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46-2019 核医学从业人员放射防护规范(北京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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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100 C 5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6462019 核医学从业人员放射防护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of nuclear medicine practitioners 2019 - 06 - 18 发布 2019 - 10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6462019 I 目 次 前言 .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制度与管理要求 . 2 5 放射性工作场所的防护要求 . 2 6 放射性药物操作的防护要求 . 3
2、附录 A(资料性附录)放射性工作场所分类 . 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常规临床诊疗及研究用放射性核素防护表 . 6 DB11/T 1646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荣福、张春丽、闫平、张建华、廖栩鹤、刘萌、崔永刚、陈雪祺、王彦福、陈立新。 DB11/T 16462019 1 核医学从业人员放射防护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医学从业人员在放射性核素诊断、 治疗及研究中的制度与管理要求、 放射性工作场所的防护要求
3、、放射性药物操作的防护要求和放射性废物处理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核医学从业人员的放射防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核医学从业人员 nuclear medicine practitioners 从事放射性核素诊断、治疗及研究的医师、技术人员、护理人员、科研人员、物理师及化学师等。 3.2 放射性药物 radiopharmac
4、eutical 用于诊断、治疗或医学研究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其标记药物。 3.3 控制区 controlled area 在辐射工作场所划分的一种区域,在这种区域内要求或可能要求采取专门的防护手段和安全措施,以便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控制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以及防止潜在照射或限制其程度。 3.4 监督区 supervised area 在辐射工作场所中未指定作为控制区的一个规定区域, 但就该区域而言, 即使通常不需要采取非专门防护措施或安全手段,也要对职业照射情况不断进行审查。 3.5 放射性废物 radioactive waste DB11/T 16462019 2 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
5、污染, 其浓度或比活度大于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 并且预计不再利用的物质。 4 制度与管理要求 4.1 医疗卫生机构应具有开展核医学诊疗工作资质。 4.2 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核医学相关管理文件,至少包括放射工作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程、防护规范和应急预案。 4.3 核医学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要求接受培训。 4.4 医疗卫生机构应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检查,建立核医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5 放射性工作场所的防护要求 5.1 放射性工作场所分类见附录 A。其中、类放射性工作场所应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一般包括使用非密封源核素的房间(放射性药物贮存室、分装
6、及(或)药物准备室、给药室等)、显像室、给药后候诊室、样品测量室、放射性废物储藏室、病房(使用非密封源治疗患者或受检者)、卫生通过间、清洁用品储存场所等。监督区一般包括控制室、员工休息室、更衣室、医务人员卫生间等。放射工作人员通道与患者通道宜分别设置,放射诊疗的入口与出口宜分开。 5.2 放射性工作场所从功能设置上可分为诊断、治疗及研究工作场所。其功能设置要求如下: a) 诊断和治疗工作场所基本设置:放射性药物贮存室、分装及(或)药物准备室、(质控或)样品测量室、给药室、给药后患者候诊室、治疗患者给药后专用卫生间、急救场所、放射性废物间(库)、槽式放射性废水衰变池(罐); b) 诊断工作场所专
7、门设置:控制室,显像室。工作场所的出口,应便于检查后的患者直接、快速离开医院,并尽量避开医院其他科室和人员较多的公众区域; c) 治疗工作场所专门设置:给药后留观室或病房(使用非密封源治疗患者); d) 诊断和治疗工作场所辅助设置:清洁用品储存场所,更衣室,卫生间,淋浴间; e) 研究工作场所专门设置:放射性实验室。 5.3 放射性工作场所控制区应设置独立通风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a) 涉及标记(分装)及挥发性放射性核素操作应设置通风橱(分装柜)或生物安全柜,涉及药物制备的通风橱(分装柜)或生物安全柜及标记(分装)室房间的空气洁净度应符合相关药物管理规范。通风橱(分装柜)或生物安全柜应进行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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