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废机油集中收集运转中心(送审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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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区北侧项目区北侧项目区东侧项目区东侧项目区南侧项目区南侧项目区西侧项目区西侧项目区现状项目区现状项目区现状项目区现状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本项目本项目附图附图 2项目周边环境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示意图附图附图 3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示意图图附图附图 4项目监测布点图项目监测布点图图例图例地下水监测点位地下水监测点位土壤监测点位土壤监测点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疆银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废机油集中收集运转中心项目代码2111-650204-16-05-902034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璐联系方式17590935000建设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
2、南八路 2906-4地理坐标(E85度04分56.808秒,N45度34分12.5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4 危险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其他(单纯收集、贮存)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白(高)发改备2021105 号总投资(万元)16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
3、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2008年4月3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的批复(新政函200870 号),对项目所在的园区规划进行批复。2015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函201549 号”下发关于克拉玛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将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纳入克拉玛依市城市总体规划, 不再单独批复园区总体规划。2016年6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 “新政函 2016 153 号”下发 关于认定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2发区的批复。2017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
4、民政府以“新政函20178 号”下发 关于同意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更名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园区正式更名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2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版),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该目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03年,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委托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6-2020),2005年 12 月 29 日,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的审查意见(新环财监函2005648 号)。2012年4月,园区管委会委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对调整后的园区规划编制了 克
5、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2 年7月,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的审查意见(新环评价函2012692 号),对调整后的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2017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函20178 号”下发 关于同意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更名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园区正式更名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4月,园区管委会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2021 年 1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了 关于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
6、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新环环评202194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依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园区管委会将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纳入园区统一考虑, 对园区功能进行了重新定位,并对园区规划及产业布局进行了细化调整。按照新的。本项目租用克拉玛依锦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白碱滩区平南八路2906-4号空置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性质与现行规划相符。3园区划分为石油炼制区、油气化工区、煤盐化工区、机械制造及加工区、油气技术服务区、化工建材区、物流仓储区、综合服务区、公用辅助区(高新技术服务区)和危险品仓储区等十个功能区
7、块。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围绕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依托龙头项目,以上中下游产品关联互动为牵引,园区重点发展石油炼制产业项目、石油化工项目、石油工程技术(化学)服务项目、煤化工项目。本项目为废机油、废旧蓄电池回收、暂存项目,主要为油田生产各类维修及加工提供规范性收集及暂存服务, 为油气技术服务区的基础配套性项目, 可规范园区内企业对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旧蓄电池的收集及暂存环节,符合园区规划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产业规划。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审查意见中:根据园区跟踪评价结论:园区规划范围东以试油公司所属用地为
8、界,南以奎阿铁路线为界,西面以油田3号公路为界,北面以217 国道为界限。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64.33km2,至2018年底,园区已建成面积为41.0274km2,占规划面积的63.78%,开发范围均在规划的用地范围内,建设范围均未超出规划范围。因目前园区发展已接近规划末期,根据企业调查情况,本项目的建设范围在园区范围内,未超出规划范围。园区用地性质包括二、 三类工业用地、 居住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三大类。园区共有企业185家,除去注销、停产、污染 小等35家企业外,剩余150家企业为园区跟踪评价重点调查统计对象。园区在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形成了以石油化工、油气技术服务为主的特色
9、产业体系,以及以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大数据、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新兴接续产业体系。其中油气化工产业工业总产值占入区三大产业(油气化工业、油气技术服务工业、机械制造工业)的96%,是园区的最大产业。本项目位于园区范围内,属于石油化工配套项目,满足园区规划跟踪评价相关要求。4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2021年2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 同时,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结合以上文件及 克拉玛依
10、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现就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进行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南八路2906-4号,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中的白碱滩区环境重点管控单元01,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范围内,满足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和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不会对环境质量底线产生冲击。(3)
11、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消耗资源主要是生活生产所需用水、用电。用水由园区给水管网供给,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生产不需供热,员工冬季取暖依托园区供热管网。 本项目能源利用均在区域供水、 供电负荷范围内,能源消耗均未超出区域负荷上限,不会给该地区造成资源负担,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克拉玛依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附件“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白碱滩区环境重点管控单元01(ZH65020420001)”,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表1-1与克拉玛依与克拉玛依市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
12、单的符合性分析序号表 2.1-1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1【A1.2-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环境准入和去产能政策, 防止过剩或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 符合国家煤电产业政策的新建煤电、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不属于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凝发电机组、金属符合5热电联产项目烟气排放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国家和自治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重点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凝发电机组、 金属硅、 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 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 重点控制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须进
13、行“倍量替代”,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须在项目所在区域内实施 “总量替代” ,不得接受其他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可替代总量指标; 一般控制区域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须进行“等量替代”,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 焦炭(含半焦)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2【A1.3-1】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现状企业,制定调整计划。 针对环保治理措施不符合现行环保要求、 资源能源消耗高、 涉及大量排放区域超标污染物、 或持续发生环保投诉的现有企业, 制定整治计划。 在调整过渡期内, 应严格控制其生产规模, 禁止新增产生环境污染的产能和产品。根据 产业结构
14、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环保措施符合现行环保要求符合3【A1.4-1】 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家、 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自治区和各地颁布实施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产业发展规划、 城乡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要求, 符合区域或产业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 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自治区和各地颁布实施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要求, 符合区域或产业规划环评要求。符合4【A1.4-3】石化、化工、煤化工、 制药、 农药等
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以及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 油品储运销等涉 VOCs 排放的项目,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 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 必须在依法设立、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 推进工业园本项目符合建设要求符合6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 VOCs“绿岛” 项目, 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 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 集中高效处理。序号表 3.1-1重点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1【A6.1-1】 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 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 严格控制重要
16、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 “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产品” 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工业项目, 鼓励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 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化隔离带。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工业项目,项目区周边无居住区符合2【A6.1-2】 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内: 禁止引进国家和自治区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业及工艺、 园区规划的项目; 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的、 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的、 自动化程度高的、 具有可靠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的生产项目。根据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3【A6.1-3】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内: 制定产业准入对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 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快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和循环化改造, 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再生水回用系统, 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并确保稳定运行, 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 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不断提高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率。 加强城镇配套管网建设, 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出水排放标准,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深度治理, 提高污水厂脱氮除磷效率。 对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 限期依法关闭或搬迁
18、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 处理、 利用设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排至工业园区排水管网,进入石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7鼓励设施农业循环发展模式, 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 推进农膜回收及加工再利用, 农药化肥等包装废弃物的安全收集处置设施建设,降低农业污染负荷。4【A6.1-4】 土壤环境重点管控区内: 引入新建产业或企业时, 应结合产业发展规划, 充分考虑企业类型、 污染物排放特征以及外环境情况等因素, 避免企业形成交叉污染; 涉重金属、 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治理,满足后续相
19、应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厂房内做防渗处置并设置围堰、导流槽和应急池符合序号表 5.2-2克拉玛依市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11.1 严格按照自治区明确的“三高”项目范围执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标准,确保“三高”项目在克拉玛依市无处藏身。石化行业: 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须纳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 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禁止建设。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 黄磷等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三高”项目,不属于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 不属于尿素、 磷铵、电石、 烧
20、碱、 聚氯乙烯、 纯碱、黄磷等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符合21.2 严禁新建、扩建“三高”项目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 轮胎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三高”项目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也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 轮胎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符合31.3 克拉玛依区、高新区(白碱滩区) 、 乌尔禾区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 克拉玛依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新政函2014202 号)所划定的范围为准,禁止新(改、扩)建未落实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等量替代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二氧化硫(SO2)、氮
21、氧化物(NOx)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41.4 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原本项目不建设锅炉符8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独山子区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6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合51.6 严格限制石化、化工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未纳入 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 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本项目不属于石化、 化工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符合61.12 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范围内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
22、线一单”要求。2.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性分析年本)符合性分析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及其第1号修改单 (国统字【2019】66 号)中的规定,本项目的行业类别及代码为“N7724危险废物治理”。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项目与项目与 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试行试行) (公公告告 2020 年第年第 30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
23、合性分析表表 1-2与与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序序号号指南要求指南要求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相符相符性性一、总体要求1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符合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有关要求,并依法依规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项目仅从事废旧蓄电池贮存工作,与 HJ519 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项目正在进行申请废旧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 最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二、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要点(二)运输要求91运输废铅蓄电池,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
24、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自行运输的,应具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的运输工具。项目废旧蓄电池运输的单位需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符合2当废铅蓄电池符合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定的豁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条件时,按照普通货物运输要求进行管理。豁免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车辆应当统一涂装标注所属单位名称、服务电话。废旧蓄电池运输使用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进行运输, 过程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符合3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装备及个人防护设备。建设单位已委托单位正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配备环境应急装备及个人防护设备符合(三)包装和台账要求1收集、运输、贮
25、存废铅蓄电池的容器或托盘应根据废铅蓄电池的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 扩散, 并耐腐蚀。本项目收集均为未破损的 I 类废铅蓄电池, 但在装卸分拣过程可能会造成破损,在贮存过程中,配备耐腐蚀、 不易破损变形的专用容器与完好密闭式免维护废旧蓄电池分区保存符合2通过信息系统如实记录每批次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的数量、 重量、 来源、去向等信息。再生铅企业应使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自建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信息系统的集中转运点,应实现其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项目安装监控设备, 如实记录每批次收集、 贮存废旧蓄电池的数量、重量、来源、去向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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