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17〕45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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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院办201745 号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铜陵学院学生转专业铜陵学院学生转专业 办法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各部门: 现将铜陵学院学生转专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 贯彻执行。 2017 年 8 月 9 日 铜陵学院办公室2017 年 8 月 9 日印发 2 铜陵学院学生转专业办法铜陵学院学生转专业办法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激发 和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实施因材施教,使不同类型 的学生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与发展,依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转专业与转学暂行办法 (教学2002004 号) 、 (教育部 41 号令)铜陵学院实施办法和铜陵 学院学
2、籍学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 办法。 一、工作原则一、工作原则 按照 “以学生为本” 的原则, 充分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权利;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转专业工作,严格程序,透明 操作。 二、组织机构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 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二级学院相应成 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三、转专业条件三、转专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 学生确有特长且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竞赛等级 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可直接转入相关专业; 2. 高考成绩达到当年一本录取分数线及以上的可直接转入 当年招
3、生的任一专业; 3 3. 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单科成绩均不低于 60(及格)分,且 无违纪处分; 4.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 疗机构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他相关专 业学习的(须提供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的原始病 历) ,经学校研究可以转入其他专业(需加试的专业必须参加加 试) ; 5. 录取到跨校联合培养专业的学生,联合培养专业之间可 以互转; 6. 按艺术类招收的学生仅在相关艺术类专业之间互转; 7.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的; 8. 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确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四、转专业时间四、转专业
4、时间 在校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在第一学期结束后进行。 按 大类招生的学生,按分流方案规定的时间进行分流。符合创新创 业相关文件规定的可在第六学期前(不含第六学期)转入相关专 业。 五、转专业名额五、转专业名额 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资源状况申报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 原则 上不得低于专业相应年级人数的 10%,具体人数由教务处与二级 学院协商后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于第一学期第 19 周对外公布。 4 六、转专业的申办程序六、转专业的申办程序 1. 学生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按学校 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学院工作小组提交申请表。 2. 审查和报送。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在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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