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白云环境检测实验楼进行“一所四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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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白云环境检测实验楼进行“一所四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02-320161-89-02-464877建设单位联系人陈超联系方式13615294497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云高路 6 号地理坐标118 度 46 分 27.838 秒,32 度 16 分 39.10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452】检测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类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
2、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选填)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宁新区管审备【2021】74 号总投资(万元)5052.09环保投资(万元)180环保投资占比(%)3.6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依托现有面积:6046.3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拟将现有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根据本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 对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 ,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 1-1。表表 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序号序号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类别类别设置原
3、则设置原则设置情况设置情况1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的废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的废气,无需设置大气专项。32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 不属于直排项目,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3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4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m 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
4、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无需设置生态专项5海洋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海洋,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审批机关: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计产业200331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环审200711 号2、跟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环办环评函2018926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
5、影响评价符合(一)(一)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位于南京市北部,长江北岸,大厂、六合交界处。园区规划总面积 45km2(包括长芦片区 26km2和玉带片区 19km2)。园区与南化以及长江南岸的金陵石化、长江下游仪征化纤形成总面积 100km2的石油化工一体化的沿江化工产业带。从整个化工园的功能定位上来看,南京化学工业园是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煤化工和石油化工及其产品的深加工、精细化工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化工开发区,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级石油化工产业基地。从化工园的4性分析发展条件与潜力出发,化工园在不同的层面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其未来主要的功能有三个方
6、面:一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化工生产与物流基地;二是南京市的化工产业研发基地;三是南京都市发展区内重要的生态农业基地。长芦片区:扬子石化、扬巴一体化及其产品的延伸加工、精细化工。该片现有扬子乙烯以及扬巴工程大型基础化工企业,具有作为化学工业园起步区的良好条件和与大型企业进行横向协作的条件,除现有的重化工外,主要发展重化工的延伸配套加工、精细化工、化工制造业、化工新材料工业等产业,作为扬子乙烯以及扬巴工程的配套化工区。本项目位于长芦片区,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M7452】检测服务,公司主要从事环境检测,服务于园区企业。符合园区用地和产业规划规划。(二)(二)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园区规
7、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建设项目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环办环评函【2018】926 号)要求相符详见表 1-3。表表 1-3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类别意见与建议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要求,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战略环评成果的衔接,结合南京江北新区的发展定位和目标,进一步优化长芦和玉带片区的产业定位、结构、规模,积极推进园区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改善和提升其环境质量。本项目为环境检测, 服务于园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检测分析过程产生的各类污
8、染物分类收集、分质治理。准入政策按照“优先保障生态空间,集约利用生产空间”原则,有序推进石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炼化一体化项目不再入园。优化生产、生态功能的空间布,强化开发边界管制。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现有企业以及园区内部周边居民搬迁工作。严格落实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加强环境准入管理。本项目为环境检测实验室改造, 不新增工业用地, 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距厂界 2300m,符合区域“三线一单”准入政策。节省能耗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和节能降耗。加快金浦锦湖等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以及石油化工、基础化学原料、合成材料等行业节能改造,淘汰落后高能耗工艺装置和设备
9、。进一步压减园区本项目为环境检测实验室升级改造, 依托园区用水、 用电,不涉及煤炭燃料。5燃煤用量实现园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清洁生产强化企业污染控制措施。按照对标国际、领先全国的高标准要求,提升园区技术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提高园区集中供热水平,加快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企业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本项目执行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不涉及锅炉。 各类污染物均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妥善处置, 实现固废“零排放。治理减排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结合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要求,强化园区大气治理,加强恶臭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落实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总量
10、减排和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倍量替代的要求。开展撇洪河、长丰河、赵桥河等水体环境综合整治。本项目为改造项目, 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由一级活性炭吸附改造成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排放, 污染物均得到妥善的收集治理, 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 废水排入胜科水务公司。基础设施强化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环保基础设施与扬子石化、扬巴公司基础设施的衔接和统一监管。健全园区大气、地表水、地下水自动监控体系。本项目为企业提供环境监测服务, 方便园区等企业的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区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明确风险分级,强化应
11、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园区应急体系与各级应急系统的有效衔接。企业配合园区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与园区应急体系衔接。(三)(三)区域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区域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1、南京市环境总体规划纲要(宁政办发、南京市环境总体规划纲要(宁政办发201768 号)号)根据宁政办发201768 号,南京市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生态红线管控区和生态功能保留区,其中生态红线管控区又分为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和生态红线二级管控。管控要求:生态红线一级管控范围,属于禁止建设区,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红线二级管控范围,属于限制建设区,严禁有损主要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一切类型的污染物排放,2020 年前,依法关闭和限
12、期搬迁产生和排放污染物企业,适度发展生态旅游、观光旅游等环境友好产业。生产环境优化区:工业环境优化区主要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载体,范围总体上与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 年规划的工业用地一致。基础工业集聚范围包括南京化工园长芦片区、玉带片区,属于产业重点开发建设区,允许工业企业布局,加大企业准入环境门槛,加强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严格依法6依规审批涉重金属和高风险企业用地,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和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企业,强化工业防护隔离带建设,确保企业与居住区的安全距离。环境质量要求地表水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类别。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主要从事环境检测,服务于园区企业。本项目不
13、涉及重金属,不涉及产能,公司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企业,企业与居住区方巷新村最近距离约 500m,与南京市环境总体规划纲要(宁政办发201768 号)相符。2、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 年)年)石油化工业以南京化工园为主体,按照国际先进水平进行技术改造,以新材料产业作为南京化工园转型提升的方向和支柱产业,与新材料产业园双品牌运作,建设“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绿色化工高端产业基地以及新材料产业基地。新材料以南京化工园、海峡科工园、浦口经济开发区为主体,打造千亿级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主要从事环
14、境检测,服务于园区企业,与南京市江北新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相符。(四(四)与与南京江北新区南京江北新区(NJJBa070 单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江北新区(NJJBa07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NJJBa070 单元位于江北新区北部,与相邻的雄州生活组团、大厂生活组团、六合研发产业组团、西坝综合货运枢纽组团联系紧密。规划范围:东至滁河滨江大道(规划)-岳子河-化工大道沿江高等级公路(规划),西至江北大道,南至马汉河-长江岸线,北至四柳河-槽坊河。功能定位:由生产型工业园区到创新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打造国内领先、循环式经济的生态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规
15、划城乡用地总面积 4438.38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3986.26 公顷,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 3957.40 公顷,均为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28.66 公顷,其中铁路用地面积 15.95 公顷,港口用地面积 12.91 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 452.12 公顷,其中水域面积 293.28 公顷,郊野绿地面积 158.84 公顷。7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实验室及办公场所进行功能性改造。所在地属于江北新区 NJJBa070 地块,项目所在地为商服用地,与南京江北新区(NJJBa07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一)“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相符性
16、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本项目周边 3km 内无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 根据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本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有城市生态公益林(江北新区)与马汊河-
17、长江生态公益林。本项目不在规划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之内,符合生态保护要求,具体情况见表 1-4 及附图 17。表表 1-4项目所在地块与生态红线关系项目所在地块与生态红线关系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总面积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城市生态公益林 (江北新区)水土保持/南京化学工业园北侧规划的防护绿带5.73/5.73东北,2.3km马汊河-长江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东至长江,西至宁启铁路,北至马汊河北侧保护线,南至丁家山路、平顶山路9.27/9.27南,2.4km表表 1-
18、5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政策符合性一览表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政策符合性一览表类别类别文件内容文件内容本项目相关情况本项目相关情况相符相符性性生态保护红线8生态红线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 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内相符“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投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 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
19、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相符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 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区域禁止的以大宗进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相符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不涉及危化品码头相符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
20、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焦化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制度按照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相符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 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新增排污口相符环境风险防控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 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为环境检测,服务园区企业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到 2020 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废
21、水纳管后进步处理, 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不会降低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9根据2020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超标因子主要为 O3。目前南京市为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发布落实江苏省打嬴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苏省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整治方案,多措并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地表水长江南京段干流 2020 年水质总体状况为优,7 个断面水质均达到类。与上年相比,水质持平。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22、 类标准。建设项目实施后,“三废”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边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的角度来说建设的建设与周围环境是相容的,符合相应的规划功能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本次改造项目耗水量约 4618t/a,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本项目用电负荷约 480000kwh,园区电网能够满足需求,本项目为改造项目,不新增占地,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项
23、目所用水、电、土地等资源均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的能力以内。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 1-6。表表 1-6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序号内容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内,不属于禁止类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2关于印发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提及的禁止类项目。3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苏政发202094 号
24、)本项目为环境检测,服务园区企业,不涉及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录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 不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属于许可准入类4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 号)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禁止和限制项目, 属于许可准入类105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0711 号)本项目为环境检测,服务园区企业,不属于限制入园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有毒、有害项目,不排放“三致”、光气、恶臭、高浓度盐水及难治理高污染物,属于许可准入类,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不新增用地,不占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0711 号
25、)要求6南京化学工业园长芦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本项目废水纳管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不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中不含挥发酚,项目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长芦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表表 1-7与国家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与国家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法律法规内容法律法规内容相符性相符性规划与管控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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