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瀚凯科技竹林路出入口桥梁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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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附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江苏瀚凯科技竹林路出入口桥梁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江苏瀚凯科技竹林路出入口桥梁工程 项目代码 2107-320671-89-01-762755 建设单位联系人 谌伟 联系方式 13921601008 建设地点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 地理坐标 起点 QD(K0+000.000):经度 1205847.61、纬度 315248.20 终点 ZD(K
2、0+066.94):经度 1205849.22、纬度 315247.99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 (不含维护; 不含支路、 人行天桥、 人行地道) -新建快速路、 主干路; 城市桥梁、 隧道 用地(用海)面积/长度 桥梁长度 66.994m 占地面积 870.922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通开发行审投资202147 号
3、 总投资(万元) 400 环保投资(万元) 24 环保投资占比(%) 6% 施工工期 4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表1。 表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专项评价的类别 涉及项目类别涉及项目类别 噪声 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 2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新建工程,编制了专项评价报告:江苏瀚凯科技竹林路出入口桥梁工程项目噪声专项评价
4、报告。 规划情况 1、规划名称: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审批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661号) 2、规划名称: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20年);审批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市政府关于的批复(通政复201636号) 3、规划名称:南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2020);审批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2013年9月25日获得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复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审查机关:环境保护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的审查意见(环审201697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与南通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相符性分析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 年) , 规划形成 “一主三副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其中“一主”指南通中心城区及其辐射影响下的海门城区和如皋长江镇为中心的地区。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新建工程,位于规划中“一主”内, 是连接江苏瀚凯科技地块与东侧竹林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相符。 2、与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
6、划(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20 年)年)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新城区 07、新城区08、 开发区中心区、 竹行、 医药健康产业园、 精密机械产业园、3 光电子产业园、富民港、江海港区 01、江海港区 02、金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 B 单元共十二个单元,规划总面积约 76公里。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新建工程,是规划中“精密机械产业园”的配套设施,其总体布局为“一核、一廊、三轴、四区”。“一核”指产业园商业办公中心区,“一廊”指沿东方大道形成的快速交通走廊,“三轴”指新兴路、景兴路、竹林路形成的城市发展轴线, “四区”指由主干路及
7、快速路有机分割而成的功能相对独立的四个城市片区,主要为两片研发区及两片工业区。本项目是连接江苏瀚凯科技地块与东侧竹林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 故与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6-2020年)相符。 3、与、与南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南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2020)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根据南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2020),南通市综合交通总体目标为 “外畅内达、 集约经济、 品质优秀、 环保优先” 。规划中指出,中心城区至县市城区 60 分钟可达,规划区内任意两点之间 60 分钟可达,中心城区内任意两点之间 30 分钟可达,
8、中心城区内主次干路平均车速不低于 25 公里/小时。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 (城市桥梁) 新建工程, 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成后为企业交通提供大量便利,其设计车速为 30 公里/小时,故与南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2020)相符。 4、 关于关于的审查的审查意见(环审意见(环审201697 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表表 1-2 与与环审环审201697 号文号文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序序号号 环审环审201697 号文要求号文要求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相符相符性性 1 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区内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区域人口布局与产业发展,逐步淘汰不
9、符本项目为新建城市桥梁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相符 4 合区域发展战略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严禁新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项目以及制浆、造纸类项目;严格控制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物质的项目及包含酸洗、电镀、油漆等工艺的建设项目 放,不排放恶臭物质,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艺不涉及酸洗、电镀、油漆等工艺 2 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布局,统筹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强对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保留完整的老洪港生态岸线,尽快将裤子港营船港段粮油码头岸线调整为生态生活岸线,置换码头后方工业用地。通过搬迁、用地置换、空间隔离以及优化光电电子产业园和医药产业园不急等措施减缓工业发展对相关集中居
10、住区等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南通农场九大队,距离约为 1800m,不会影响老洪港生态岸线、裤子港营船港段粮油码头岸线 相符 3 严格开发区环境准入管理。港口工业一区不得新建化工项目,现代纺织园不得新建含印染工艺的项目;港口工业三区不得新建医药、农药、染料及其中间体的项目;光电子产业园和健康医药产业园不得引进芯片制造、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城市桥梁建设项目,不属于开发区禁止新建或引进类项目。 相符 4 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以及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管控。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采取
11、有效措施减少 VOCs、氯化氢、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本项目为城市桥梁建设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要求 相符 据此分析,本项目与开发区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相符。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城市桥梁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国家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中
12、禁止、限制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5 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禁止、限制类项目。本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通开发行审投资202147 号),省级项目代码 2107-320671-89-01-762755。 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距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生态红线区域为西侧 3.3km 处的“老洪港应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域,不会导致南通市辖区内国家级生态保
13、护红线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西侧 0.95km 的“老洪港湿地公园”。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不会导致南通市辖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 、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号)是相符的。 (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2020年南通市主要
14、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 南通市共有 5 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其中 4 个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31个省考以上断面中,姚港、九圩港桥、启东港、团结闸 9 个断面水质符合类标准,聚南大桥、孙窑大桥、节制闸等 20 个断面水6 质符合类标准,优类比例 93.5%,高于省定 74.2%的考核标准;无类和劣类断面。本项目所跨河流为长洪河,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不向沿线河流排放污染物,运营期
15、间路桥面径流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甚微。 本项目 200m 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区域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根据预测结果,沿线声环境满足相应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能源和资源,但本项目所占用或消耗的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占比很小。项目营运期不消耗电能、水资源等能源和资源。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年版
16、) (发改体改规 20201880号),本项目不涉及负面清单所列项目,因此符合国家和区域负面清单的要求。 本项目为城市桥梁建设项目,对照对照南通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批复中禁止限制的内容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3。 表表1-3 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批复中禁止限制内容相符性分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批复中禁止限制内容相符性分析析 序号序号 内容内容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严禁新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项目以及制浆、造纸类项目 本项目为城市桥梁建设项目,不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项目,不属于制浆、造纸类项目,符合要求 2 严格控制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物质的项目及包含酸洗、电镀、油漆等工艺的项目建
17、设 本项目为城市桥梁建设项目,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 7 3 港口工业一区不得新建化工项目,现代纺织园不得新建含印染工艺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不在港口工业一区和现代纺织园,符合要求 4 港口工业三区不得新建医药、农药、染料及其中间体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符合要求 5 光电子产业园和健康医药产业园不得引进芯片制造、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为城市桥梁建设项目,不在光电子产业园和健康医药产业园,符合要求 6 开发区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粍、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
18、平,积极推进现有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园区的循环化改造,提升产业绿色发展水平。 本项目施工期排污量较小、施工使用先进设备、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较高,符合要求。 本项目为城市桥梁建设项目,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涉及岸线、河段、区域和产业四个方面共10条,适用于长江经济带11省(市)。 表表 1-4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序序号号 负面清单负面清单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相符。本项目所跨河流为长洪河,不涉及过长江通
19、道。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相符。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相符。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8 4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边田、围海造地或围
20、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相符。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敏感区。 5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相符。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
21、的河段保护区和保留区。 6 禁止往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国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 相符。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7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 扩建钢铁、 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相符 8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相符 9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相符 10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
22、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相符 对照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2019136号),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所列项目,具体见下表。 表表 1-5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负面清单负面清单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六) 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 相符。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9 (七) 禁止在
23、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膨蟆港、泰州引江河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 1 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 1 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 相符 (八) 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 3 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相符 (九)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
24、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 相符 (十)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 扩建钢铁、 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 相符 (十一) 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 相符 (十二) 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 相符 (十三) 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 相符 (十四) 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
25、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 相符。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 3、 与与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号)、南通市南通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 号)号)相符相符性分性分析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049 号)、 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 号),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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