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招投标新举措-流程管理及EPC实务(共199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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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招投标新投标新举措举措 流程流程管理及管理及EPCEPC实务实务 陶陶 学学 明明 教授教授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教委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教委会 副主任副主任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学术委员会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学术委员会 主任主任 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经济专委会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经济专委会 副主任副主任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 理事理事 西华大学工程造价研究所西华大学工程造价研究所 所长所长 2主主 要要 内内 容容 一、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一、招标投标法律体系1二、新形势下招标投标的二、新形势下招标投标的发展发展2实务实务三、新
2、形势下招标投标新举措、新形势下招标投标新举措3四、招标投标规范流程四、招标投标规范流程管理管理4五、招投标监督管理五、招投标监督管理5六、六、EPCEPC招标与项目管理招标与项目管理6一、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一、招标投标法律体系31、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构成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是指全部现行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有机整体。由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构成:(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主席颁布。(2)法规:含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一般以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为名称。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
3、其常委会制定,通常以地方人大公告的方式公布,一般使用条例、实施办法等名称,如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3)规章:含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一般以部长令发布。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主要城市的政府制定。5 (4)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派出机关制定的规定。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规范性文件也称政策。62、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效力层级(1)纵向
4、效力层级:由高到低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2)横向效力层级:特殊优于一般按照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3)时间序列效力层级:新法优于旧法从时间序列看,同一机关新规定的效力高于旧规定。73、招标投标主要法律法规体系(1)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1999第21号)2000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2002第68号)2003年1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1997第91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
5、令1999第15号)8(2)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13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3)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号公告)9(3)部门规章:1)工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3)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号令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
6、管理办法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9)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10)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10(4)规范性文件及标准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GB50500-2013)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版)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2007版)版)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2012版)版) 6)中华人民
7、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版)7)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20142014)8)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2015)119)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2010版)版)10)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1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12)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13)民航专业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14)民航专业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1
8、5)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16)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17)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20082008年版)年版)18)四川省实施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办法办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124、我国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论证、评估、决策、勘测、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内在规律。这个内
9、在规律是人们在认识经济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按照建设项目的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项工程应当经过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结束阶段共四个发展阶段和九个程序。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内的各项工作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顺序关系,这种先后顺序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13(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14 15二、新形势下招标投标的发展二、新形势下招标投标的发展161、新形势(1)党的十八大提出“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改革思路,对招标投标及其监管应发挥的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路径。(2)国务院近两年来出台
10、了大量信用监管的文件,明确了“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招投标的监管面临重大转型,为了落实国务院“宽进严管”的基本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配套监管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3)目前招标投标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新问题,最为典型和猖獗的是弄虚作假和串标围标,需要解决。172、减少行政审批(1)不再设置招标文件前置性备案。前置性备案的责任不清晰,事后监督处理责任无法区分,也助长了责任主体推卸责任的情况。不再将事前备案作为招标公告上网发布的前置条件。在招标完成后,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
11、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18 【案例】 招标文件的错误某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计划工期为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评标时评标专家发生争议。 (共275天,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也如此填写, 但 不满足总工期的要求)19(2)不再要求外地投标人的前置备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规定,省外企业到我省承揽业务的,应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录入基本信息后,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企业注册所在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到四川省行
12、政区域内承揽业务,在四川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并复制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的企业基本信息,加盖单位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不得以外地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办事机构或者以入库、登记、备案等不合理条件限制外地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活动。20(3)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国家正在大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国家已完全放开。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二条规
13、定,“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比选等竞争方式自行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人采用比选还是招标(非依法必须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竞争方式,不再统一要求,由招标人自主选择竞争方式。213、权利和责任的对等(1)尊重招标人的自主招标权,限制其违法行为。如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自主依法制定招标文件,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依法自主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但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也要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不得规避招标,制定的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
14、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违规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得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保障投标人的公平参加竞争的权利,对其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如投标人的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或依法申请仲裁。但对投标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
15、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让他人借用投标人资质投标并以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等违法行为,除进行处罚外,还要禁止其投标,并根据国家联合惩戒的规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3(3)在保障评标专家权利的同时,对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违法失信行为,除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外,评标专家评审费不予发放(已经发放的应予追回),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4(4)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不依法代理的责任作了明确。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履行职责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招标代理
16、机构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招标人知道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连带责任。254、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打击(1)通过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以是否下载招标文件作为投标的条件,让投标人无法知道其他投标人的信息,阻断买标的利益团体,大大降低围标串标成功的可能性。(2)投标文件采用明标和暗标制。避免了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串通行为,也能防止评标专家的不公正行为。(3)充分利用电子化信息和社会监督手段遏制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等进行公示,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行政机关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7、社会征信等渠道进行核实,充分利用社会公众的力量进行监督。26(4)对违法失信者限制其投标,除国家已规定的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能投标外,根据国家规定,规定了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能投标,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标段)投标的情形。(5)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于屡教不改、执意碰触招投标法律法规底线的投标人,坚决将其清除出市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促使投标人回归到正常的竞争轨道。275、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招标人是招投标活动的发起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
18、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将更多的权利及责任赋予招标方,目的就是充分发挥招标人的自主性、积极性,切实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应该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审查、招标情况备案、邀请招标对象的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等政府管得过宽的情况。286、完善招标投标操作制度四川省政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意见规定:(1)规范联合招标和打捆招标。一个审批文件包含了多个独立子项目,但这些子项目属于不同的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可以联合组织招标。同一项目业主的同类项目,在同一时间段实施的,可以作为一个合同段或分为若干个合同段一次打捆招标完成。不同项目业主的同类项目,因特殊情况不宜独立实施的,可以联合招标,
19、联合招标应签订联合招标协议,以一个招标人的名义招标。打捆招标和联合招标的监督工作由审批层次较高的部门负责。29【案例】打捆打捆招标招标实例实例某银行有8个网点需装修,当地规定工程造价达到50万必须招标,各个网点的估算都只有45万,没有达到必须招标的额度,但加起来的累计造价有360万元,那么是应该按总造价360万元必须招标,还是按各个分项45万,都可以不招标呢?对此项目应以立项批文为准,若立项批文是针对所有项目的,就应打捆招标。否则就有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嫌疑。30(2)规范评标委员会组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投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20、中专家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经省专家库管理部门确认,招标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可从国务院有关部委或外省(区、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国投项目招标人拟派进入评标委员会的代表,应熟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项目经济、技术要求,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被监督项目的评标专家或招标人评标代表参与评标。31(3)强化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经发布至开标之日内不得撤销或屏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21、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一天须为工作日。制定统一的评标结果公示表,对中标候选人单位和主要人员、业绩、否决投标理由等事项进行全面公示。招标人应根据公示表格填报要求,结合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如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在公示内容中增加评标委员会专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32(4)统一交易场所设置与服务。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不隶属于行政监督部门、不以营利为目的、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行政监督和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维护现场秩序并对违反现场秩序的行为进行记录、制止和纠正,涉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的,移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
22、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分级进入省、市(州)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不在县(区)级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337、严格项目合同和履约管理四川省政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意见规定:(1)严格合同涉及人员管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更换后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实行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
23、后方予退还。34(2)严格项目发包管理。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已按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凡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禁止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非主体结构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必须经项目业主认可。项目业主及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发现分包单位有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或发现项目业主有违法发包行为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
24、知举报人。3536关于工程分包与转包: 工程分包:是指经合同约定和发包单位认可,从工程承包人承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分包单位应对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工程转包:是指不行使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所承包的工程倒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建筑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工程转包,不仅违反合同,也违反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建市2014118号)。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1)建设单
25、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3)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37(4)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5)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6)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7)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38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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