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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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原理采购原理夺标夺标一击即中的投标技巧一击即中的投标技巧BID SKILLBID SKILLSTRIKESTRIKE杜静杜静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杜静杜静BIDDINGBIDDING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杜静杜静卓有成效的招标管理及其操作实务卓有成效的招标管理及其操作实务PURCHASEPURCHASEDUJINGDUJING谈判谈判询价询价单一来单一来源框架源框架协议协议比选比选CONTRACTCONTRACT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管理DUJINGDUJING课程内容合同管理 投 标 技 巧 招标实务法律法规基础知识DuJing、这是招标投标吗?11
2、月18日,中央电视台举办2014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现场竞购大会。今年央视招标进入第二十年,经过近10个小时、数百家企业参与竞标后,央视2014年招标签约总额稳中有增,超过2013年。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央视并未公布具体数字。到底什么是招标投标v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v 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
3、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供应商、承包商报价及响应其他招标方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标卖与拍卖的区别公开程度报价方式抉择方式拍卖公开报价多次加价价高者得招标封闭报价一次报价不一定价好者得招标投标法拍卖法招标采购与其他采购方式的异同与取舍谈判询价竞价比选单一来源采购招标采购方式招标投标的分类国际招标国际招标/ /国内招标国内招标传统招标传
4、统招标/ /电子招标电子招标自行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委托招标工程工程/ /货物货物/ /服务服务一次性招标一次性招标/ /两阶段招标两阶段招标公开招标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招标投标电子招标电子招标投标办法v优点: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提高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特别是在利用技术手段解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v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v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两阶段招标v 第三十条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
5、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我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构成体系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主席颁布。2)法规(含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常以地方人大公告的方式公布,一般使用条例、实施办法等名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
6、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3)规章(含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主要城市的政府制定。一般称规定、办法。4)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派出机关制定的具体规定。我国目前招标投标领域主要法律法规必须招标制度的规定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制度的规定招标公告发布制度的规定评标及评标专家管理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的规定有关招标投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规定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规定必须招标制度的规定v招标投标法v政府采购法v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v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
7、3号)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制度v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34号文)v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9号)v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5号)v 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规定需要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范围包括:中央投资项目;申请中央投资补助、转贷或者贷款贴息500万元以上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或企业投资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国务院核准的国家重点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制度v招标公告发布制度暂行办
8、法(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4号)v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v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评标及评标专家管理的规定v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发改委牵头7部委12号令v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29号)v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v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的规定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令)负责认定。2)工程建设招标代理
9、机构资格,由建设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负责认定。招标投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规定v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v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v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v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规定v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v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v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
10、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34号文)v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v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v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18号)v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v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628号)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招标投标法大型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1、援助资金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v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v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12、。工程工程200200万万货物货物100100万万服务服务5050万万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30003000万以上万以上。国际组织贷款项目国际组织贷款项目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援助资金项目援助资金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能源能源 交通运输交通运输 邮电通讯邮电通讯 水利水利 城市设施城市设施 环保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等基础设施项目国家债券项目国家债券项目国家借款或担保项目国家借款或担保项目政策性贷款项目政策性贷款项目国家授权融资的项目国家授权融资的项目国家特许融资项目国家特许融资项目各级财政预算项目各级财
13、政预算项目 政府性专项基金项目政府性专项基金项目国有资金控股项目国有资金控股项目市政市政 科教文化科教文化 体育旅游体育旅游 卫生卫生福利福利 商品住宅等商品住宅等公用事业项目公用事业项目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v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14、。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v 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 v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
15、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v第28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42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v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v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v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16、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v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招标投标争议v 招标投标争议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招标投标当事人招标投标当事人权益发生的纠纷。v 招标投标当事主体包括:民事主体
17、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招标投标民事主体指招标人和投标人。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投标民事主体还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行政主体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国家机关及其授权机构。v 招标投标争议按照争议的当事主体分为招标投标民事争议和招标投标行政争议两种类型。招标投标民事争议是招标投标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招标投标行政争议是招标投标民事主体与招标投标行政主体之间的争议。招标投标民事争议p招标文件争议p招标过程争议p中标结果争议p招标过程其他民事侵权争议表达和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1异议(质疑)2投诉3磋商4调解5仲裁6民事诉讼7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内部监督8监察
18、、审计、纪委等部门9行业协会的自律10社会舆论质疑v质疑是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主张权利的行为。 质疑书样式 XXXX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我们认为XXXXX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XXXX)招标活动中有几个问题严重损害了我们的权益,特提出质疑。1、;2、我们认为,以上几项,违背了政府采购法规的有关规定,即政府采购法第XXXX条的“XXXX”,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XXXX条的“XXXX”为盼。质疑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传真:二年月
19、日投诉v 招标投标投诉,是指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意见并要求相关主体改正的行为。v 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中的招标投标质疑、政府采购中的招标投标投诉,其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中的招标投标质疑虽然名为质疑,其实质是投诉行为,是由投标人向招标投标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v 投诉与质疑的区别: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分工v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
20、、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投诉的受理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v 第六十一条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
21、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v 第六十二条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编号:_年_号投诉的采购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投诉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被投诉人名称电话
22、传真地址邮编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质疑、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日期:投诉书样式投诉时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v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文件)、第四十四条(开标)、第五十四条(评标)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质疑与投诉的时效规定质疑/投诉质疑的提出质疑的回复投诉的提出投诉的回复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截止前2日截止前10日3日内应知道10日内3工作日内决定受理30工作日内处理决定
23、对开标过程开标现场当场答复对评标结果公示期3日内政府采购应知道7工作日内7工作日内答复期满后15工作日内30工作日内投诉处理中的法律责任v 第七十七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能改正并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v 第八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24、。行政监督的方式v 在招标投标法规体系含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当事人监督、社会监督v 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形式包括招标程序备案、审批,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和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其违法主体进行行政处罚等。v 行政监督的方式主要有9种,包括核准招标方案、自行招标备案、现场监督、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受理投诉举报、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稽察、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罚决定v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相应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
25、招标投标争议中,行政相对人(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及相关自然人)也有可能违反招标投标相关管理秩序,此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v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表达和解决招标投标行政争议的方式行政复议处理主体:行政监督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行政诉讼处理主体: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行政复议 招标投标争议的行政复议,是指招标投标的民事主体认为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行为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能是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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