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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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2022 年年 2 月月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目目录录概述.1一、 建设项目由来及特点.1二、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3三、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四、 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问题.6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61、总论.71.1 编制依据.71.2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121.3 评价因子与执行标准.121.4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91.5 相关政策、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41.6 环境保护目标.46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92.1 现有工程(江淮整车项目).492.2 建设项目概况.872.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43、 评价区域环境概况.1613.1 区域环境概况调查.1613.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66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04.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904.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2104.3 声环境影响分析.2204.4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2244.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2274.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2305、环境风
3、险评价.236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5.1 风险源调查.2365.2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2385.3 环境敏感目标.2395.4 风险识别.2405.5 环境风险分析.2435.6 环境风险管理.2445.7 环境风险分析结论.247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506.1 废气污染防治对策分析.2506.2 废水污染防治对策分析.2576.3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分析.265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2656.5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267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717.1 工程环保投资效益估
4、算.2717.2 环境效益.2747.3 社会效益.2747.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小结.275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768.1 环境管理.2768.2 监测计划.2778.3 环境管理台账和规程.2818.4 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2828.5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内容.2878.6 信息公开内容.2878.7 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要求.2879、 结论.2909.1 项目概况.2909.2 产业政策相符性.290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9.3 项目选址可行性.2909.4 环境质量现状.2929.5 工程污染及防治对策.293
5、9.6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2979.7 总量控制.2989.8 公众参与.2989.9 总体结论.298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概述概述一、一、建设项目由来及特点建设项目由来及特点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中国制造 2025大力发展的九大重点任务之一,也是利用“互联网+”模式,实现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工厂的最佳载体,代表着制造业的未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出多项政策和举措,大力推动这项产业的发展。中国制造 2025提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发展领域,明确了“继续支持电动汽车、
6、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发展战略,为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以及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继续扶持的大背景下,2021 年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增长表现更为突出,据中汽协公布的数据,2020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36.6 万辆和 136.7 万辆, 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7.5%和10.9%。2021 年 1-7 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50.4 万辆和 147.8 万辆,同比均增长 2 倍。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有了显著提高。未来十年,将是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格局形成的关键时期,新能源电动汽车将成为拉动经济发展新的
7、增长点。2020 年 9 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郑重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 版)确定了汽车技术“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我国汽车产业面向 2035 年发展的六大目标,第一条就是:汽车产业碳排放于 2028 年先于国家碳减排承诺提前达峰,2035 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 20以上。在中国,纯电动汽车的每公里碳排放量相比汽油车在全产业链上将减少 27%。在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继续扶持的大背景下,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拟在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智能
8、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本项目由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提供产品方案,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负责生产。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本项目依托现有 A 区的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及配套能源站、供液站、危废库房等。在冲压车间内新增 1 条冲压线,在焊装车间内新增焊装生产线,在涂装车间内新增电泳烘房,中涂烘房,面漆及清漆喷漆房,烘干房等。A区占地面积 403809.18m2,总建筑面积 458545.76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2 万台/套轻量化车身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9
9、 月 1 日取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对本项目的备案表 (项目代码: 2109-340162-04-01-237049) 。目前租赁的已建成厂房内正在建设“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淮新桥年产 10 万辆新能源乘用车搬迁项目”(以下简称“江淮整车项目”),“江淮整车项目”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由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提供产品方案,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生产。“江淮整车项目”总占地面积 1457.35 亩,租用合肥新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总建筑面积 471507.62m2,分 A、B 两个地块,其中 A区主要布置冲压车
10、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能源中心、供液站、污水处理站、危废库、应急事故池、员工中心、用户中心等。B 区主要布置 PDI、发运中心、试车跑道等。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0 万辆新能源乘用车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审批意见的函 (环建审20228 号),目前该项目正在安装设备。本项目部分生产线、环保设施以及公用辅助设施与“江淮整车项目”共用,因此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双方友好协商,拟将“江淮整车项目”的全部厂房内的全部生产线及其他公共辅助设施整体租赁给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交由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
11、司代为运营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 “江淮整车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的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的责任主体均由“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承担。(具体详见附件双方协议书及承诺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属于“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特委托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遣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
12、环境影响报告书3踏勘、调研和资料收集,并按照国家有关环评导则,编制完成了蔚来汽车(安徽) 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021 年 9 月 26 日,受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1 年 9 月 27 日,该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2021 年 10 月,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技
13、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2022 年 2 月 22 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对项目下达了环评执行标准的确认函。2022 年 2 月,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2022 年 2 月 23 日,形成该项目征求意见稿。本次环评工作程序如下:第一阶段: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要求,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为报告书。根据项目特点,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
14、其他有关文件,明确本项目的评价重点,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对项目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对项目选址地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地区社会、气象、水文、项目所在地周围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确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收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章节,确定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收集所在地环境特征资料包括自然环境、区域污染源情况。完成
1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章节。根据工程分析,完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固废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等。第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根据工程分析,完成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章节。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工作流程图见图 1。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图图 1环评工作流程环评工作流程三、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16、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禁止类,为允许类。3.2 选址相符性分析选址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白塔路以北,龙嘉路以南,机场东路以东,白云路以西。隶属合肥市高刘镇境内,根据合肥市高刘镇总体规划(20132030 年用地规划及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庐阳区耀远路与蒙城北路交口东北角 LY0202-07 街坊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等 17 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合政秘202118 号),项目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根据合肥市高刘镇总体规划(2013-2030),临空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电
17、子信息产品研发制造、汽车高端零部件研发制造、生物科技及医疗器械制造等。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选址位于高刘镇规划的临空高新技术产业区,符合区域发展定位,符合高刘镇总体规划要求。根据 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 ,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属于高端制造行业, 与 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 空间布局规划相符,符合规划要求。根据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本项目为示范区准入行业鼓励类清单行业,且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中禁止类、许可产业,符合准
18、入要求。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四、四、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问题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物料平衡及三废源强分析拟建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污染物排放达标可靠性分析。拟建工程实施后废气、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预测评价。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五、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位于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内, 所在区域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和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
19、治措施、落实“三同时”政策、保证各污染治理设备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1、总论、总论1.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1.1.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
20、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2021 年 12 月 24 日通过并发布, 2022年 6 月 5 日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2020年 9 月 1 日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修订,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 4 月 23 日第二次修正并施行);(
2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7 年第 682 号令,2017 年 10月 1 日起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6 号,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020 年 11 月 30 日。(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4 号),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环境保护部 部令第 48 号),自2018 年 1 月 10 日起施行;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
22、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1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5】17 号文,2015.04.02 发布;(1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3】37号文,2013.09.10 发布;(17)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6】31号,2016 年 5 月 28 日发布;(18)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发 【2018】22 号文,2018.07.03 发布。(19)国家发改委 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19
23、年 10 月 30 日发布;(2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 号)2016.10.26;(2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5 号,2020年 11 月 25 日);(2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 号);(2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 号);(24)关于印发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2033 号),2020 年 6 月 23 日;(25)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2
24、1 年 11月 7 日;(26)关于印发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 (环大气20195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2019 年 7 月 9 日;(27)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环固体20199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9 年 10 月 16 日;(28)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智能电动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1.1.2 地方行政法规地方行政法规(1)
25、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2)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2018 年 11 月 31 日);(3) 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89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 年 12 月 30 日;(4) 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131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 年 12 月 29 日;(5)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75 号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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