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山工数控雕刻有限公司年产5000件钢字头扩建项目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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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齐河县山工数控雕刻有限公司 年产5000件钢字头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齐河县山工数控雕刻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齐河县山工数控雕刻有限公司年产5000件钢字头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112-371425-04-01-760545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祖琪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嘉西路东科信路北地理坐标( 116 度 47 分 52.800秒, 36 度 48 分 32.40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
2、属制品业 33 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7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环评文件: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鲁环审20099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关于山东齐河
3、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号:鲁环审20099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齐河经济开发区符合性分析开发区产业定位: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97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5)关于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的要求,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区内机电工业产品主要包括建筑机械、门窗设备、电缆电线、变电设备等。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 项目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依据内容项目情
4、况环境基础设施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需生活用水。符合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综合利用,外排废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或相关行业标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管网进齐河县污厂统一处理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的产生及排放。符合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行建设小燃煤(油)锅炉该项目生产过程用热采用电加热,无需建设小燃煤(油)锅炉。符合行业转入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本项目属于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符合齐河经济开发
5、区产业定位要求。符合总体布局开发区总体布局为“两心三片、七区”的空间结构。“两心”即桑园赵综合服务中心、斌次中心。“三片”为西部综片区、中部工业物流片区和东部休闲居住片区。“七区”包括环经济示范区、综合生活区、高技术产业园、民营工业园区、物流研发区、冶金工业园区和休闲居住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嘉西路东科信路北,属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布局中的“七区”之一民营工业园。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2、项目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年),项目选址所在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具体见附图4及附件。
6、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德政字【2021】19号文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见下表:表2 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所属管控分区管控要求建设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表1.1-1可知,齐河县共有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1)黄河(齐河段)(YS3714251110017);2)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YS3714251110018);3)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YS371
7、4251110019);4)徒骇河(YS3714251110020)。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嘉西路东科信路北,项目所在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黄河(齐河段)。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齐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区)管控要求: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标准(区域内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行重点控制区标准)。区域内严格限制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8、,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对现有的涉废气排放工业企加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需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园和集约高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嘉西路东科信路北,属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区范围内,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两高一资”建设项目;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晏北街道控制单元)一般管控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控制高耗水工业项
9、目建设。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计划外淘汰。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颜料、电镀、农药、化工、炼油、废旧塑料再生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需生活用水,主要用水为炉体冷却用水,用水量少,且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属于高耗水工业项目;项目属于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的产生及排放,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单元1、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
10、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管理办法(实行)。2、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项目属于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在土壤重点监管行业名单中,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及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生产过程用热采用电加热
11、,属于清洁能源。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及重点管控区水资源用上线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要求,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试行“退地减水” 措施,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生态树种。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需生活用水,主要用水为炉体冷却用水,用水量少,不开采地下水;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项目。符合。土地
1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土地利用资源,符合。重点岸线资源/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
13、新增产能项目。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属于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的禁开发建设活动的项目,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
14、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以下的区域(按上一年度年均值,下同),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1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50%以内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2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50%以上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3倍替代。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
15、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4、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
16、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5、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他新建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包括其相邻管理区域)建设,一般不得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具体包括:制浆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化纤(除单纯纺丝外);人造革、发泡胶等塑料制品制造;羊绒及羊毛清洗;大豆蛋白;玉米淀粉、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
17、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太阳能电池片;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等。6、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矸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集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t/h以下燃煤锅炉
18、。7、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8、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聚氯乙烯)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包括电子及新材料工业项目以及不列入重金属总量管理的生活垃圾及危废焚烧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涉重金属
19、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削减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禁止在土壤重金属质量超标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重金属减排任务考核不合格区域建设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9、禁止企业独自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10、控制碳排放总量,重点耗能项目建设应考虑碳排放要求,其环评文件中应有碳排放分析内容(具体要求在相关政策及技术条件明确后实施)。11、符合城市规划
20、要求的乡镇及街道应设立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及有机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无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属于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嘉西路东科信路北;项目生产过程用热采用电加热;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项目;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年),项目符合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综上,项目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要求的项目,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逐步调整退出(退出地方、退出产能):1、位于生态红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
21、护区、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工程核心保护区及重点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符合区域定位和相关规定的企业,通过搬迁入园、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整顿,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2、未按规定进入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也未列入重点监控点,经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为“差”的化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不在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区域的重点化工项目(报告书级,未列入“差”的企业)应制定搬迁计划。3、对无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环评、安评等法定手续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关闭退出。4、城市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
22、铁、火电、水泥、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等重污染企业应搬迁。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5、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6、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7、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逐步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不含)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责
23、令停业关闭。8、优化燃煤机组发电组合,提升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机组运行时间。逐步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加大落后机组淘汰力度,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逐步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9、淘汰35t/h以下燃煤锅炉。10、加强监管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以外区域已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逐步实施搬迁、转产、转型。11、2021年年底,齐河县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压减焦化产能80万吨。12、2021年6月底,恒源石化炼化装置应全部停产。13、2021年年底,永锋钢铁现有2台450m3高炉应停产搬迁。14、2022年底,阳煤平原化工完成产业升级搬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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