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最新征求意见稿).doc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最新征求意见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最新征求意见稿).doc(4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确认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按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执行。第三条 本办
2、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确定。第四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管辖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按照管辖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第五条 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第六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病 危害 项目 申报 监督管理 办法 最新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