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港蓬安港区中坝、唐家坝散货码头提升工程 环评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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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送审本)项目名称:南充港蓬安港区中坝、唐家坝散货码头提升工程建设单位(盖章):蓬安县吉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09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南充港蓬安港区中坝、唐家坝散货码头提升工程项目代码川投资备【2111-511323-04-01-961985】FGQB-0263号建设单位联系人曹粮联系方式15808416330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锦屏镇中坝村、射虹铺村,金溪镇唐家坝村地理坐标唐家坝码头(东经106度19分24.81秒,北纬31度7分17.63秒);中坝1#码头(东经106度18分4.
2、75秒,北纬31度0分19.05秒);中坝2#码头(东经106度18分19.89秒,北纬31度0分14.92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货运港口(G5532)用地面积(m2)1368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111-511323-04-01-961985】FGQB-0263号总投资(万元)2277.12环保投资(万元)202环保投资占比(%)8.87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截止2021年1月底,本
3、项目码头混凝土平台等工程已完成建设,因此本次评价属于补办环评。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为矿建干散货码头提升工程项目,码头仅开展砂石卸货,卸货过程中有少量粉尘排放,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要求: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应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审批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的通知(南府函202165号),2021年8月27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四川
4、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124号,2021年8月9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南充港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蓬安港区分为旅游客运作业区和货运作业区,货运作业区主要由唐家坝、利溪(上、下)、中坝、正源组成,主要为矿建散货码头。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规划到2035年蓬安县矿建砂石码头岸线规划唐家坝矿建岸线长度500m、中坝矿建岸线长度600m。附图1-1 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蓬安岸线分布图本项目为矿建码头提升改造项目,仅在已利用矿建岸线范围内进行码头平台建设,设计矿建材料年吞吐量为260万吨/年(其中唐家坝码头吞吐量为1
5、20万吨/年、中坝1#码头吞吐量为70万吨/年、中坝2#码头吞吐量为70万吨/年)。本项目各砂石码头工程选址均按照南充港总体规划要求实施,本项目3个码头占用岸线分别为中坝1#200m、中坝2#200m、唐家坝325m,主要为矿建散货码头,且占用岸线长度均在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规划岸线长度(规划唐家坝矿建岸线长度500m、中坝矿建岸线长度600m)范围内。本项目各码头工程实施后仅利用部分规划岸线,剩余规划岸线长度可根据后续规划进行合理利用,本次工程实施不会对剩余规划岸线造成破坏,对其后续的利用以及相应规划的执行不会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码头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详见附件10),项目
6、各码头建设以及码头占用岸线长度均符合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2)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016年9月,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正式印发由长江委技术牵头编制完成的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需求,划分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及开发利用区等四类功能区,并对各功能区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工程位于开发利用区,该区域管理要求为“符合依法依法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须统筹协调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取水口、排污口及应急水源地布局规划,航运发展规划,港口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充分考虑与附近已有涉水工程间的相互影响,合理布局,按照“深水深用、浅水
7、浅用”、“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岸线资源的综合效益”。工程位于位于开发利用区,符合南充港总体规划,不新增取水口、排污口,不新增占地和泊位,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发挥了岸线资源的综合效益。所以工程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要求。(3)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提出“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区,合理划定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边界。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自然岸线生态环境。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沿江工业和港口岸
8、线、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建立健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岸线与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加强长江干流和支流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保护,通过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珍稀、濒危、特有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优化沿江企业和码头布局。立足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和规模,严格禁止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切实防止环境风险聚集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本项目为干散货码头不涉及危化品储运,且属于南充港总体
9、规划修编规划的码头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以及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境(详见附件9),工程不新建排污口,所以工程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要求。(4)与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本项目与之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以及主要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符合性对比分析情况如下。附表1-1 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序号要求本项目符合性1目前,部分规划区域位于2018年发布的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其规划建设须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
10、要求。南充市生态保护红线(新版)正式发布后,应对规划做出相应调整或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各码头均不涉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符合2取消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生态保护红线的睦坝远期货运岸线、东河东兴场旅游客运岸线和沈家坝支持保障岸线。现有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小坝子客运码头应严格控制岸线范围,不得新增规模,客运规模维持现状。本项目不涉及上述码头岸线符合3取消紧邻鱼类产卵场的河溪旅游客运岸线,位于鱼类产卵场附近的文峰远景岸线下游缩减400米,青林村客运岸线下游缩减100米,彭城坝下岸线下游减少200米,紧邻越冬场的凌家窝子岸线上游减少200米。本项目不涉及上述码头
11、岸线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废水排放口。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旅游客运码头的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后,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且未新增排污口符合5现有袁家岩砂石码头位于阆中市清泉乡东河东阳村11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应尽快完成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调整工作完成前不得营运,并严格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用水安全。本项目不涉及上述码头岸线符合6规划实施中禁止在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区域新增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且未新增排污口符合7嘉顺港区龙门、搬祓旅游客运岸线
12、位于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均为已利用岸线,保留现状并按要求完善环保设施后续提升改造前应取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主管部门意见。本项目不涉及上述码头岸线符合8南部港区郭家坝、吴家坝、金石以及项家嘴部分岸线位于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嘉顺港区小龙客运岸线位于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在进行开发利用前应取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管部门意见。本项目不涉及上述码头岸线符合9规划涉及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实施中应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落实相应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位于蓬安县,但
13、不涉及占用“四川蓬安相如湖国家湿地公园”符合10规划实施中按照南充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南充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等落实相关措施。加强对港区各类码头的统筹管理,尤其对矿建砂石码头要采取抑尘、降尘措施,降低粉尘排放。本项目为矿建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本次环评要求码头建设过程中完善码头运输扬尘措施,对码头传输带进行密闭处置,皮带机落料点扬尘治理采用干雾抑尘系统,砂石落料点以及装料车进出口附近均配置1台移动式喷雾器(射程40m),降低粉尘排放。符合11采取控制船舶数量和规模等措施,按要求开展水生生态跟踪监测,加强涉及“鱼类三场”岸线的水环境保护和监管。项目船舶泊位以及规模已通过南充市交通局批复,环评要
14、求建设单位定期开展水生生态跟踪监测 符合经过对比分析可知本项目各码头不与南充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相冲突。(5)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性分析蓬安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蓬安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位于小泥溪村,监测断面为相如镇小泥溪村8社(嘉陵江),目标水质为类。2019年取水量为965.8万m3(数据为当地环境监测站提供)。服务范围为县城城区,涵盖相如镇、锦屏镇、河舒镇、碧溪镇、柳滩镇等部分乡镇。具体位置见下图。唐家坝码头附图1-2 蓬安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由上图可知,本项目不在蓬安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范围内,距准保护区上游边界约7.5km。蓬安县金谷供水站
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蓬安县金谷供水站取水口位于南充市蓬安县金溪镇唐家坝村(东经1061822.34,北纬310727.16)其保护区分布图如下。唐家坝码头附图1-3 蓬安县金谷供水站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蓬安县金谷供水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的批复可知安县金谷供水站二级保护划分范围为一级保护区的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间,本项目唐家坝码头位于安县金谷供水站取水口下游1.5km处,距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边界约1.3km,因此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蓬安县睦坝镇嘉陵江水源保护区蓬安县睦坝镇嘉陵江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位于南充市蓬安县
16、睦坝镇(东经1061717,北纬31755)其保护区分布图如下。唐家坝码头附图1-4 蓬安县金谷供水站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由上图可知,本项目不在蓬安县睦坝镇嘉陵江水源保护区分布范围内,本项目唐家坝码头位于蓬安县睦坝镇嘉陵江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下游4.1km处,距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边界约3.8km,因此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6)与四川蓬安相如国家湿地公园符合性分析根据蓬安县相如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在湿地公园内从事下列建设活动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一)设置游船码头、观景台等旅游、休闲设施;(二)设置雕塑或塑造塑像;(三)建设围墙、护栏、桥梁、铁塔等构
17、筑物及工棚等临时建筑物;(四)设置广告、宣传牌(栏)、指示标牌等户外设施;(五)其他建设活动。第二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相如湖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开(围)垦、烧荒、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截断湿地水源,擅自排放湿地蓄水、修建阻水或者排水设施;(三)挖砂、采矿,擅自采砂、采石、挖塘;(四)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六)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七)引入外来物种;(八)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擅自砍伐林木、采集野生植物、猎捕野生动物、捡
18、拾鸟卵;(十)破坏湿地保护、游览、服务等公共设施设备;(十一)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的行为。附图1-5 四川蓬安相如国家湿地公园与关系图根据上图可知本项目各码头均不在四川蓬安相如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因此不涉四川蓬安相如国家湿地公园。(7)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以发改环资2016370号文正式印发,项目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 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内容建设项目符合情况三、推动沿江产业调整优化(六)优化沿江产业空间布局落实主体功
19、能区战略,实施差别化的区域产业政策。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分区边界,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坚持“以水定发展”,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符合。项目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治理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项目三废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七)加快沿江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服务业,有序开发沿江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低污染、无毒无害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清洁
20、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制定实施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小十”企业。在三峡库区等重点水功能区,加快淘汰潜在环境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符合。项目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同时项目采取严格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环境影响有限,环境风险可控。五、抓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十六)实施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加快汉江干流城市河段水污染治理,加强上游湿地和中下游水生资源保护。加大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力度,涉重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排放量显著减少,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加强嘉陵江干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沿江排污口布局和整治。强化岷江上游生态流量管理,保障生
21、态需水,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切实加强沱江流域重污染企业整治,完善水污染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符合。项目采取严格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环境影响有限,环境风险可控。经分析,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8)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理的渔业水域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增殖渔业资源。第三十五条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同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
22、定南充市划定了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自嘉陵江凤仪电站,经高坪区龙门镇码头,至嘉陵江小龙电站,沿岸以河段最高洪水位线为界,全长24 km。保护区核心区上游边界距本项目最近中坝2#码头约18.4km,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该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干散货码头改造项目,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和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为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目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已在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川
23、投资备【2111-511323-04-01-961985】FGQB-0263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要求及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符合性分析法律要求符合性分析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五十九条: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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