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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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 201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学各系(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 2011 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 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1 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16 号)要求,结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就 201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人员范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我院教学各系(部)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 (豫教资办20048
2、 号)规定) 。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均可申请。不在规定范围人员,不得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 号)有关规定,在2009 年度、2010 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二、认定工作阶段及程序安排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登记、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和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报名同时进行。为提高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信息化管理水平,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创新研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服务平台” 。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服务平台”可以实现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网站,自行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自行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功能。今年高
3、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使用该系统。(一)报名阶段工作安排1.报名时间及地点:网上报名时间为 6 月 20 日至 23 日;地址:http:/211.67.168.59/teacher/;照片采集时间为 6 月 24 日,地点:组织人事处办公室。2.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本科学历是否是师范教育类专业,通常有以
4、下几种材料可以证明:知名师范院校毕业,学历证书上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 ;师范院校毕业,学籍表(成绩册)上明确显示有“教育学” 、“心理学” 、 “学科教材教法” 、 “教育实习” ,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省大分办所发派遣证上,明确显示是师范性质毕业生的;本人毕业时和高校签订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明确显示是师范性质毕业的。(3)第三类: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3.报名办法及信息、材料报送要求:(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只需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填写),不进行网上报考。(2)第三类报名对象须进行“网上报考”,步骤及报送
5、材料按照“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服务平台”填报方法及要求(见附件)执行。4.报名费用:(1)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需交纳考试费 40 元,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交纳测试费260 元,共计交纳费用 300 元。(2)对于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不收取教育理论考试费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二)考前辅导阶段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6 月 20 日至 23 日,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报名一并进行。2.考前辅导安排: 201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学技能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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