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中钛启辰高端装备易损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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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沙县中钛启辰高端装备易损零部件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中钛启辰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 月 27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沙县中钛启辰高端装备易损零部件制造项目 项目代码 2020-350427-34-03-077602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福建 省(自治区) 三明 市 沙 县(区) 乡(街道) 金沙园金明东路 636 号 地理坐标 ( 117 度 47 分 31.8 秒, 26 度 25 分 44.6 秒) 国民经济
2、 行业类别 C3391 黑色金属铸造 C3392 有色金属铸造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69、通用零部件制造 348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选填)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文号 (选填) 闽发改备2020G100165 号 总投资(万元) 50000 环保投资(万元) 3910 环保投资占比(%) 7.82 施工工期(月) 1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3、) 面积(m2) 80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用“”选涉及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过程见附表1,判定结果如下表所示: 环境要素 专题情况 大气 设置专题 不设置专题 地表水 设置专题 不设置专题 环境风险 设置专题 不设置专题 生态 设置专题 不设置专题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 审批机关 审批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总体规划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4130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 召集审查机关 审查文件名称 审查文号 三
4、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福建省环保局关于批复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闽环保监200833号 2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分析项目 符合性分析 规划 金沙园北区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优先发展绿色产业(包括有机生态食品和生物技术)、新材料产业;一般发展光机电一体化、环保产业、精细化工,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产业;限制发展低技术含量、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 金沙园产业布局分为综合工业区、 生物技术工业区、 新材料工业区、 生态食品工业区、 科贸一条街、 创业服务中心及科研教育区。(附件 8:金沙园规划环评批复) 本项目为高端装备
5、易损零部件制造项目,属金属制品业及通用零部件制品业,为园区一般发展产业。项目用地属于一类工业用地(附图 4:金沙园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规划) , 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属于低技术含量、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 规划环评结论 园区建成运营后,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基本可保证各环境功能达标。 因此, 在严格执行和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对策的前提下, 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是能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 本项目不涉及排放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废气、 噪声、 固废等污染,采取相应的环保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6、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园区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 各企业污水应处理达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有国家行业排放标准的, 应执行相应的国家大气污染物行业标准。 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废水6.3 万吨/日、COD1400 吨/年,烟尘500 吨/年、SO2900 吨/年。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在沙县范围内调剂解决。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沙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总量 0.689t/a 已通过区域内已关
7、停企业消减调剂(附件 10:总量调剂函)。 3 区域“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明政20214 号)要求,全市共划分 190 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其中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工业园区、矿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和效率优化,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管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根据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8、区管控方案“附件 4 沙县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所在地位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管控单元类别为“重点管控单元”,具体管控要求见下表。 管控单元名称 类别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金沙园一期:对区内大气污染较重的企业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实施清洁生产,控制生产规模。 2.金沙园二期:轻工纺织产业禁止引入含印染项目;电子信息产业禁止引进印刷线路板和前端电子专用材料生产中污染严重项目等;新材料产业禁止引进精细化工项目。 3.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的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金沙园金明东路 636 号, 属于金沙园一期,最近
9、敏感点为距离445m 处碧桂园小区,项目废气经净化处理后, 各废气达标排放, 少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按不低于 1.2 倍调剂。 2.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VOCs 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新增 VOCs排放量通过区域内等量替代。 环境风险防控 1.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事故应急池,成立应急组织机构,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2.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园区建设对区域
10、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项目环境风险较小, 在严格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 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对重点污染防治区、 一般污染防治区严格实施规范化的防渗措施, 防止污染物渗漏。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限期改用清洁能源。 项目生产设备主要利用电能、 天然气, 属于清洁能源,未使用高污染燃料。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区域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要求。 4 其他符合性分析 分析项目 符合性分析 其他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为沙县中钛
11、启辰高端装备易损零部件制造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及通用零部件制造业, 对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 项目设备不属于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目配备的中频熔炼炉 3 台(为用电设备),其中 10T 合金熔化炉一台,2T、5T 节能磁轭钢壳炉各一台,均不属于淘汰类的无芯工频感应电炉或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项目原料中废钢压块/废钢压料要求为无油污、无锈浊、低磷、低硫、低碳,符合本项目铸造使用要求的原料;项目产品主要为铸造件及通用零部件,项目熔炼后的铸造件只作为公司自有生产的配套工序,不对外加工,不属于“四轮一带”产品及“地
12、条钢”产品。根据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 号):铸造行业采用感应炉作为熔炼设备生产各类铸件产品,不在关停拆除之列。项目中频熔炼炉用于铸造,不属于钢铁行业,因此,项目涉及的熔炼炉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825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 201824 号)要求:“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焦化、铸造和水泥等产能。”但根据三明市支持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3、措施(明政20195 号),新引进投资 1 亿元以上项目,企业注册地在我市,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制定“一企一策”予以扶持;针对停产闲置的工业土地、厂房进行全面清理,探索回购办法,依据园区产业区位发展方向,重新面向意向企业优选招商;鼓励铸造企业开展准入,对取得铸造准入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 5 亿元, 属于政府扶持企业, 项目为盘活原三明机床,占地 120 亩(80000m2),铸造企业开展准入为鼓励政策。同时,项目已通过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预审(附件 5:项目联合预审意见表),项目建设年产挤压辊关键部件总承 500 台套/a、轻量化复合陶
14、瓷衬板 100 台套/a、耐磨铸件 15000t/a,已通过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闽发改备2020G100165 号, 见附件 4) 。即项目铸造产能符合沙县区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中附件 1“两高”项目清单,项目铸造产业不在其清单内,即铸造项目暂未列入碳排放达峰目标范围。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5 其他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符合性分析 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定: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
15、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项目喷漆工序设置密闭的喷漆房,喷漆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定。 与沙县机场净空区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在位置属于三明沙县机场净空管理规定(沙政2016214号)中所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有机废气,熔炼炉废气排气筒位置海拔139m(以91地图定位数据计),根据环评测算,排气筒15m,烟气抬升后总海拔高度为205m,远低于机场所确定的跑道标高海拔283m,因此项
16、目排气筒不会对三明沙县机场产生影响,符合三明机场净空要求。 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新建涉工业窑炉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项目位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项目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不属于重点区域范围,本项目中频熔炼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达标排放; 根据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但根据三明市支持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明政20195 号),本项目总投资 5 亿元,属于政府扶持企业,项目
17、为盘活原三明机床,占地120 亩(80000m2),铸造企业开展准入为鼓励政策。同时,项目已通过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发展和改革局、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预审 (附件 5:项目联合预审意见表),项目建设年产挤压辊关键部件总承 500台套/a、轻量化复合陶瓷衬板 100 台套/a、耐磨铸件 15000t/a,已通过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闽发改备2020G100165 号,见附件 4)。即项目铸造产能符合沙县区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 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用地为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沙园金明东路 636 号,原三明机床厂房,位
18、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为盘活三明机床厂用地, 根据金沙园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规划, 项目用地属于一类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可行。(附图 5:金沙园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规划,附件 2:土地证明、附件 3:房权证) 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项目位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项目位置周边主要为园区其他厂房,最近敏感点距离 445m,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且本项目不涉及排放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与周围环境具有较好的相容性。 6 与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 0310021-2019)符合性分析 企业规模 项目年熔炼金属总量 2
19、1115t, 年产挤压辊关键部件总承 500 台套/a、轻量化复合陶瓷衬板 100 台套/a、耐磨铸件 15000t/a,项目熔炼后的铸造件只作为公司自有生产的配套工序,不对外加工,项目总产值 50000万元,满足福建省地区新建铸造企业年产铸钢件不低于 8000 吨,产值7000 万元的要求。 生产工艺 项目采用水玻璃自硬砂铸造工艺,部分采用消失模铸造工艺,不涉及落后铸造工艺。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生产装备 项目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中频熔炼炉, 其中 10T 合金熔化炉一台,2T、5T 节能磁轭钢壳炉各一台,不属于无芯工频感应电炉或无磁轭(0.25 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生
20、产设备。 项目无使用冲天炉,无使用燃油加热熔化炉。 项目采用水玻璃自硬砂铸造工艺,配备有旧砂处理线,年处理回收砂 6 万吨,回收率大于 90%,满足水玻璃砂(再生)回收率80%的要求。 因此,符合生产装备要求。 环境保护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项目产生固废分类处理,危险废物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 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符合铸造企业规范条件的环境保护要求。 7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
2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本项目由中钛启辰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沙县中钛启辰高端装备易损零部件制造项目,位于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园金明东路 636 号,项目总投资 50000 万元,建设年产挤压辊关键部件总承 500 台套/a、轻量化复合陶瓷衬板 100 台套/a、耐磨铸件15000t/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该项目属“三十、金属制品业: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造制造 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及“三十一、通用设施制造业:69、通用零部件制造 348,其他(仅切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22、)”,项目通用零部件生产年使用溶剂型涂料共 8.0t,包括涂装工序使用的油漆(含稀释剂)3.0t 及铸造的造型后成膜工序使用的醇基涂料 5.0t(项目铸造的造型后成膜工序总年使用醇基涂料 50t,其中45t 用于生产耐磨铸件产品使用、5t 用于生产通用零部件产品使用。且铸造的造型后成膜工序使用醇基涂料进行淋膜燃烧,成膜物质氧化镁不是有机物,不属于有机涂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保审批。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1:委托书)。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和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
23、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表表 2.1-1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摘录)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摘录)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68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造制造339 黑色金属铸造年产 10 万吨及以上的;有色金属铸造年产 10 万吨及以上的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 / 三十一、通用设施制造业 34 69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42;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343;泵、阀门、 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345;
24、烘炉、 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 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47;通用零部件制造 348;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349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8 建设 内容 (1)工程组成 表表 2.1-2 项目工程组成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一览表 工程内容 本工程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B#厂房12948m2、C#厂房15156m2、E#厂房10368m2,建设年产挤压辊关键部件总承500台套/a、轻量化复合陶瓷衬板100台套/a、耐磨铸件15000t/a。 成品车间 D#厂房252
25、0m2 辅助工程 行政楼 5184m2 综合楼及食堂 4717m2 宿舍 3457m2 公用工程 供电工程 厂区供电电网 供水工程 厂区供水管网 供热工程 厂区供气管网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厂内化粪池 废气处理 熔炼废气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 抛丸打磨粉尘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 有机废气 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砂处理粉尘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 噪声控制 隔声减震等措施 固体废物处置 设置危废暂存间30m2、临时固废暂存场 (2)主要产品方案 表表 2.1-3 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一览表 装置/产品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主要技术路线 生产时间(h/a) 产品 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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