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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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诺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诺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中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公示稿)稿)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四川诺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诺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四川博观智汇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博观智汇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2 年年 08 月月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概述概述.11.1 建设项目的特点.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21.4 关注的
2、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30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30第二章第二章 总则总则.312.1 编制依据.312.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352.3 评价工作等级.362.4 评价范围.402.5 评价标准.422.6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462.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482.8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49第三章第三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3.1 企业现状.513.2 建设项目概况.673.3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813.4 污染源源强核算.953.5“以新带老”措施.1333.6“三本账”分析.1333.7 总量控制.1343.8 清洁生产.136第四章第四章 环境现
3、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7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74.2 园区简介.144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3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1474.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474.5 区域污染源调查.152第五章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5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55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7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396.1 施工期环保措施论证施.2396.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2396.3 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投资估算.25
4、1第七章第七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47.1 环保投资费用估算.2547.2 社会效益分析.2547.3 经济效益分析.2557.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557.5 小结.255第八章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568.1 环境管理.2568.2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2588.3 环境监测计划.2648.4“三同时”制度和环境保护验收建议.265第九章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679.1 建设概况.2679.2 环境质量现状.2679.3 污染物排放情况.2689.4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699.5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评
5、价结论.269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6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719.7 环境保护措施.2719.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739.9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2739.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73附图: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的位置关系图附图 3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图 4 项目评价范围及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5-1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环境空气、地下水、噪声)附图 5-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地表水)附图 6 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附图 7 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 8 项目与万象科技产业园的位置关系
6、图附图 9-1 现有项目 1F 平面布置图附图 9-2 现有项目 2F 平面布置图附图 10-1 扩建后全厂 1F 平面布置图附图 10-2 扩建后全厂 2F 平面布置图附图 11-1 项目 1F 分区防渗图附图 11-2 项目 2F 分区防渗图附图 12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附图 13 项目废气管网走向图附件:附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附件 3 项目立项文件附件 4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函附件 5 项目土地用地文件附件 6-1 厂房租赁合同(诺标-万象科技产业园)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 6-2 厂房租赁合同(绿蕴沙-万象
7、科技产业园)附件 6-3 厂房转租合同(诺标-绿蕴沙)附件 7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 8 现有项目验收意见附件 9 万象科技产业园环评批复附件 10 绿蕴沙环评批复附件 11-1 例行监测报告附件 11-2 验收监测报告附件 12 危废处置协议附件 13 排污许可登记回执附件 1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附件 15 承诺书附件 16 研发内容的说明附件 17 废水源强引用监测报告附表:附表:附表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2 地表水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3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 4 土壤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5 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6 生态影响评价
8、自查表附表 7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第一章第一章 概述概述1.1 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项目的特点本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项目所在地块内无居民住户, 厂区周边主要为已建和在建工业企业。根据厂房租赁方(四川进德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川(2018)眉山市不动产权第 0013248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2017-8 号),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同时项目不在长江二级支流醴泉河河道管理线右线一公里范围内,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
9、等特殊环境敏感区,且对环境无特殊环保要求。因此,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 系利用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 同时新租用部分厂房作为仓储工程和环保工程, 项目不新增占地, 不涉及土建工程, 项目建设工程量小, 施工期短。施工期建设内容为:对厂房 1F 北侧空置区域进行改造、分区,建设 1F 中试试验区,同时对 2F 实验室进行平面布局调整,建设 2F 中试试验区,进行合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同时利用 2F 经改造后的小试实验室开展小试实验。本项目为医药研发建设项目, 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新药关键中间体中试试验及新药标准品小试试验研发,研发产物主要
10、包括阿齐沙坦、阿齐沙坦酯、艾司西酞普兰、丁苯那嗪、螺环酸、阿格列汀、曲格列汀、维格列汀。1F 中试试验区中阿齐沙坦、阿齐沙坦酯、艾司西酞普兰年研发批次 2 次,丁苯那嗪、螺环酸年研发批次 3 次,合计研发批次为 12 次/年;2F 中试试验区中阿齐沙坦、阿齐沙坦酯、艾司西酞普兰、丁苯那嗪、螺环酸年研发批次均为 6 次,合计研发批次为 30 次/年。中试目的为采用经小试确定的工艺路线进行模拟工业化生产的条件, 以验证放大生产后原工艺的可行性, 探索各步最佳工艺条件,为正式生产提供数据支撑。同时项目在 2F 利用改造后的小试实验室进行阿格列汀、曲格列汀、维格列汀、阿齐沙坦酯 4 种标准品的研发,研
11、发批次均为 30 次/年,合计 120 次/年,小试目的为对相关药品的合成工艺进行优化,得到最优合成路线及相关参数。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 有机废气主要为甲醛、 甲醇、甲苯、二氯甲烷、乙酸丁酯、乙酸乙酯、四氢呋喃、乙醇等,无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以上废气产生点位较多,主要采取在 1F 中试试验区反应釜顶部设置集气罩、2F 中试试验区、离心机房、化学品库房及危废暂存间密闭负压抽风、小试实验室设置通风橱、分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析室设置万向集气罩,对中试及小试研发工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检验废气、化学品库房及危废暂存间废气进行收
12、集, 废气经收集后汇入本次经改造后的 1 套废气处理装置(1#,碱液喷淋(带除湿)+二级活性炭+石蜡油吸收装置),经处理后由 1 根 18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备/器皿三次后清洗废水经自建中和池中和处理后同实验间接加热废水一并排入万象科技园预处理池, 经处理达标后进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醴泉河。设备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厂房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能够达标。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均外售废品收购站或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研发产物、实验废液、冷凝浓缩废液、废化学试剂、设备/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液、废导热油、废活性炭、
13、废过滤棉、废石蜡油、喷淋废液、废实验耗材(沾染化学试剂)、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试剂)、真空泵废液、废包装桶/废试剂瓶以及废劳保用品作为危废处置,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废能得到合理的处置,环境风险可接受,对环境影响较小。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建设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四川诺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
14、年12月委托四川博观智汇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 立刻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的环评工作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技术规范要求,组织项目组人员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委托现状监测等工作。2022 年 03 月建设单位开展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工作,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结束后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于2022年4月28日开展了送审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并形成了项目环境影
15、响报告书送审稿。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项目编制依据、项目编制依据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271-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1(含研发中试)”,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进行新药关键中间体中试以及标准品研发,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本
16、项目已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立项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110-511400-07-02-653220】JXQB-0138 号。故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3、相关政策文件符合性分析、相关政策文件符合性分析(1)与大气污)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染防治等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行动实施方案 ( (川府发20194 号)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眉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相关要
17、求。表表 1.3-1与有关政策文件的符合性分析与有关政策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规划要求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 VOCs 的主要工序均在密闭设备或密闭房间内进行,并采取治理措施,不能密闭的采取高效的收集措施和治理措施。符合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环评要求建设单位生产过程中定期对相应设备
18、进行日常维护符合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行动实施方案 (川府发20194 号)新、改、扩建涉及 VOCs 排放项目,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扎实推进重点领域 VOCs 治理。 加强 VOCs 的收集和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存储、装卸等环节的排放。根据研发工艺,严格控制VOCs 物料的使用, 同时加强废气的收集和治理。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201953号)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中提到“石化、 化工、 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
19、业)是我国 VOCs重点排放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重点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到 2020 年,建立健全 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 重点行业 VOCs 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 VOCs 排放量下降 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研发工艺、分析检验、设备清洗工序产生的 VOCs经集气罩/万向罩或密闭负压抽排收集后经 1 套“碱液喷淋(带除湿)+二级活性炭+石蜡油吸收”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对该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恶化现有环境质
20、量。符合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产生 VOCs 的主要工序均在密闭设备进行,并采取治理措施,不能密闭的采取高效的收集措施和治理措施。符合眉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持续推进工业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继续推进 65 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
21、改造。深入实施化工、焦化、有色、铸造、陶瓷、造纸、印染等行业深度治理,完成四川眉雅钒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以及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焙烧烟气深度治理。除洪雅县外,其余县(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深化 VOCs 治理,以家具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塑料制品、小型设备制造企业为重点,大力推动低(无)VOCs 含量涂料,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制造使用比例达到 50%以上,木质家具制造、钢结构制造使用比例达到 30%以上,引导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治污设施“三率”。推进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天府新区视高片区(兴盛)、青龙园区集中
22、喷涂工程中心项目建设。 逐步推进“一园一策”废气治理,眉山高新区、甘眉园区、仁寿经开区等省级及以上园区完成“一园一策”废气治理方案编制。本项目不涉及锅炉,项目产生的 VOCs 经集气罩/密闭房间负压抽排后汇入本次改建后的一套废气治理设施(碱液喷淋(带除湿)+二级活性炭+石蜡油吸收装置),经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符合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眉府发201924 号)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严格产业准入。 强化“三线一单”约束, 不符合规划环评项目、 不符合相应削减量替代的涉及废气排放项目和燃煤锅炉禁止审批;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建废气排放的工业企业,除洪雅
23、县外,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窑炉实行低氮燃烧或建设脱硝设施。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扎实推进医药、 机械设备制造、化工、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全面达标;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黏剂等产品,把绿色环保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全面推广汽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全面推进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回收率提高到 80%以上;开展餐饮、食堂、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开展 VOCs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本项目加强对产生的 V
24、OCs进行收集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强了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 VOCs 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符合(3)与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与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文件精神, 四川省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12月颁布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17年度实施方案、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与上述规划的符合性如下:新药标准品和新药关键中间体创新技术研发及中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表表 1.3-2本项
25、目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本项目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水污染防治规划文件水污染防治规划文件规划要求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低浓度清洗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同实验间接加热废水一并进入园区已建预处理池,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10+1”小企业; 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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