项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水保方案提出料场、弃渣场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植物措施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配。针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提出了相应的出防治或处置措施。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制定了水环境、生态、土壤、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有关要求,提出了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或优化环境保护措施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制定了生态、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建 蛇形 灌区 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