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分享此内容 分享](/master/images/share_but.png)
02、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doc
《02、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2、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doc(6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是指新增中央投资用于支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的贴息或补助资金。所称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所称补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给予的补助资金。第三条专项资
2、金安排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原则上按项目贷款的实际发生额两年贷款利息安排贴息资金。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单个项目的或补助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第四条专项资金安排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支持方向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单位要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第五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需要国家核准的项目,按有关规定程序执行。第二章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第六条根据新增中央投资安排方案,地方企业项目,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工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联合向国家
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项目申请(附项目情况表)。中央企业项目,由中央企业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资金申请报告。第七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对地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一) 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支持方向;(二) 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安排原则。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通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工业主管部门。地方列入项目计划的项目资金额度少于切块资金额度的,可补充申报。第八条列入项目计划的企业,向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工业主管部门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第九条中央企业和列入项目计划的地方企业,应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文币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免费下载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02 重点 产业 振兴 技术改造 专项 投资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wenkunet.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