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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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体系及运行机制,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掌握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的途径和方法。二、重点、难点教学重点:1、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2、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学难点:1、区别法律权利与义务;2、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三、教学方式案例分析法,法律的语言逻辑表达法,讨论法、观看录像四、教学时数课内6学时(第1节2课时,第2节2课时,第3、4节2课
2、时)五、教学内容案例导入:周正龙妻子面对镜头质疑诈骗罪指控 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法律的一般含义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制定,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的国家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
3、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等。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既是决定社会面貌、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
4、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民商法(民法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
5、定的法律法规。特别行政法则指适用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七)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是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权责得以履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案例链接:音像商业密秘索陪案以上案例触犯了哪些法律?根据是啥?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法律制定(立法)法律制定就是有
6、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1、法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家立法权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本行政区的法律2、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二)法律遵守(守法)法律
7、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在法律运行过程中,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是守法的主体。(三)法律执行(执法)1、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2、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在法律运行中,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是实现
8、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分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 行政执法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它要求执法主体的设立及其职权的设定必须有法律依据,执法行为必须合法,执法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要求。(2)执法合理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必须符合立法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尽可能考虑公民的便利,做到适宜、适当、合理、公正。(3)执法效率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在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的具体活动中,做到
9、迅速、及时、准确、有效。法律适用1、法律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2、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司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解决法律纠纷,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捍卫法律权威,维护法律秩序。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与法制:前者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后者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
10、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社会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夯实社会和谐的法制基础。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用立法引导和推进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坚持立法严密、细致的原则,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坚持经济立法与政治立法并重的原则,保证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科学研究,完善社会主义立法体系。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
11、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思考:如何理解“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不是指人民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吗?加快建设法治政府1、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2、提出议案或草案,制定法规或规章等,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3、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法制统一。4、基本
12、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5、基本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6、使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7、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
13、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正、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思考:高薪是否就可以养廉?完善权力制约和运行监督机制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1、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使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2、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
14、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权。3、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4、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完善司法机关内部制约与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5、高度重视、大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等。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中国实践,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
15、社会氛围。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观念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明的分类来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标志。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与法制,才能建立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与法制。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领导力量,是维护和发展人民民主实行并坚持依法
16、治国的坚强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二、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权利: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
17、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一定利益的手段。义务:指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关系密切的概念:1、从来源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一般都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明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可以从法律的规定中推导出来默示的或推定的权利和义务2、从基本内容来看:法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依法作或不作一定行为,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种合法的利益或自由。法律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作为义务要求人们必须依法作出一定行为;不作为义务要求人们依法
18、不得作出一定行为。法律通过规定义务,使人们承受某种约束或负担。3、从范围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及范围,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以及文化发展水平制约,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每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法定界限。社会主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对立统一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个表征利益,另一个表征负担;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被动的。就此而言,它们是法律这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一方
19、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它们相互渗透、相互包含,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2、总量上的等值关系:一个社会的法律权利总量和法律义务总量是相等的;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互相包含:法律权利的范围就是法律义务的界限;同样,法律义务的范围就是法律权利的界限。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秩序和自由都是社会的基本价值目标。法律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特有约束机制而更有助于建立社会秩序;法律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而更有助于实现人的自由。由于秩序和自由都是社会的基本价值目标,因而法律义务和法律权利对一个社会来说是缺一不可的。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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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第七 增强 法律意识 弘扬 法治 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