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城市钢厂环保搬迁工程 “5•16”加热炉爆炸一般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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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城市钢厂环保搬迁工程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城市钢厂环保搬迁工程 “5 51616”加热炉爆炸”加热炉爆炸一般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 2015 年 5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许,黄岛区董家口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城市钢厂环保搬迁工程建设现场 3#高线步进梁式加热炉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1 人死亡,6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8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青岛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钊贤任组长,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孔勇、市监察局副局长崔作、市总工会副主席梁海泉、黄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红兵
2、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总工会、黄岛区政府和董家口管委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省内冶金、燃气等方面专家参与调查。调查组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青岛特殊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钢)是青岛市十大企业集团之一,全国重点冶金企业,自 1958 年建厂后,青钢一直在青岛李沧区楼山后经营发展,2012 年 12 月
3、31 日,青钢申报的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城市钢厂环保搬迁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 新建厂区位于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董家口临港产业区, 紧邻新建的董家口港,项目总投资 164 亿元,计划到 2015年年底,达到 400 万吨生产能力。由于企业的产品属性等将发生改变,其中特钢比重占到 50%以上,青钢注册成立了青岛特殊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特钢公司) 。 为保证搬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青钢于 2013 年 11 月份成立了青钢环保搬迁项目指挥部。由青钢董事长王君庭任总指挥,刘铁牛、王海波任副总指挥,其中王海波分管建设安全工作。项目安全总监办公室设项目总监一名,指挥部安全管理人员 4 名,各作业
4、部分别配备安全主管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下设作业部共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9 人。 (二)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隶属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 1957 年的冶金工业部包头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是原冶金工业部直属的五大钢铁设计研究院之一,2004 年改制为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冶东方) ,于 2004 年12 月 22 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岛区分局登记注册,2012年 5 月公司总部由内蒙古包头整体搬迁入驻青岛。 中冶东方注册资本 28721.13 万元,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全权代表中冶集团持股 91.70%、青钢持股
5、 2.44%、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91%、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95%。公司主营业务:国内冶金、有色、重化工、轻工、市政工程、民用建筑、城市规划、环保等行业的工程勘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设备供货、系统集成、技术服务、EPC 工程总承包等业务;国(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和零配件的出口业务; 对外派遣境外工程相关行业的技术和劳务人员;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等。 中冶东方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情况:公司董事长:韩国瑞;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鹏程;公司成立“安全与环境管理委员会
6、” ,有较为齐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公司下设安全生产部等 16 个职能管理部门;项目管理等 4 个业务管理部门; 工业炉公司等 11 个专业化分、 子公司, 21 个专业所、室、事业部。其中安全生产部专职管理人员 3 人,注册安全工程师 31 人。 (三)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威仕)成立于1993 年 6 月,为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建设部批准的冶炼、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建设监理资质和电力、机电安装、石油化工工程乙级建设监理资质。中标后,2013 年 12 月 8 日与特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7、,负责特钢公司 1、2、3高线项目工程监理。2014 年 3 月20 日,武汉威仕任命曹云为特钢公司 1、2、3 号高线项目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邢同才为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合同规定监理单位享有“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并明确“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手续,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 “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监督、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监理内容。 (四)包头市博通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博通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通公司) ,住所地:包头市青山区兴胜镇色气湾村,法定代表人夏
8、茂森,注册资本五十万元整,经营范围:工业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成套安装、调试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 (五)3#加热炉建设情况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环保搬迁 3#高线车间步进梁式加热炉工程(以下简称 3#加热炉工程)由中冶东方以 EPC 总承包的方式承接,于 2014 年 1 月份签定合同,总投资为 1480 万元,合同工期为 2014 年 2 月 1 日至 11 月 28 日,其中计划烘炉开始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10 日。由于土建基础工程延期交付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进度一再推迟,该项目 2014 年 8 月 6 日开工,2015年
9、5 月 16 日进行烘炉作业。 中冶东方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和现场管理时, 是以中冶东方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包头贝瑞工业炉分公司”名义签署的,所有发票也以包头贝瑞工业炉分公司名义开具。 原设计采用高焦炉混合煤气作为加热炉燃料, 后因没有混合煤气, 经中冶东方和特钢公司共同研究论证改为使用天然气临时替代进行烘炉和热调试,并对部分烧嘴进行了改造。加热炉所采用的技术是较为成熟的传统技术, 目前国内各冶金工厂广泛应用。 2014 年 2 月 17 日,中冶东方成立青钢搬迁工程 1、2、3高线及扁钢中棒加热炉总承包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东方项目部) ,任命李谦为项目经理,邬培爱为项目副经理(兼施
10、工/开车经理) ;2014 年 3 月 5 日,中冶东方授权邬培爱担任上述项目的项目经理。 中冶东方制定了总包现场各岗位安全职责 、 加热炉总承包工程现场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中标的设备提供商、施工单位均为中冶东方常年合作方,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其中,包头博通公司作为设备提供商,不具备施工资质。中冶东方与分包商江苏江安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博通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通公司) 、山东福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等单位分别签订了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中冶东方编制了“现场特殊工种人员资质,炉底机械、钢结构、冬季施工、炉单体试运行、管道吹扫施工、炉顶可塑料等专项施工方案、加热炉烘炉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
11、同意。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3#加热炉计划于 5 月 16 日烘炉。5 月 15 日召开了由业主单位特钢公司、 总包单位中冶东方和监理单位武汉威仕监理部相关人员参加的烘炉准备工作会议, 会议审核通过烘炉点火送天然气操作规程, 明确由中冶东方全权负责3#加热炉的点火烘炉工作,特钢公司协助。明确由特钢公司二、三高线作业部部长胡乃志担任烘炉总指挥,负责安排烘炉时间、烘炉进展以及加热炉正常工作时间,协调烘炉作业与各项工程施工的关系,协调与保卫、医疗、消防、后勤生活等的外协关系。由于烘炉点火当天,胡乃志外出开会,便指定二、三高线作业部副部长兼书记姜学金代理自己担任烘炉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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