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396-2017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四川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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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080.10 A 0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23962017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 (点) 服务与管理规范 2017 - 09 - 19 发布 2017 - 10 - 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1/T 23962017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 1 4 基本要求 . 3 5 服务规范 . 5 6 评价指标 . 9 参考文献 . 10 DB51/T 2396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商务厅提出并归
2、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电子商务协会、西南财经大学、青神县易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四川阳光绿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晔、帅青红、周海波、李忠俊、米思吉、倪正霞、邱俊。DB51/T 23962017 1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体系框架及核心职能、基本要求、服务规范和评价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电子商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 2.2 农村电子商务
3、 通过网络平台嫁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拓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务、服务领域,使之兼而成为遍布县、镇、村的三农信息服务站。 2.3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实体终端, 直接扎根于农村, 利用网络平台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商品代购、农产品代销以及其他便民服务的场所。 3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3.1 体系框架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处于一个大的农村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如图1所示。其中,包括了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 物流配送中心以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分为三个层级:县级体验店、乡镇服务站点、村级网点。本标准旨在规范后两者。 DB51/T 239
4、62017 2 图1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 3.2 核心职能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实现以下核心职能: a) 网点职能: 县级体验店:形象展示、体验推广; 乡镇服务站点、村级网点:日常经营、便民服务、拓展渠道、打通买卖环节; b) 培训职能: 对内:系统平台流程操作、商品知识、销售技巧培训等; 对外:农资技术、电子商务产业人才、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营等; c) 物流职能: 仓储:进出仓管理、库位管理等; 分拣; 配送:大宗物流、小件配送等; d) 反向销售职能: 本地:异业联盟商户协作、县域农副产品城乡对接; 全国:名优特产品; e) 会员管理与服务职能: 管理:建立会员档案等; D
5、B51/T 23962017 3 服务:活动信息推送、温情服务推送、会员解答等; f) 结算职能; g) 平台运维职能: 系统后台维护; 门店网点系统维护; h) 外联职能: 本地第三方服务资源对接; 政府政务服务对接; 当地社区平台对接。 4 基本要求 4.1 建设内容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应按照“一处经营场地、一个形象装修、一套设施设备、一名掌柜运营、一套宣传公示、一套管理制度”六个方面进行规范建设。 4.2 经营场地 4.2.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位于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且网络已覆盖。 4.2.2 村级网点的店内面积宜不小于 10 平方米,乡镇服务站点的店内面积宜不小于 20 平
6、方米。 4.2.3 一个行政村建设服务站点个数不宜超过一个,已有企业服务站点的,宜合并建设。 4.2.4 可选择建于农村商店、村民活动中心、村民自住房等。 4.3 形象装修 4.3.1 乡镇示范服务站 4.3.1.1 店招、揭示揭挂等按照统一标准设计制作。 4.3.1.2 内部背景形象墙设有品牌标识,配备电视视频滚动宣传区域。 4.3.1.3 站点内设服务台、仓储中心、普惠金融区、培训区及客户体验区,并配备多媒体终端供客户自行体验和购买,同时配备地方农副产品展示架,用于线下展示。其大致布局及功能分区如图 2 所示。 图2 乡镇示范服务站平面布局图 DB51/T 23962017 4 4.3.2
7、 村级网点 4.3.2.1 店招、揭示揭挂等按照统一标准设计制作。 4.3.2.2 站点内建有展示架和宣传栏,展示架陈列地方农副产品;宣传栏放置电子商务品牌介绍和宣传等资料、分销农产品的宣传资料以及地方政府关于农村电子商务的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 4.3.2.3 在面积允许的情况下,宜提供简易的客户休息区,配备桌椅并增设电脑显示屏,定期播放产品宣传视频。 4.3.3 配置标准的对比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形象装修根据服务站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配置, 配置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形象装修配置标准 是否必备 序号 统一形象装修的配置项目 乡镇服务站点 村级网点 1 站点简介 是 是 2 站点职责
8、是 是 3 服务功能与收费标准 是 是 4 展示牌 服务流程 是 是 5 背景形象墙 是 否 6 宣传栏 是 是 7 室内 展示架 是 是 8 站点牌匾 是 是 9 室外 门头店招 是 是 4.4 设施设备 4.4.1 应配备与开办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并应定期维护更新。 4.4.2 宜配备以下标准化的设施设备: 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展示架(柜)、资料架、收发筐等;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等; 网络设施:包括无线路由器、网线等; 信息采集:包括无线扫描枪、智能终端等信息采集与操作辅助设备; 信息发布:包括壁挂显示设备、宣传栏/看板等; 存储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监控设备:
9、包括摄像头、监控主机等; 运输设备:包括配送车辆、电动自行车等; 配送设备:包括手持终端、POS终端等; 其它设备。 4.4.3 能够连接各电子商务平台,且拥有平台注册账号。 4.5 从业人员 4.5.1 应至少配备一名及以上专职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集中培训或一对一指导)。 4.5.2 具备电脑基本操作技能,能够应用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并熟练操作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 4.5.3 为人诚实守信,在当地拥有良好口碑和人际关系。 DB51/T 23962017 5 4.5.4 熟悉当地村民和产业情况,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农民群众的需求和生产进行摸底统计。 4.5.5 服务态度良好,并愿意接受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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