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综合制剂车间项目环保评估表.pdf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综合制剂车间项目环保评估表.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综合制剂车间项目环保评估表.pdf(123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综合制剂车间 项目代码 2105-320772-89-01-114377 建设单位联系人 史为臣 联系方式 13951495712 建设地点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郁州南路369 号 地理坐标 ( 34 度 33 分 2.785 秒, 119 度 11 分 41.08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7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
2、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连高审批备202222 号 总投资(万元) 8708.6 环保投资(万元) 600 环保投资占比(%) 6.89 施工工期 2022 年6 月2023 年6 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面积(m2) 5530.89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海州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组织编制了 海州区工业集中区以北片区规划 (2017-2025) , 于2018 年取得海州区人民政府批复 (海政发2018143 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9 月,重新明确高新区规划范
3、围,将海州工业园纳入高新区管理(保留海州经济开发区牌子)。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项目所在园区已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海州区工业集中区以北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取得连云港市海州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海环规审20182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7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位于海州区工业集中区以北片区,园区产业定位为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及其科技研发,适度发展科技研发、现代服务业。根据规划环评,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医药企业,规划仅进行制剂研发、生产,不进行原料药生产,符合园区规划中的“正大天晴药业集团
4、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企业发展注重产业升级、 调整, 但不得进行原料药的生产, 不得含化学生产过程” 。本项目为制剂生产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升级计划,且项目位于二类工业工地,符合用地规划。 4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一、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产业政策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7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经查询 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经查询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 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2013 年 3 月
5、 15 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2)规划相)规划相符性符性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7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位于海州区工业集中区以北片区,该园区产业定位为: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及其科技研发。适度发展科技研发、现代服务业。根据规划环评,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医药企业,规划仅进行制剂研发、生产,不进行原料药生产。本项目为制剂生产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升级计划,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工地,符合用地规划。 二、二、“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6、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项目周边生态空间具体情况见表1-1。 表表1-1 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 生态空间名称生态空间名称 类型类型 与本项目相对位置与本项目相对位置 相符性相符性 烧香河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 南侧,260m 不在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内,选址相符 通榆河(连云港市区) 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南侧,3000m 不在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内,选址相符 5 锦屏山省级森林 公园 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 西侧,2000m 不在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内
7、,选址相符 综上,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所划定的保护区域内, 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 号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1。 表表1-2 项目与连政办发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8 号的号的相相符性分析表符性分析表 名称名称 管控要求管控要求 环境质量现状及项目情况环境质量现状及项目情况 相相符符性性 关于印 发 连云 港市 环境 质量 底线 管理 办法
8、( 试行 )的 通知 第三条 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到2020 年, 我市PM2.5浓度与2015 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 微克/立方米以下, 力争降低到35 微克/立方米。 到2030年, 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 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3.5万吨, 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2.2 万吨,VOCs 控制在6.9 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2.6万吨,NOx 控制在4.4 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1.6 万吨,VOCs 控制在6.1 万吨。 第四
9、条 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到2020 年, 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劣于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 年,城市(1)根据2020 年度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 10 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55 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 95 百分位浓度为 1.3 毫克/立方米、臭氧 8小时第 90 百分位浓度为 163 微克/立方米,其中细颗粒物(PM2.
10、5)年平均浓度、 臭氧8 小时第90 百分位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其余因子均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 甲醇、 丙酮、VOCs 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 中的排放限值。 (2) 区域内主要河流为烧香河和龙尾河。龙尾河、烧香河分别按照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V、III 类标准评价, 根据区域2020 年3 月30 日4月1 日监测结果,龙尾河监测断面部分时段 COD 超标,其他各监测因子能满足 地
11、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符 6 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 年, 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100%, 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 年全市COD 控制在16.5 万吨, 氨氮控制在1.04 万吨,2030 年全市COD 控制在15.61 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 (GB3838-2002)IV 类水质要求。烧香河各监测断面所测因子不能满足 地表 水环 境质 量 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水质标准,主要为COD、 氨氮、 总磷、 石油类、氟化物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石油类3.4
12、 倍。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公辅废水(纯水系统废水、蒸馏废水、蒸汽冷凝水、冷却系统更新排水) 一起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进入龙尾河。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的质量现状,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 号)相关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 根据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837 号)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
13、1-3。 表表1-3 项目与连政办发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7 号的号的相符相符性分析表性分析表 名称名称 管控要求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性性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第三条 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 到2020 年, 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 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 万立方米以内;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 年下降28%和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 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 江苏省工业、 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 (2014年修订)执行
14、。到2030 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 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 本项目建成后,拟用水量25583.1m3/a。本项目所用水来自区域供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根据计算,用水指标约0.085m3/万元。 相符 第四条 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 万元/亩、280 万元/亩、220 万元/亩,项目达产后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不新增用地。 相符 7 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 万元/亩、400 万元/亩、280 万
15、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 万元/亩、20 万元/亩、15 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 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第五条 能源消耗管控要求。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到2020 年,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 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 万吨, 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
16、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 本项目能源消耗为2950.57 吨标准煤(电耗和水消耗、蒸汽消耗量折算)。 相符 注:本项目用电注:本项目用电1077 万万kwh/a、新鲜水、新鲜水25583.1m3/a、工业蒸汽、工业蒸汽12600t/a,根据,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折标煤系数分别为:折标煤系数分别为:0.1229kgce/(kWh)、0.2571kgce/t、0.1286 kgce/kg,则合计折标煤约,则合计折标煤约2950.5
17、7t/a。本项目工业总产值约本项目工业总产值约30亿元。亿元。 由表1-3 可知,本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要求相符。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 号),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4。 表表1-4 项目与连政办发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9 号的符合性分析表号的符合性分析表 指标设指标设置置 管控内涵管控内涵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性性 1、 连云港市基于空间单元的环境准入要求及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1) 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 环境保
18、护规划、 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本项目位于海州区工业集中区以北片区, 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划、 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 符合 (2)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禁止开发区域内, 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 洪水调蓄区、 清水通道维护区、项目距最近的生态红线区烧香河洪水调蓄区约260m,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生态红符合 8 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 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
19、态功能的建设活动。 线保护区相关保护要求。 (3)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 禁止新 (扩) 建造纸、 焦化、 氮肥、有色金属、印染、 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 农药、 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造纸、焦化、 氮肥、 有色金属、 印染、 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 农药、 电镀等水污染重的行业; 且无含汞、 砷、 镉、 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 符合 (4)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 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 (扩)建
20、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 冶炼、 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 禁燃区禁止销售、 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 冶炼、 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 符合 (5)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且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符合 (6)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 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 石化重点布局在徐圩新区, 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 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 严格执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入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7 号)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化
21、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和负面清单的通知 (连环发 2017 134 号) 。重点建设徐圩IGCC 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 化工、 火电等行业。 符合 (7)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 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 技术和设备, 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 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7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符合产业政策, 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 符合 (8)工业项目排放
22、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扩建、改建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水耗、 能耗、 物耗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符合 9 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9)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 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 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选址区域拥有相应的环境容量 符合 海州经济开发区(含新浦工
23、业园) 禁止石化、钢铁、 化工、 水泥等高污染行业入园; 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禁止入园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钢铁、 化工、 水泥等高污染行业。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违背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符合 本项目位于海州区工业集中区以北片区,根据海州区工业集中区以北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项目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见表1-5。 表表1-5 项目与项目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序序号号 行业行业类别类别 负面清单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性性 1 装备制造业 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 冲天炉铸造;非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弯
24、管机制造项目;使用溶剂性油漆的表面涂装;Y-40 石油钻机;JD 型长轴深井泵;C620、CA630 普通车床;4 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AT);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含电镀工艺的重污染项目,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 不涉及 相符 2 新材料 含电镀工艺的重污染项目,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含化学生产过程项目 不涉及 相符 3 新能源 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含化学生产过程项目 不涉及 相符 4 科技研发 含化学生产过程项目;对环境污染严重及环境风险大的项目 本项目为化学药品
25、制剂生产项目,不含化学生产过程。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1, 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的前提下,废水、废气、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实现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相符 10 5 现代服务业 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居住区环境影响大的项目 不涉及 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5)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 号) 表表 1-6 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方案具体管控要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正大 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端 综合 制剂 车间 项目 环保 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