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处理规模为2000吨的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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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1 概述概述 . 1 1.1 建设项目特点 . 1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 3 1.3 分析判定情况 . 5 1.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8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 12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 12 2 总则总则 . 13 2.1 编制依据 . 13 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 16 2.3 评价内容及重点 . 17 2.4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8 2.5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 22 2.6 环境保护目标 . 27 3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 . 30 3.1 基本概况 . 30 3.2 项目组成 . 31 3.3 项
2、目总平面布置及主要构筑物 . 32 3.4 主要设备 . 50 3.5 原辅材料 . 54 3.6 污水处理量 . 54 3.7 污水进出水质要求. 75 3.8 污水处理工艺方案. 76 3.9 公用工程 . 84 3.10 施工内容、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 . 84 3.11 污染源分析 . 85 3.12 清洁生产分析 . 97 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98 4.1 自然环境概况 . 98 4.2 区域规划概况 . 102 4.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调查 . 105 5.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 129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29 5.
3、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36 5.3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56 5.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62 5.5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72 5.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75 5.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77 5.8 环境风险 . 180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 201 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201 6.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205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225 7.1 社会及经济损益分析. 225 7.1 环境损益分析 . 225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4、. 227 8.1 环境管理 . 227 8.2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 232 8.3 环境监测计划 . 233 8.4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235 8.5 项目机构环保验收. 236 8.6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38 9.结论结论 . 239 9.1 工程概况 . 239 9.2 主要环境问题 . 239 9.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39 9.4 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245 9.5 总结论 . 247 附件:附件: 附件 1: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2022基字 3 号) 附件 2: 委托书 附件 3: 建设项
5、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350427202200004 号) 附件 4: 关于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处理规模为 2000 吨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接纳承诺书 附件 5: 环境检测报告 附件 6: 关于征求“十四五”国控断面和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意见的函(环办便函2021317 号 附件 7: 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沙政地202127 号) 附件 8: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批复 (沙政地202217 号) 附件 9: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控制
6、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明环评202132 号) 附件 10: 沙县绿色循环产业园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附件 11: 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 附件 12: 复审意见 1 概述 1 1 概述概述 1.1 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 1.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以下简称“首动区”)位于青州镇东北侧,205国道东侧的丘陵区域,毗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 首动区作为青山纸业配套产业园,依托青山纸业现有制浆能力、供水、供热等,发展造纸产业及造纸黑液综合利用项目,延伸造纸产业链,实现废物综合利用。2021年 9 月,三明市沙
7、县区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编制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规划环评” ) ,并取得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意见(明环评2021 32 号) 。根据规划环评,首动区仅入驻三家企业,分别是两家造纸企业:福建省振鑫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鑫纸业”) 、福建省三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仙纸业”)和一家造纸黑液综合利用企业:福建福瑞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思”) ,目前均在筹建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第四十五条规定: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
8、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因此,三明市沙县区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拟在首动区西北角的空地建设一座规模为 0.2 万 m3/d 污水处理厂, 仅处理首动区拟入驻的三家企业(振鑫纸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的生产生活废水,废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 “洗涤用水”的回用水标准后的尾水给青山纸业及两家企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回用。 2021 年 9 月, 沙县绿色循环产业园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下简称小可研报告 )编制完成并组织评审,可
9、研报告中设计的污水处理工艺为:气浮+水解酸化+AO+高级芬顿氧化,出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根据小可研报告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10) ,可研报告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编制深1 概述 2 度基本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范、文件要求。 2022 年 2 月, 三明市沙县区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将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纳入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并委托编制了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下简称大可研报告 ) ,在大可研报告中,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工艺与小可研报告中一致,均为“气浮+水解酸化+AO+高级芬顿氧化” ,尾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并将其简称
10、为: “气浮+生物除碳+高级氧化” , 该可研报告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取得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2022基字 3 号,详见附件 1),备案内容为产业园雨污、通信、电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及首动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本环评仅针对批复中的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的污水收集管、尾水回用管的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工艺与大可研报告小可研报告一致,为“气浮+水解酸化+AO+高级芬顿氧化”,统称“气浮+生物除碳(水解酸化+AO)+高级氧化” ,尾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 1.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处
11、理规模为 2000 吨的污水处理厂)位于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西北角的空地处, 占地面积为 0.4364 公顷。 主 要有以下特点: (1)本项目选址于首动区西北角,北面临山、其余三面为青山纸业生产区、三仙纸业、振鑫纸业,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根据现场勘察可知,周边 100 米范围内均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与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水汾头,相距 790m。 (2)本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首动区内仅入驻的三家企业(振鑫纸业、三仙纸业、福瑞思)生产生活废水,总处理规模为 0.2 万 m3/d,污水处理工艺:“气浮+生物除碳(水解酸化+AO)+高级氧化”,尾水采用次氯酸钠
12、消毒;污泥处理工艺:重力浓缩+药剂调理+板框压滤脱水。 (3)项目建设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厂区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厂外的污水收集管道及尾水回用管道工程。 1 概述 3 (4)本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和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的回用水标准后的尾水给青山纸业及两家企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回用,不会增加沙溪的污染负荷,不会突破沙溪水环境质量底线。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13、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 ,本项目属于“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2021年 12 月建设单位委托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处理规模为 2000 吨的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进行现场踏勘,经资料搜集与调研,按环评导则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了资料收集与整理、环境现状调查、补充监测、数据处理及报告书编写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14、编制工作,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评工作流程见图 1.2-1。 1 概述 4 图图 1.2-1 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图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图 1 概述 5 1.3 分析判定情况分析判定情况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指导调整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中的“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与工程”条目,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1.3.2 选址符合性分析选址符合性分析 1.3.2.1 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
1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用地为排水用地。根据三明市沙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350427202200004 号) ,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 根据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污水工程规划: 首动区污水处理厂仅服务于首动区内振鑫纸业、 三仙纸业和福瑞思三家企业,区内的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平均日污水量为 1802.25m3/d,规划建设一座日处理 0.2 万 m3/d 的园区污水处理厂, 本园区污水经拟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回用于园区拟入驻两家企业和青山纸业,实现废水零排放。 本
16、次拟建项目为首动区的污水处理厂,拟选厂址与规划拟定厂址相符,具体详见图 1.3-1,建设规模为 0.2 万 m3/d,仅处理首动区内拟入驻的三家企业(振鑫纸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的生产生活废水,尾水回用于园区拟入驻两家企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和青山纸业,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污水处理规划要求。 (3)与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符合性分析 根 据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及其批复 (详见附件 7) ,1 概述 6 沙县绿色循环经济
17、产业园是以青山纸业为龙头的绿色低碳浆纤产业集聚区, 产业园计划分三期建设, 总占地面积约 3500 亩, 四至范围东至金沙坂, 南至青山纸业生活区,西至青山纸业污水处理厂,北至沙县南平交界。第一期范围收储位于青山纸业北厂区205 国道东侧 200 亩工业用地(沙县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作为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即本项目所在园区) ,配套青山纸业制浆启动下游造纸产业及造纸黑液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期范围将青山纸业南北厂区纳入,包括青山纸业污水处理厂北侧约 160 亩项目储备用地和整合沙县港青州港区 1#-3#泊位周边闲置土地;第三期,在二期基础上扩征首动区、青山纸业厂区边上 1300 亩。
18、产业园发展定位:一是基于青山纸业制浆优势,以纤维产品全生命周期,完成青山纸业制浆浆纤,浆塑,浆纸高附加产品,资源再生利用生态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低碳生态工业区品牌。二是做好园区内部企业“一盘棋”规划,实施园区制浆造纸废水梯级利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碱回收再生,黑液木质素回收,白泥综合利用等等,实现园区节能降耗,废物循环利用。三是盘活青山纸业,以青山纸业南北厂区为基础,实现厂区转园区,重构老工业基地,依托其完整的浆纸产业配套,带动引领产业上下游联动,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2022 年 3 月,根据首动区的实际建设情况,结合沙县区自然资源局意见和建议,对原规划进行了动态评估。根
19、据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及其批复(详见附件 8) ,本项目仍位于规划用地中的排水用地,拟选厂址与规划相符。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要求。 调整后的用地规划图见图 1.3-1。1 概述 7 图图 1.3-1 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土地利用规划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位置项目位置 1 概述 8 1.3.2.2 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涉及地表水沙溪为类水体;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为二类区;声环境功能为 3 类区。项目所
20、在地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现状较好。项目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在采取得当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下,工程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较小,总体上能达到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与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 1.3.2.3 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关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厂界预测浓度满足相应的厂界浓度限值, 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低于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
21、则(GB/T39499-2020)计算要求,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外 100m 范围。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现状主要为山林地、工业企业等,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1.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重要自然与人文景观、文物古迹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8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
22、38-2002)中 III 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 的 类标准限值要求; 声环境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占地范围内土壤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根据本次环评预测分析,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基本可以保持现有水平,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1 概述 9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内部管理、生产工艺提高、设备选型、资源能源节约、废物回收利用、 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清洁生产措
23、施, 以“节能、 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较好地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对照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明政20214 号)中沙县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沙县区重点管控单元 2, 本项目与其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3-1。 根据表 1.3-1 分析,本项目符合三明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对照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首动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属于污染物排放管控类,本项目建成后,尾水至青山纸业及两家
24、企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回用,不外排,符合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1 概述 10 表表 1.3-1 与三明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与三明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2021 年)符合性分析年)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管控单元类别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ZH35042720008 沙县区重点管控单元2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严禁在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高风险的涉气项目;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造纸、 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2
25、) 严格限制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溶剂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 (3)禁止开发利用未经评估和无害化处理的列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的土地。 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高风险的涉气项目。项目选址于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内,不在人口聚集区内,与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水汾头)相距 790m;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涂料、油墨、胶黏剂; 本项目主要为新开发用地,不属于未经评估和无害化处理的列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的土地。 污染物排放管控 城市建成区的大气污染型工业企业的新增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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