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832-2019 工业企业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福建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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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27.010 F 01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8322019 工业企业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评价 技术规范 Technical criterion for data quality evaluation of online energy consumption monitoring industrial enterprises 2019 - 04 - 18 发布 2019 - 07 - 18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5/T 1832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能源计
2、量器具管理 . 2 5 能耗监测数据管理 . 3 6 能耗信息管理 . 4 7 能耗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数据监测示例 . 11 DB35/T 1832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孟辉、方仁桂、陆青、姚进辉、陈为晶、江勇翔、林荣捷、林延捷。 DB35/T 18322019 1 工业企业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3、规定了工业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能耗监测数据管理、 能耗信息管理和能耗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的联网数据质量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JJF 1356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589、GB 17167、JJF 13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能单位
4、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具有确定边界的耗能单位。 3.2 供能单位 organization of energy supplying 向用能单位供应能源且可在线监测能源消耗量的单位。 3.3 评价对象 evaluation object 用能单位和供能单位等工业企业的统称。 3.4 能源计量器具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 3.5 载能工质 energy-consumed medium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 也不进入产品, 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
5、作物质。 3.6 能耗监测数据 monitoring data of energy consumption 监测设备对与能源消耗总量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相关的计量器具进行监测获取的数据。 DB35/T 18322019 2 3.7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 online monitoring terminal equipments for energy consumption 设置在评价对象,用于采集、分析、汇总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并将数据上传到数据平台的设备。 3.8 数据平台 data platform 接收、存储、汇总、分析评价对象的能耗在线监测数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3.9 综合指数 c
6、omposite index 通过数据完整指数、数据准确指数、数据时效指数、数据可验证指数、数据规范指数和数据有效指数的综合计算,反映评价对象上传数据平台的能耗监测数据的总体质量。 3.10 数据完整指数 data integrity index 通过计算评价对象的应上传数据量中实际上传数据量的占比,评价数据的完整性。 3.11 数据准确指数 data accuracy index 通过计算评价对象与采集点相关的所有计量器具中处于有效检定/校准周期内的计量器具数量的占比,评价数据的准确性。 3.12 数据时效指数 data timeliness index 通过计算评价对象各上传数据中实际上传
7、时间与应当上传时间的时间间隔,分级评价数据的时效性。 3.13 数据可验证指数 data verifiability index 通过计算评价对象需验证的采集(信息)点中实际上传有效的验证材料的采集(信息)点的占比,评价数据的可验证性。 3.14 数据有效指数 data validity index 通过计算评价对象所有上传数据量中正常数据的占比,评价数据的有效性。 3.15 数据规范指数 data specification index 通过计算评价对象所有上传数据量中符合采集方式数据的占比, 评价数据的规范性, 对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进行限制。 注:约束性指标。 4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4.1
8、配备原则 4.1.1 评价对象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 GB 17167 的要求。 4.1.2 评价对象应选用具有通讯接口的能源计量器具。 4.1.3 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DB35/T 18322019 3 4.2 理论需要量确认 4.2.1 评价对象应按照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的种类,确定能源流向和计量监测点,形成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监测点网络图。 4.2.2 评价对象应根据能源计量监测点确认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准确度等级。 4.2.3 评价对象应定期对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监测点和能源计量器具需要量进行评审,使之符合实际状况。 4.
9、3 检定/校准 4.3.1 评价对象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行定期检定/校准。其检定/校准周期、检定/校准方式应遵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4.3.2 对无法拆卸的或无校准方法的计量器具,应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如自校、比对、定期更换等)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 4.4 使用 4.4.1 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应处于有效的检定/校准状态。 4.4.2 能源计量器具应在受控或满足要求的环境中使用,确保测量结果准确有效。 4.4.3 影响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调整装置和软件,在使用中不得改动。 4.4.4 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如出现损坏、过载、影响测量的故障、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超过检定周期
10、/校准间隔、铅封/封印或保护装置损坏破损等情况,应停止使用。 5 能耗监测数据管理 5.1 数据监测 5.1.1 监测原则 能耗监测数据采集应与计量器具实际测量结果相符。 5.1.2 监测范围 评价对象应根据计算综合能源消耗量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的需要设置能源计量监测点, 对各种能源消耗数据、原料消耗数据、产品产量数据等定期进行计量数据采集和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可靠,并按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以满足能耗监测工作的要求。 5.1.3 监测方式 评价对象应安装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 通过互联网将能耗监测数据上传至数据平台, 不同的采集方法应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a) 自动采集: 应使用计算机技
11、术实现能耗监测数据的网络化管理,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应实时采集能耗监测数据并备份归档; b) 人工采集:对于部分无法实现在线计量的数据,可使用规范的数据采集记录表记录数据(抄表记录),由数据采集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后,将数据手工录入至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 DB35/T 18322019 4 5.1.4 监测频率 监测时间宜相对稳定,以消除因采集时差带来统计数据的不可比性,应达到以下要求(具体示例参照附录A): a) 自动采集:至少达到 15 min/次的采集频率; b) 人工采集:按要求定时记录相关数据,并录入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 5.2 数据处理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应将自动采集或人工采集的数据
12、,按照数据平台的要求进行统计,定时、自动生成相关数据。其中,能源消耗量、产品产量等实物量数据按小时、日或月采用算术累加统计,能源低位发热量按日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统计。 5.3 数据储存 评价对象的原始数据和处理数据应在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至少储存24个月,并可以方便导出。 5.4 数据上传 5.4.1 上传数据的时间标签应为数据统计周期的起始时间(具体示例参照附录 A)。 5.4.2 自动采集的数据上传频率至少达到 1 h/次,人工采集的数据按实际记录频次上传。 5.4.3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将数据汇总打包后,按照指定的数据上传时间,将数据上传至数据平台。其中,自动采集的数据应在下一个小时周期内
13、上传,人工采集的小时数据、日数据应在次日上传,月数据应在次月首日上传(具体示例参照附录 A)。 5.4.4 若在指定的上传时间内,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存在数据发送失败的情况,应重发相关数据;若重发 3 次还未成功,应在下一次指定的上传时间内补发,直至成功。 5.4.5 若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因发生故障、断电等情况未能采集到相关数据,评价对象应在发生故障次日起登录数据平台填报缺失日数据。 6 能耗信息管理 6.1 评价对象基本信息 评价对象应在数据平台注册和更新基本信息。对于因停产检修、生产改造、设备维护、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造成数据无法正常上传的,评价对象应在7个工作日内登录数据平台报
14、备相关信息。 6.2 能源计量器具信息 评价对象应在数据平台注册和更新能源计量器具信息,上传相关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证书、标定记录等凭证,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备查工作。 6.3 能耗监测数据验证信息 评价对象应依据各采集数据的统计周期,7个工作日内上传结算凭证、原始抄表记录等验证材料,验证采集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DB35/T 18322019 5 7 能耗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7.1 评价计算方法 7.1.1 综合指数 7.1.1.1 权重 各项评价指数的权重见表1。 表1 各项评价指数权重 序号 指数级别 指数 P 权重 Q 代码 名称 代码 用能单位 供能单位 1 一级 Pwz 数据完整指数
15、Qwz 0.3 0.2 2 Pzq 数据准确指数 Qzq 0.4 0.3 3 Psx 数据时效指数 Qsx 0.1 0.2 4 Pyz 数据可验证指数 Qyz 0.1 0.2 5 Pyx 数据有效指数 Qyx 0.1 0.1 6 二级 Pgf 数据规范指数 约束性指标 以上序号15项指数满分以100分计。 7.1.1.2 计算方法 数据平台以月为周期,计算评价对象的数据质量综合指数。计算方法见公式(1)。 ()wzwzzqzqsxsxyzyzyxyxgfPQPQPQPQPQPE . (1) 式中: E 评价对象的数据质量综合指数; Pwz评价对象的数据完整指数; Qwz评价对象的数据完整指数的
16、权重; Pzq评价对象的数据准确指数; Qzq评价对象的数据准确指数的权重; Psx评价对象的数据时效指数; Qsx评价对象的数据时效指数的权重; Pyz评价对象的数据可验证指数; Qyz评价对象的数据可验证指数的权重; Pyx评价对象的数据有效指数; Qyx评价对象的数据有效指数的权重; Pgf评价对象的数据规范指数。 实物消耗量数据应通过自动采集方式上传。 若全部实物消耗量数据均未按照自动采集方式上传, 则数据质量综合指数最高不超过60分。 DB35/T 18322019 6 7.1.2 分指数 7.1.2.1 数据完整指数 数据完整指数的计算方法见公式(2)。 11111111( )(
17、)4( )96( )96=100( )( )4( )96( )96mrswzqgjkmrswzqgjknwzhwzwzdwzminwzhwzdwzmiAgAiAjAkdDgDiDjDkdP . (2) 式中: Pwz 评价对象的数据完整指数; Awzq(g) 当月内评价对象的第g个采集频率为15 min、 上传频率为小时的采集点实际上传数据量; Awzh(i) 当月内评价对象的第i个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小时的采集点实际上传数据量; Awzd(j) 当月内评价对象的第j个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日的采集点实际上传数据量; Awzm(k) 当月内评价对象的第k个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月的采集点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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