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新增水泥预制品100万套项目环评报告b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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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年新增水泥预制品100万套项目代码2208-350181-04-01-805786建设单位联系人魏旺联系方式13960859588建设地点福清市镜洋镇(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 119 度 17 分 15.62 秒, 25 度 47分 6.6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福清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2A060216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250.0环保投资占比(%)5.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5803.7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及其调整方案,本项目位于福清市镜洋镇。项目周边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
3、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或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周边水系太城溪各因子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质量良好。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主要的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
4、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各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处理后也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综上分析,项目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本扩建项目使用电和水作为主要能源,属于清洁能源。扩建项目资源的消耗量不大,不属于高耗能资源消耗型企业。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有效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可有效控制污染及资源利用水平。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扩建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
5、导目录(2019年本)修改决定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满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扩建项目无对应行业准入类别要求,同时不属于禁止准入类,故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综上,扩建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项目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符合园区环保规划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中“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可知,项目符合福建省全省陆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容,详见表1-1。表1-1 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摘录)适用范围管控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情况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
6、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属于水泥预制品制造,项目建设与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不相冲突。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
7、污染物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涉及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实行总磷排放量倍量或等量削减替代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6个重点控制区可实施倍量替代。2.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3.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1.本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按要求实行等量或
8、倍量替代,不涉及总磷、重金属、VOCs排放;2.本项目不属于水泥、有色金属、钢铁、火电项目;3.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和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A标准,最后排入龙江。符合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中“福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可知,项目符合福清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详见表1-2。表1-2 与福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摘录)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
9、情况福清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在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排放项目,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2.严格控制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制鞋等高VOCs排放的项目建设,相关新建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3.禁止开发利用未经评估和无害化处理的列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的土地。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泥预制品制造,不涉及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排放。本次为扩建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用地不涉及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的土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城市建成区的大气污染型工业企业的新增大气污染物(二氧化
10、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按不低于1.5倍调剂本次扩建新增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不低于1.5倍调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单元内现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业等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退役后,应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评估,经评估认为污染地块可能损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应当进行修复的,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被污染土壤的修复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业等,项目建成后对土壤影响较小。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的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限期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11、项目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办2009797号),生物质颗粒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项目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符合区域环保规划要求。综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项目由来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营业执照详见附件1)前身为福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1995年1月建厂,2000年5月改制成股份制企业,更名为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2011年7月编制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年产25万米PHC管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2、表,于2011年8月通过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2012年9月通过竣工验收(附件2)。经过几年的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公司决定在原有厂区内扩建新建30万m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该项目已于2013年4月投产,属未批先建,且现有工程已验收的10t/d燃煤锅炉(DHL10-1.27-WII),由于使用年限已久,更换成新的锅炉(锅炉型号SZL10-1.6-AII)。建设单位于2014年8月委托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年产30万m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15年1月19日通过福清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13、,并于2019年9月通过竣工验收(详见附件3)。由于企业发展战略需求,本项目拆除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车间,取消30万m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及产品方案,同时拟在拆除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车间地块上重建厂房,新增年产100万套水泥预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2022年8月2日,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A060216号同意备案(详见附件4);2022年9月28日,项目已取得福清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出具的福清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总平图)规划许可意见书(融规建审2022第211号)(详见附件5)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81202200461号)(详见附件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4、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水泥制品制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的相关规定编写成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建设的依据。2.2工程概况项目名称: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年新增水泥预制品100万套建设单位: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清市镜洋镇(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现
15、有厂区内) 投 资:5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性质:扩建建设规模:年新增水泥预制品100万套(即方桩100万米)职工人数:现有员工130人,本次扩建不新增员工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250天,日生产班次1班,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2.3项目建设方案2.3.1项目组成及建设情况项目组成及建设情况见表2.3-1。表2.3-1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名称现有项目本次扩建内容主体工程1车间1管桩车间,1F,建筑面积4357.6m2不变2车间2管桩车间,1F,建筑面积2207.16m2不变3车间3(本扩建项目车间)原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车间,现已拆除水泥预制品车间,1F,建筑面积5784.81m24
16、钢筋加工车间1F,建筑面积372m2依托现有工程配套工程1车间4原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车间,现已拆除,1F,建筑面积2218.86m2,本次扩建项目作为水泥预制品堆场使用2堆场一管桩堆放处,占地面积1600m2不变3堆场二管桩堆放处,占地面积1764m2不变4堆场三管桩堆放处,占地面积1660m2不变5堆场四水泥预制品堆放516m2新建6堆场五水泥预制品堆放处,占地面积2260.8m2新建7仓库1F,建筑面积159.6m2不变8水池泵房/新建1座水池泵房,建筑面积122.85m29锅炉房3F,建筑面积333.18m2将现有10t/h燃煤锅炉改成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10配电房31F,建筑面
17、积1031.34m2依托现有工程辅助工程1办公楼4F,建筑面积1918.03m2依托现有工程2宿舍5F,建筑面积3073.61m2依托现有工程3食堂2F,建筑面积689.85m2依托现有工程公用工程1供电系统由市政电网供给依托现有工程2给水系统接自市政供水管,向各用水处供水依托现有工程3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依托现有工程4供热由厂内锅炉房供热。燃煤锅炉改为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环保工程1废水处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水排入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处理取消30万m3蒸压加气
18、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和产品方案,同时取消30万m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设置的排气筒。将现有10t/h燃煤锅炉改建为10t/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脱硫脱硝(采用碱液脱硫+尿素脱硝)处理后通过现有45m排气筒(DA001)排放;骨料(砂石料)卸料过程定期洒水抑尘;粉料(水泥)卸料粉尘通过水泥罐顶部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原料运输过程中洒水抑尘并采用密闭式管道输料;对搅拌楼进行封闭采用湿法作业,同时通过顶部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对堆放区域(堆场)进行封闭,车间顶部设水雾喷淋装置,并采用采用防尘网覆盖。3减振、防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19、消声处理4固废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回收利用。水泥砌块残渣外售作为制砖原料,钢筋边角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炉渣交由周边农户用于农田施肥,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2.3.2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供水依托现有的供水管网。本次扩建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项目用水环节主要有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包括砂石清洗水、原料混合用水、锅炉用水以及脱硫用水。砂石清洗用水项目原料砂石投入生产前需清洗,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可知,砂石清洗用水量为0.2t/d,排污系数以0.8计,则砂石清洗废水量为0.16t/d,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作为原料混合水回用于搅拌工序生产,不外排。原料混合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参数可知,生产1套的
20、水泥制品需要用水量约120kg。即生产用水量为:100万套120kg=12万t/a(480t/d),这部分水全部蒸发,不外排。锅炉用水扩建项目拟将原有1台10t/h燃煤锅炉改为10t/h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锅炉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因蒸发损耗的水分即可。根据业主介绍,锅炉锅炉补充用水量约68t/d,蒸汽损失率20%计,冷凝水约54.4t/d(13600 t/a)即蒸汽养护冷凝水。本项目拟设立循环冷却水池,回收这部分冷凝水,作为原料混合水回用于生产,不排放。锅炉脱硫用水项目燃生物质颗粒锅炉废气采用湿法脱硫脱硝技术,脱硫用水量按液气比2L/m3计算,烟气量为1944.64万m3/a,经
21、推算锅炉脱硫用水量约为38892.8m3/a(155.57m3/d),脱硫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清渣并补充新鲜水,其补水量按照用水量的10%计算,则脱硫补水量为3890m3/a(15.56m3/d)。(2) 排水:本次扩建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原料混合用水蒸汽养护冷凝水循环冷却水池锅炉用水脱硫废水沉淀池54.4480进入产品,全部蒸发140.04140.04损耗15.56425.4454.454.46815.56砂石清洗用水沉淀池0.200.16损耗0.04损耗13.60.16新鲜水509.20扩建项目水平衡见图2.2-1,扩建后全厂水平衡见图2.2-2。图2.3-1 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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