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方混凝土拌合站技术改造扩能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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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年产 50 万方混凝土拌合站技术改造扩能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成都永拓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 年 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20242 26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50 万方混凝土拌合站技术改造扩能项目 项目代码 2311-510112-99-02-990676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文安社区 16 组 地理坐标 104 度 19 分 52.356 秒,30 度 42 分 24.92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水泥制品制造(C3021)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55石
2、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311-510112-99-02-990676】JXQB-0730 号 总投资(万元)500 环保投资(万元)10 环保投资占比(%)2.0 施工工期 1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面积(m2)16000.08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
3、染影响类)(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的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表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否 2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
4、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审批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成都市龙泉驿区产业发展规划中北部片区汽车产业发展重点予以确认的函(成经信函2014141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1、规划环境影响
5、评价文件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评2014149号)2、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成环审函2021563号)成环审函202156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与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规划范围:规划总面积 77
6、 平方公里,东至成环路、南至成安渝高速、西至龙泉驿区绕城高速、北至龙泉驿区北部边界。规划期限:2014-2020 年。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汽车(工程机械)整车(机)、关键零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及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发展目标:到 2017 年,实现工业主营业务收入 2200 亿元以上,整 3 车产能达到 70 万辆;2020 年,实现工业主营业务收入 3600 亿元以上,汽车整车产能达到 110 万辆。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 7700 公顷,其中工业用地 20.12%、居住用地 9.72%、公共设施用地 2.16%、物流仓储用地 5.3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0.8
7、2%、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7.12%、绿地与广场用地 18.1%、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3.39%、非建设用地 22.89%。表表1-2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文件名 具体要求 本项目 是否符合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成环建评2014149号)(1)鼓励发展产业: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相配套的产业,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引导重点发展汽车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及高端机械项目。本项目为商
8、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不属于园区鼓励发展产业,也不属于园区禁止发展产业,为允许类发展产业。符合(2)禁止发展产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污染生产水平的项目;印染、皮革、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合成原料药、生物发酵原料药、农药等废水排放量大且难于处理的项目;水泥、冶炼、石墨及炭素制品、焦化、纯碱、烧碱、燃煤发电机组、进口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焚烧处理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本项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技术落后、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废水、废气污
9、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符合(3)清洁生产门槛:入规划区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能耗、物耗、水耗等均应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制造业(涂装)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耗新鲜水量及废水产生量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符合(4)对入园含有表面处理的工艺、企业的建议及要求:规划区严禁设立专业电镀厂,规划区涉及机械制造产业可能会涉及到机械设备电镀等表面处理等工艺,在符合四川省及成都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企业配套的电镀生产不作过多限
10、制。但环评要求对电镀等表面处理工序应采取严格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对电镀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废水、废气本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不涉及表面处理、电镀以及重金属排放;符合 4 等污染物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满足 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 二级标准及以上的要求,加强对重金属的污染控制,确保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该区域不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区重点控制区域,但由于引入的主导行业中可能会产生含重金属的废水或固废,因此规划实施后对引入的可能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要加强重金属的污染防治工作,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改造、提升现
11、有治污设施,确保重金属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确保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 2007 年水平,环境质量维持稳定,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成环审函2021563 号)一、总体要求(1)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禁止引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及禁止类的项目;禁止引入列入国家产能过剩的项目;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地方能源结构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不属于园区鼓励发展产业,也不属于园区禁止发展产业,为允许类发展产业。符合(2)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的
12、项目;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水、气、固、声、土壤等污染防治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涉及“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项目。(3)清洁生产水平:禁止引入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符合 二、产业准入 中优区域(五环路以内、车城大道以西区域)禁止新建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中优区域(五环路以内、车城大道以西区域)禁止引入无污染都市工业(数字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加工制造业等)以外的项目;禁止引入不符合
13、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禁止引入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污染生产水平的项目;禁止引入印染、皮革、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合本项目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本项目不属于中优区域;本项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技术落后、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的项目;本项目符合 5 成原料药、生物发酵原料药、农药等废水排放量大且难于处理的项目;禁止引入水泥、冶炼、焦化、纯碱、烧碱、燃煤发电机组、进口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焚烧处理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不
14、属于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属于园区允许类行业,不属于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的行业。因此,本项目与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要求相符合。2、与当地规划符合性分析、与当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文安社区 16 组,项目用地为租赁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文安社区集体土地(东经 104.33353186,北纬30.70455637)。根据成都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实成都永拓建材有限公司用地情况的复函,“项目面积 31.99 亩,土地属性为集体。地块位置在 2015 年批准的龙泉驿区卫星城总规中为仓储物流用地,在 2
15、017 年批准的控规中为留白区的预留用地;位于“三区三线”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在龙泉驿区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同口径数据成果中为建设用地。”综上所述,项目用地位于“三区三线”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为建设用地,项目在此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关于本项目用地面积的说明:关于本项目用地面积的说明:本项目所在地块经成都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实面积为 31.99 亩;而本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 29.51 亩(即项目围墙边界内面积),剩余约 2.48 亩位于项目西南侧,本项目实际未占用,现状为林地及草地。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
16、754-2017)及第 1 号修改单,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C302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第十二项 建材 第 13 款 储料区、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等主要生产区域实现全封闭,并配置主动式收尘、降尘设备,采用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进行运营管理,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话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海洋工程 6 用混凝土、轻质高强度混凝土、超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土自修复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因此本项目为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同时,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为本项目出具了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2311-5
17、10112-99-02-990676】JXQB-0730 号),准予本项目备案。2、项目、项目“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川环办函2021469 号)要求,对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通过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三线一单数据分析系统”(http:/103.203.219.138:8083/gis2/n_index.html)以及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管控单元类别为: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为:ZH51011220004。本
18、项目所在地 7 图图1-1 “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网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数据分析系统数据分析系统”查询结果查询结果 成都市环境单元管控分布图如下。图图1-2 成都市环境单元管控分布图成都市环境单元管控分布图 本项目所在地 8 图图1-3 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本项目所在地 9 表表1-3 建设项目与建设项目与“三线三线单单”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 项目对应情况介绍 符合性分析 类别 对应管控要求 工业 重点 管控 区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 ZH51011220004 普适性清单管控
19、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以及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禁止类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2)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现有上述项目可进行节能环保等升级改造,但必须满足区域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3)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4)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5)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建项目。(6)禁止新建、扩建使用燃煤设施的工业项目。(7)禁止在本
20、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8)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禁止新建、扩建混凝土(砂浆)、沥青搅拌站。(9)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区域,禁止新建大型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或者商品批发市场。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引入产业门类 符合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严控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限制类行业的项目。(2)控制水泥、平板玻璃、日用玻璃、涂料、铸造、砖瓦等行业产能。(3)严控列入国家产能过剩的项目,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现
21、有属于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2)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3)工业生产中可能产生恶臭气体但未按要求设置合理防护距离的排污单位,引导企业适时搬迁。(4)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长效机制,实现“散乱污”经营主体动态清零。污染物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100%;排放标准根据流域及其水质现状等提出相应标准。岷江、沱江流域现有及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新增废气排
22、放量在区域内实现符合 10 排放管控(DB51/2311-2016)。(2)加快推进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深度治理。(3)推广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进一步提高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化工等行业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率。(4)全面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按期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要求。2 倍替代。项目废水不涉及五类重金属,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河污水处理厂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参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执行。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严格
23、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电子信息行业、汽车制造行业应分别参考执行成都市电子信息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汽车制造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2)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3)推进老旧燃气锅炉和成型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或改电工作。(4)推进低(无)VOCs 含量源头替代。聚焦工业和服务业、溶剂使用源等 VOCs 重点来源,出台源头替代实施方案,重点推广水性、高固含量、无溶剂、低 VOCs 含量型的涂料、胶粘剂和油墨产品的生产。推进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等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
24、代。环境风险防控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2)严格涉重金属(铅、汞、镉、铬、砷)企业和园区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金属污染物“减量置换”或“等量替代”的原则。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级 符合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2)针对化工园区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区域、流域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
25、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关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3)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 11 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酸蓄电池制造行业等应满足重点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治理相关要求,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金属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率达 100%。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到 2022 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降低30%和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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