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赤藓糖醇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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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年产 16 万吨赤藓糖醇项目万吨赤藓糖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报审版)建设单位: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编制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编制时间:二二二二年年二二月月I目目录录1 概述概述.51.1 任务由来及背景.51.2 项目特点.6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7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81.5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81.6 评价结论.182 总则总则.192.1 编制依据.19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2、及评价因子.24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62.4 评价标准.36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422.6 环境保护目标.483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程分析.513.1 现有工程.553.2 在建工程.743.3 扩建工程.1253.4 扩建工程完成后全厂情况总结.187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92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924.2 区域环境敏感区调查.2014.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2014.4 区域污染源调查.232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36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365.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4
3、15.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评价.2545.4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595.5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84II5.6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865.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915.8 土壤污染预测与评价.2925.9 运营期环境风险评价.295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3066.1 废气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306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3106.3 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3206.4 固废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320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3227.1 环保设施投资估算. 3227.2 环境影
4、响分析.3267.3 环境损益分析.3277.4 小结.32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3308.1 环境管理.3308.2 环境监测计划.3328.3 排污口规范化.3338.4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3368.5 排污许可制度衔接.3438.6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345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519.1 建设项目概况.3519.2 环境质量现状.3549.3 污染物排放总量.3549.4 清洁生产情况.3559.5 主要环境影响.3559.6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3569.7 环境保护措施.3569.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3589.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
5、划.3589.10 结论.359III附图附件:附图附件: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1: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 2.2:玉锋实业集团园区分布图;附图 2.3:项目一期工程周边关系图;附图 2.4:项目二期工程周边关系图;附图 2.5:项目三期工程周边关系图;附图 3.1:项目一期工程平面布置图;附图 3.2:项目二期工程平面布置图;附图 3.3:项目三期工程平面布置图;附图 4:开发区产业布局图;附图 5:开发区用地布局图;附图 6:大气、噪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7: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及评价范围图;附图 8:生态保护红线图。附件附件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附
6、件 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宁审批投资备字2020268号);附件 3:项目分期建设的情况说明;附件 4:入园证明;附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冀(2020)宁晋县不动产权第0135598 号);附件 6:土地使用协议书;附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冀(2019)宁晋县不动产权第0001890 号);附件 8: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原宁晋西城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附件 9: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原宁晋西城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专家论证意见及名单;IV附件 10:污水处理合同;附件 11:蒸汽供应合同;附件 12:年产 12t 维生素 B1
7、2 项目报告书批复、验收意见;附件 13:绿色无公害食品及添加剂项目报告书批复及补充报告的函、验收意见;附件 14:年产 20 万吨葡萄糖酸钠、1 万吨葡萄糖酸-内酯项目审批意见;附件 15:年产 900 吨辅酶 Q10 项目报告书批复;附件 16:210 万吨/年玉米加工项目审批意见;附件 17:玉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80 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审批意见;附件 18:排污许可证;附件 19: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20:委托书;附件 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51 概述概述1.1 任务由来及背景任务由来及背景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是一家中外
8、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属于河北玉锋实业集团的子公司,位于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区。河北玉锋实业集团现有四个产业园区(见附图2.2),其中,一园区位于新兴路西侧、晶龙街北侧,二园区位于和平大街南侧、西宁路东侧,三园区位于和平街南侧、西华路东侧,四园区(也称“健康产业园”)位于和平大街南侧、西华路西侧。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有 2 个厂区,分别位于一园区和四园区。其中一园区厂区内现有工程包含 2 个项目,分别为年产 12t 维生素 B12 项目和绿色无公害饲料及食品添加剂项目,其环保手续为:年产 12t 维生素B12 项目 于 2007 年 6 月取得了原宁晋县环境保护局的批
9、复 (宁环200722 号) ,并于 2007 年 11 月 3 日通过了原宁晋县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绿色无公害饲料及食品添加剂项目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取得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邢环评201921 号);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为两期建设,绿色无公害饲料及食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取得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补充报告复函(邢环评函20204 号),2020 年 10 月 9日,一期工程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工程尚未建设。四园区厂区内在建工程包含 3 个项目,分别为年产 20 万吨葡萄糖酸钠、1 万吨葡萄糖酸-内酯项目、年产 90
10、0 吨辅酶 Q10 项目和210 万吨/年玉米加工项目,其环保手续为:年产 20 万吨葡萄糖酸钠、1 万吨葡萄糖酸-内酯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取得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批复(宁环评表2019242 号),年产 900 吨辅酶 Q10 项目于 2021 年 1 月 20日取得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批复(邢环评20212 号),210 万吨/年玉米加工项目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取得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批复(宁环评表2021196 号),在建工程均正在建设,尚未验收。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取得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发放的国版排
11、污许可证,主要行业类别为“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证书编号:91130528755492840U001P,有效期限: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611 月 29 日。赤藓糖醇,因其口感和甜度非常接近白糖,但热量仅为白糖的 1/10,具有低热量、防龋齿、抗氧化等生物学特性,并具有保护肝脏和心血管等多种保健作用,可用于食品行业和医药行业,有良好市场前景。为此,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 80000 万元在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区,河北玉锋实业集团四园区内建设年产 16 万吨赤藓糖醇项目。考虑到企业发展需
12、求,本项目分三期建设,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出具了同意分期建设的情况说明,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位于四园区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三期工程租赁位于四园区河北金锋淀粉糖醇有限公司预留用地,项目建成后,一期工程年产赤藓糖醇 4 万吨、二期工程年产赤藓糖醇 4 万吨、三期工程年产赤藓糖醇 8 万吨。目前,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正在进行土建施工,三期工程尚未建设。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本项目主要特点有:(1)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C14 食品制造业”中的“C149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2)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3)本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年产赤藓糖醇 4
13、万吨、二期工程年产赤藓糖醇 4 万吨、三期工程年产赤藓糖醇 8 万吨,项目三期工程建成后,年产赤藓糖醇 16 万吨。(4)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发酵、过滤、离子交换、浓缩、结晶、离心、溶解脱色、干燥包装等工序,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设备均采用不锈钢/PP 材质。(5)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占地为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留地,三期工程占地为租赁河北金锋淀粉糖醇有限公司预留用地,占地均为工业用地。(6)项目用水由开发区统一提供,项目用电由玉锋集团热电厂供给,项目生产用热由玉锋集团热电厂供给。(7)项目发酵废气经“碱吸收+水吸收+27m 高排气筒排放”(3 套);项目干燥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
14、, 与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共用30m高排气筒排放(3 套),废气排放满足现行排放标准要求。(8)本项目不单独建设污水处理站,废水依托玉锋集团四园区污水处理中心预处理后,再排入康伟科技环保(河北)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7(9)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蒸汽喷射器、离心机、流化床、包装机、风机、设备电机、泵类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风机消声等措施。(10)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空气过滤废滤芯、蒸汽过滤废滤芯混入生活垃圾;菌渣经收集灭菌后外售用作粗饲料添加物;多次母液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陶瓷膜和废纳滤膜,集中收
15、集,定期外售;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酵母浸膏原料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物料分离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 C14 食品制造业-C149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对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版),本项目类别为“十一、食品制造业”,“24 其他食品制造”中的“有发酵工艺的食品添加剂制造”,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16、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综合分析,本项目满足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环评单位对工程设计资料和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评价,并提出减缓措施。本项目位于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第三十一条中的简化条件,因此仅需要开展一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限
17、减为 5 个工作日,并免予采用张贴公告的方式。2022 年1 月 12 日至 1 月 18 日,建设单位在公司官网进行了网络公示,同时于 2022 年1 月 14 日和 2021 年 1 月 17 日在河北青年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编制完成了公众参与说明。环评单位遵循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结合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果和建设单位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8司年产 16 万吨赤藓糖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赤
18、藓糖醇生产项目, 对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十九、轻工,29、新型酶制剂和复合型酶制剂、多元糖醇及生物法化工多元醇、功能性发酵制品(功能性糖类、功能性红曲、发酵法抗氧化和复合功能配料、活性肽、微生态制剂)等开发、生产、应用”类别,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冀政办发20157 号)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本项目符合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824 号)中环境管控要求,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中禁止或许可事项。项目不在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 年版)中,项目
19、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宁审批投资备字2020268 号),2021 年 11 月 19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出具了同意项目分期建设的情况说明。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要求。1.4.2 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 2021 年大气污染综
20、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4-1。9表表 1.4-1本项目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环保政策政策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 年11月8 日)(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八)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21、。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 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十一)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东北地区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天山北坡城市群加强兵地
22、协作,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参照重点区域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科学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构建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十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体系,建立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在相关条件成熟后,研究适时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
23、收范围。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钢铁、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本项目属于 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行业, 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不属于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中的重点行业;根据 1.4.4 章节分析可知, 本项目符合邢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宁晋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 引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 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由布袋除尘器处理, 颗粒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10续表续表 1.4-1本项目与相关污
24、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环保政策政策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824 号)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前, 禁止新建、 扩建新增产能的钢铁、 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生产供热由园区集中供热管网供热;厂区不设燃煤设施。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共同排入玉锋集团四园区污水处理中心预处理,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然后再排入康伟科技环保(河北)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分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雨水系统,厂内初期雨水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共同排入玉锋集团四园区污水处理中心预处理;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符合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符合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 年 2 月 22 日)1、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2、排放工业废水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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