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铝灰渣暂存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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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铝灰渣暂存仓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东立德富铁铝渣预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基本建设项目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铝灰渣暂存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1-441427-04-01-186293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刚联系方式15116368569建设地点广东 省 梅州市 市 蕉岭 县(区) 新铺 镇 油坑村地理坐标( 116 度 9 分 26.331 秒, 24 度 33 分 18.81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4 危险废物治理建设项
2、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1、 危险废物 (不含医疗废物) 利用及处置: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 (选填)/总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40%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环境风险评价专项评价: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及工程分析, 本项目主要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为二次铝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
3、附录C,本项目Q=160,为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因此,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规划名称:广州南沙 (蕉岭) 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4年 8 月版);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蕉岭县产业集聚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召集审查机关: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蕉岭县产业集聚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梅市环审201919号)(详见附件4)。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蕉
4、岭县产业集聚地规划相符性分析与蕉岭县产业集聚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蕉岭县产业集聚地规划,蕉岭县产业集聚地规划采用一地三区(205国道沿线工业区、中心园区和集聚地规划北区)进行布局,总用地为4.8479平方公里(484.79公顷)。其中,205国道沿线工业区位于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东至天汕高速公路,西至仰天湖山脚,北至油坑建材有限公司,南至现状村庄,面积1.36平方公里;中心园区位于蕉岭县蕉城镇,东至天汕高速公路,西至石窟河,北至樟坑村,南至镇山公园,面积1.61平方公里;集聚区北区蕉岭县广福镇区北侧,东靠天汕高速公路、西至湖坑里、北至福塔水泥厂接自然山体、南至205国道,总规划面积为1.8779
5、平方公里。205国道沿线工业区规划定位为以发展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 新型建材和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现代产业发展区。中心园区规划定位为以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 家具制造和长寿健康产业为主的现代产业发展区。北区规划以水泥为主的建材产业、 新电子、 新材料等产业为主,其目标是建设“生态、环保、效益”生态工业集聚区,推动蕉岭经济振兴发展。项目建设位于位于205国道沿线工业区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3限公司(后文简称龙腾公司)厂区内,主要从事二次铝灰的收集、储存、转运工作,为龙腾公司提供原料。因此,本项目与蕉岭县产业集聚地规划相符。2、与蕉岭县产业集聚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与蕉岭县产业集
6、聚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相符性分析根据 蕉岭县产业集聚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要求,进入集聚地的建设项目应符合工业区产业定位和国家、省产业政策, 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 禁止引入电镀、 鞣革、 漂染、制浆造纸、化工及稀土冶炼、分离、提取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进入集聚地的项目应满足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并采取先进治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是危险废物二次铝灰收集、储存、转运项目,用于二次铝灰 (属于 HW48 危险废物,废物代码: 321-024-48、 321-026-48)的收集、储存、转运,项目废水主要
7、为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氨气吸收塔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生活污水依托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废水处理系统, 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道路降尘等,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原料库料堆降尘,不外排;氨气吸收塔废水用于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烟气脱硝,不外排,因此不属于电镀、鞣革、漂染、制浆造纸、化工及稀土冶炼、分离、提取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项目建设体现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同时采用先进治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蕉岭县产业集聚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
8、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2114 号),要求切实加强环4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环保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 属蕉岭县产业集聚地中205 国道沿线工业区。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202114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蕉岭县产
9、业集聚地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142720003)(详见附图 4),集聚地重点发展绿色建材、健康食品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培育发展食品(饮料)研发、生产加工、检验检测和冷链物流及电商平台等产业链条;依托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推动传统建材向节能、 环保新型方向转型。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故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 属蕉岭县产业集聚地中205 国道沿线工业区。根据2020 年梅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的结果,项目所在地环境空
10、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 29 号)二级标准;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石窟河(蕉岭新铺镇至梅州东洲坝段)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石窟河(蕉城镇至蕉岭新铺镇)、油坑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东、南、北面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南面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 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要求。5本项目实施后,废气污
11、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氨气等,废气污染物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主要包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氨气吸收塔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依托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废水处理系统, 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降尘等,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原料库料堆降尘,不外排;氨气吸收塔废水用于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烟气脱硝,不外排;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东、北面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东北面、西面厂南面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综
12、上所述,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二次铝灰收集、储存、转运项目,项目位于龙腾水泥公司厂区范围内,无需新增用地,项目实施后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用地、用水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加重自然资源承载能力,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 属蕉岭县产业集聚地中205国道沿线工业区。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2114号),本项目所在地属蕉岭县产业集聚地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
13、H44142720003),管控要求及相符性分析见表1-1。6其他符合性分析表表 1-1 与与梅州市梅州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管控维度度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区域布区域布局管控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集聚地重点发展绿色建材、健康食品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培育发展食品(饮料)研发、生产加工、检验检洲和冷链物泫及电南平台笫产业链条,依托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推动传统建材向节能、环保新型方向转型。本项目为二次铝灰收储项目,为龙腾公司提供替代原料,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符
14、合“向节能、环保新型方向转型”要求。符合1-2【产业/禁止类】禁止引入电镀、鞣革、漂染、制浆造纸、化工及稀土冶炼、分离、提取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电镀、鞣革、漂染、制浆造纸、化工及稀土冶炼、分离、提取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符合1-3【产业/综合类】新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及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蕉岭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为二次铝灰收储项目,为龙腾公司提供替代原
15、料, 项目符合现行有效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及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蕉岭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1-4【产业/综合类】加强对工业区及周边村庄、学校、规划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的保护,避免在其上风向或邻近区域布置废气或噪声排放量大的企业。并在企业与环境敏感点之间合理设置防护距离,确保敏感点环境功能不受影响。本项目选址于 205 国道沿线工业区内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原 1000t/d 水泥生产厂区红线范围内,在主要居民区下风向,本项目废气、噪声通过治理后可达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可确
16、保敏感点环境功能不受影响。符合1-5【大气/限制类】单元内的樟坑村、城郊村、横岗村、陂角村属于大气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该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本项目不属于上述大气受体重点管控区。本项目为二次铝灰收储项目,不属于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不属于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 清洗剂、 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符合能源资能源资源利用源利用2-1【能源/综合类】加强对水泥等高耗能产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
17、管理,支持水泥行业使用替代原料和燃料。本项目为二次铝灰收储项目,为龙腾公司提供替代原料,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同时节约资源能源的使用。符合2-2【能源/综合类】提高天然气等低碳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不涉及/2-3.【水资源/综合类】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氨气吸收塔废水、初符合7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污染物污染物排放管排放管控控3-1 【大气/综合类】 推进集聚地内现有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强无组织排放的全过程管控。 现有水泥制造行业企业应执行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颗
18、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企业还应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二次铝灰收储项目,选择向满足废气排放要求并取得相关运营许可证的水泥生产企业提供二次铝灰替代原料。符合3-2【大气/综合类】园区内电子元件制造、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新建项目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等量替代。电子、新材料、家具制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行业企业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集聚地各片区内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企业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19、准X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不涉及不涉及3-3【大气/综合类】集聚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设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测监控平台联网的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监控设施,保证监测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不涉及不涉及3-4【大气/综合类】鼓励集聚地内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家具制造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减少恶臭污染物排放。不涉及不涉及3-5【水/综合类】加快 205 国道沿线工业区和集聚地规划北区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对中心园区现有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并做好三座污水处理厂
20、配套集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不涉及不涉及3-6 【水/综合类】 集聚地区域内的企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分别排入所在区域的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就近分别排放至油坑水上游支流、乐干河和石窟河;进驻企业在市政污水管网和规划污水厂未建成前进驻生产的,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影响周边敏感水体。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氨气吸收塔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符合3-7【固废/综合类】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本项目收储的二次铝灰严格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
21、用符合8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的原则进行收集、储存、转运,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3-8【土壤/综合类】集聚地内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工业企业应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有土壤风险的位置依法依规设置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本项目危险废物仓库为封闭式建筑,除运输车辆出入口外,其
22、他位置全封闭,固体废物不会受到雨水淋刷和浸泡;料仓地面采取混凝土硬底化,混凝土厚度为 30cm,渗环氧树脂涂层,透系数小于 1.010-10cm/s,可有效防止污染物下渗。符合3-9【其他/综合类】进入集聚地园区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企业和园区污染治理设施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企业和园区污染治理设施竣工
23、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符合3-10【其他/综合类】严格控制 205 国道沿线工业区、中心园区和集聚地规划北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小,不会超出 205 国道沿线工业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境风环境风险防控险防控4-1【风险/综合类】集聚地各工业园区应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完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整合应急资源,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企业建设完成后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符合4-2【水/综合类】园
24、区应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工业区及周边现状水质不稳定达标的水体整治工作,新建工业企业不得将工业废水排入不达标水体中。本项目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符合9其他符合性分析2、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代码代码:N7724)。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与 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
25、负面清单 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粤发改规划2017331 号)中的广东省蕉岭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粤发改规划2017331 号)所列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因此,项目与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相符。(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二次铝灰收集、储存、转运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项目不是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项目, 不是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项目符合建设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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