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65-2019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北京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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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号:DB11/T 16652019 备案号: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Ultra-Low Energy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19- 10- 12 发布 2020- 04- 01 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Ultra-Low Energy Residential Buildings DB11/T 16652019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
2、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0 年 04 月 01 日 2019 北京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 2035 年) 实施、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的目标,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7 号)、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关于印发 2017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72 号)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本
3、标准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共分 7 章, 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 2.术语; 3.一般规定;4.性能化设计;5.室内环境参数;6.技术指标;7.专项设计。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管理, 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寄送至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话:55595000,邮箱:)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
4、公司 绿建大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新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三建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格亚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森德(中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科利瑞尔建筑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天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 伟、徐宏庆、邹 瑜、于 震、孙德宇、王 哲、陈 曦、吴剑林、孔 嵩、黄季宜、杨玉忠、万成龙、柳 澎、张时聪、李红霞、魏贺东、黄永申、张军工、周炳高、曾伟清、郭平安、郭占庚、刘叶锋、窦春伦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童悦仲、卢 求、胡颐蘅、李丛笑、曲世琳、陈 琪、彭梦月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一般规定. 4 4 性能
5、化设计. 6 5 室内环境参数. 8 6 技术指标. 9 7 专项设计. 11 7.1 热桥处理 . 11 7.2 气密性 . 12 7.3 新风热回收 . 13 7.4 供热供冷系统 . 14 7.5 卫生间与厨房通风 . 15 7.6 电气与计量 . 16 附录 A 围护结构保温及构造做法 . 17 附录 B 外门窗设计选型及热工性能 . 21 附录 C 能效指标计算方法 . 23 附录 D 建筑物碳排放计算方法 . 30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引用标准名录. 33 条文说明. 34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Gene
6、ral Requirements . 4 4 Performance Oriented Design . 6 5 Indoor Environment Parameters . 8 6 Energy Criteria . 9 7 Technical Measures . 11 7.1 Thermal bridge prevention . 11 7.2 Airtightness . 12 7.3 Ventilation heat recovery . 13 7.4 Heating and cooling system . 14 7.5 Ventilation in bathroom and k
7、itchen . 15 7.6 Electrical system and metering system . 16 Appendix A Structure and construction method of thermal insulation in building envelope . 17 Appendix B Design, selection and thermal performance of windows . 21 Appendix C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criteria . 23 Appendix D Calculation me
8、thod of carbon emission . 3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32 List of quoted standard . 33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34 1 1 总则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降低北京市居住建筑能耗,提升居住建筑品质,规范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类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1.0.3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北
9、京市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术语 2.0.1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 ultra-low energy residential building 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且其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居住建筑。 2.0.2 性能化设计 performance oriented design 以建筑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为性能目标,利用建筑模拟工具,对设计方案进行逐步优化,最终达到预定性能目标要求的设计过程。 2.0.
10、3 供暖年耗热量 annual heating demand 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按设定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套内使用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供给的热量,单位为 kWh/ (m2a)。 2.0.4 供冷年耗冷量 annual cooling demand 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按设定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套内使用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冷设备供给的冷量,单位为 kWh/ (m2a)。 2.0.5供暖供冷及照明能耗综合值 heating,cooling and lighting energy consumption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单位套内使用面积年供暖(含通风)供冷及照明
11、的终端能耗量与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 利用能源换算系数, 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两者的差值,单位为 kWh/ (m2a)。 2.0.6 建筑总能耗综合值 total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建筑平均每户供暖、供冷、照明、生活热水、电梯、家电设备及炊事等全部终端能耗与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利用能源换算系数,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两者的差值,单位为 kWh/户a。 2.0.7 户均建筑面积 per household building area 3 单栋建筑总面积与其建筑总户数的比值,单位为 m2/户。 2.0.8 热桥 thermal bridge 围护结构中
12、热流强度显著增大的部位。 2.0.9 建筑气密性 air tightness of building envelope 建筑在封闭状态下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 用于表征建筑或房间在正常密闭情况下的无组织空气渗透量。 通常采用压差实验检测建筑气密性, 以换气次数 N50,即室内外 50pa 压差下换气次数来表征建筑气密性。 2.0.10 气密层 air tightness layers 由气密性材料和部件、抹灰层等形成的防止空气渗透的连续构造层。 2.0.11 气密性材料 air tightness material 对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缝隙进行密封、防止空气渗透的材料。 2.0.12 防水透汽材料
13、 water proof and vapor-permeable material 对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缝隙进行密封,兼具防水及允许水蒸气透出功能的材料。 2.0.13 断热桥锚栓 anti-thermal bridge fixer 通过特殊的构造设计,能有效减小或阻断锚钉热桥效应的锚栓。 2.0.14 显热交换效率 sensible heat exchange effectiveness 对应风量的新风进口、送风出口温差与新风进口、回风进口温差之比。 2.0.15 全热交换效率 total heat exchange effectiveness 对应风量的新风进口、送风出口焓差与新风进口、回风
14、进口焓差之比。 4 3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3.0.1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应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 3.0.2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应满足本标准第 5 章规定的室内环境参数和第 6 章规定的能效指标要求,并应对热桥处理、气密性处理、新风热回收、供冷供热系统、卫生间与厨房通风系统进行专项设计。 3.0.3 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营造适宜的微气候。 应通过优化建筑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和利用景观、生态绿化等措施,夏季增强自然通风、减少热岛效应,冬季增加日照,避免冷风对建筑的影响。建筑的主朝向宜为南北朝向,主入口宜避开北向和西北向。 3.0.4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应优先采用被动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天然采
15、光、自然通风,结合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3.0.5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保持较小的体形系数、适宜的窗墙比和较小的屋顶透光面积比例,相关指标应满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 相关规定。 3.0.6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采用高性能的建筑保温系统及门窗,选择时可按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确定。 3.0.7 遮阳设计应根据房间的使用要求以及窗口所在朝向综合确定。南向宜采用可调节外遮阳、可调节中置遮阳或水平固定外遮阳的方式。东向和西向外窗应采用可调节外遮阳或可调节中置遮阳设施。 在技术经济可行的前提下可采用变色玻璃等选择性遮阳措施。 3.0.8 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
16、地下空间宜采用设置采光天窗、采光侧窗、下沉式广场(庭院) 、光导管等措施,降低照明能耗。 5 3.0.9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宜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系统。 3.0.10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并应采用建筑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室内装修应采用无污染环境友好型材料及部品。 3.0.11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不应低于北京市现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的要求。 6 4 性能化设计性能化设计 4.0.1 性能化设计应根据本标准第 5 章及第 6 章规定的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要求,通过能耗模拟计算分析,择优确定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设计方案。 4.0.2 性能化设计宜采用协同设计的组织形式,景观、机电等各专
17、业的设计或顾问单位、使用单位、业主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造价单位等各相关方宜在建筑设计阶段提出相关要求,并参与设计相关决策。 4.0.3 性能化设计流程,宜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定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 2 确定初步设计方案; 3 利用能耗模拟计算软件等工具进行初步设计方案的定量分析及优化; 4 分析优化结果并进行达标判定。当技术指标不能满足所确定的目标要求时,应修改初步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定量分析及优化,直至满足目标要求; 5 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6 编制性能化设计报告。 4.0.4 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室内新风量、噪声等室内环境参数; (2)供暖年耗
18、热量,供冷年耗冷量,供暖供冷及照明能耗综合值,建筑总能耗综合值及建筑气密性指标等能效指标; 4.0.5 应根据建筑功能、环境资源条件和场地条件,以本标准规定的建筑供暖年耗热量和供冷年耗冷量为约束条件, 采用被动式建筑设计手段进行初步方案设计,并应以初步设计方案作为定量分析及优化的基础。 4.0.6 定量分析及优化应以建筑能效指标为约束条件,且建筑能效指标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的规定。 7 4.0.7 进行设计方案定量分析与优化时,应针对建筑和设备的关键参数对建筑负荷及能耗的影响开展定量分析,并在分析基础上进行参数的优化选取。 4.0.8 性能化设计宜进行建筑全寿命期的经济效益分析,并
19、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措施的选取。 4.0.9 达标判定时,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验证: (1)室内环境参数及能效指标是否满足本标准要求; (2)能效指标计算方法是否符合本标准附录 C 的要求; (3)选取的技术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 4.0.10 性能化设计完成后应提交性能化设计报告, 性能化设计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概况; (2)室内环境参数及能效指标; (3)关键参数的分析及优化报告; (4)能效指标计算报告。 8 5 室内环境参数室内环境参数 5.0.1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应符合表 5.0.1 规定。 表 5.0.1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数 室
20、内热湿环境参数 冬季 夏季 温度() 20 26 相对湿度(%) 30 60 注:注:冬季室内湿度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的计算。 5.0.2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室内新风量不应小于 30(m3/h人) 。 5.0.3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噪声昼间不应大于 40 dB(A)且夜间不应大于 30 dB(A) 。 9 6 技术指标技术指标 6.0.1 能效指标应符合表 6.0.1 规定。 表 6.0.1 能效指标 户均建筑面积 60m2 60m2 类别 户均建筑面积(m2) 建筑层数(层) 40 40 3 413 14 供暖年耗热量(kWh/ m2a) 8 10 15 12 10 供冷年耗冷量
21、(kWh/ m2a) 35 30 18 供暖供冷及照明能耗综合值(kWh/m2a) 50 40 建筑气密性 (换气次数 N50) 0.6 注:注:能效指标中 m2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定义详见附录 C。 6.0.2 建筑总能耗综合值和使用阶段碳排放强度宜满足表 6.0.2 的规定。碳排放强度的计算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 表 6.0.2 建筑总能耗综合值和使用阶段碳排放强度 类型 ?60m2 60 m2?135 m2 ?135m2 建筑总能耗综合值(kWh/户a) 88?-220 78?-400 42?+4460 碳排放强度(kg CO2e/m2a) 27 23 注:注:?为户均建筑面积
22、,m2;碳排放强度指标分母中的 m2为套内使用面积。 6.0.3 围护结构的热工参数应满足表 6.0.3- 1 和 6.0.3- 2 规定的现行值的要求。 表 6.0.3-1 非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 K(W/K) 现行值 目标值 屋面 0.10k0.20 k0.10 外墙 0.15k0.20 k0.15 地面及外挑楼板 0.15k0.20 k0.15 分隔非供暖房间与供暖房间的楼板 0.30k0.50 k0.30 10 分隔非供暖房间与供暖房间的隔墙 1.20k1.50 k1.20 与室外不直接接触的户门 1.20k1.50 k1.20 外门非透光部分 1. 0k1
23、.20 k1.0 表 6.0.3-2 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 性能参数 现行值 目标值 传热系数 K(W/K) 0.80k1.0 0.80 太阳得热系数 SHGC 冬季 0.45 0.45 夏季 0.30 0.30 注:太阳得热系数为包括遮阳(不含内遮阳)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 11 7 专项设计专项设计 7.1 热桥处理热桥处理 7.1.1 建筑围护结构应进行削弱或消除热桥的专项设计,外围护结构应保证保温层的连续性。 7.1.2 外墙无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结构性悬挑、延伸等宜采用与主体结构局部断开的方式。 2、外墙保温为单层保温时,宜采用锁扣方式连接;为双层保温时,应采用错缝粘接
24、方式。 3、墙角处宜采用成型保温构件。 4、保温层采用锚栓时,应采用断热桥锚栓。 5、应避免在外墙上固定导轨、龙骨、支架等可能导致热桥的部件;当必需固定时,应在外墙上预埋断热桥的锚固件,并宜采用减少接触面积、增加隔热间层及使用非金属材料等措施降低传热损失。 6、雨棚、门廊等外挑构件宜与墙体断开,设置独立基础,或在外墙上预埋断热桥的锚固件连接固定。并宜采用减少接触面积、增加隔热间层及使用非金属材料等措施降低传热损失。 7、穿墙管道与预留孔洞间隙应便于保温材料填充,预留孔洞直径宜大于管径100mm 以上,墙体结构或套管与管道之间应填充保温材料。 7.1.3 外门窗无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5、外门窗安装方式应根据墙体的构造方式进行优化设计。当墙体采用外保温系统时,外门窗可采用整体外挂式安装,门窗框内表面宜与基层墙体外表面齐平。装配式夹心保温外墙,外门窗宜采用内嵌式安装方式。 2、 外门窗与基层墙体的连接件应采用阻断热桥的处理措施。外门窗框外表面与基层墙体的连接处宜采用防水透汽材料密封, 门窗内表面与基层墙体的连接处应采用气密性材料密封。 3、 窗户外遮阳设计应与主体建筑结构可靠连接,连接件与基层墙体之间应采取12 阻断热桥的处理措施。 7.1.4 屋面无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保温层应与外墙的保温层连续,不得出现结构性热桥;当采用分层保温材料时,应分层错缝铺贴,各层之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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