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doc
《解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解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doc(13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和突出开敞式阳台,而且临城市道路或广场一面的阳台和窗户不得安装任何形式的外挑式防盗笼;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办餐饮业,严格控制住宅建筑中设置娱乐等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第二十八条 体育场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图书馆、展览馆等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建筑,临城市道路或广场一面原则上不得修建围墙,集中绿地应当临城市道路或广场布置。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居住区、党政机关等确需修建围墙的,应当设计成透空型,且高度原则上不得大于1.5m,集中绿地原则上临街布置。油库、水厂等有特殊要求确须修建围墙的,围墙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2m,并应当对围墙进行绿化、美化。第二十九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户外广告
2、设置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立面形式、主要特征,应当与建筑物的风格、形式、色彩等协调;(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应当在方案设计时预留广告位置,没有预留的,不得在其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已经预留户外广告位置的,其设置的户外广告位置、尺度应当与预留的广告位置、尺度相符。第三十条 临城市主、次干路、商业街等的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应当同步进行外墙和屋顶的灯光亮化设计、施工。第三十一条 城市主、次干路不得再布设任何架空线。凡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各种管线应当埋入地下。第六章 建筑间距第三十二条 建筑间距除应当满足消防、交通、
3、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建筑保护和城市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章规定。建筑间距应当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底层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有关建筑日照间距的计算标准,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三十三条 多层住宅建筑、低层住宅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表6-1的规定。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应当不大于14m;山墙宽度大于14m时,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点式住宅不宜进行拼接,特殊情况确需拼接的,拼接不得超过二幢。对按表6-1规定计算的建筑间距不能满足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的,应当按消防间距或通道的实际要求进行控制。第三十四条 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4、按照附录计算原则二进行控制。第三十五条 面宽不超过25m的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它居住建筑的间距,按照附录计算原则三进行控制,且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三十六条 面宽超过25m的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它居住建筑平行布置的间距,按照表6-1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高层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控制,但山墙有居住开窗的,间距不小于13m。第三十八条 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侧或东西侧的,其间距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控制;(二)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北侧的,建筑间距按照本规定
5、第四十条规定执行;(三)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按照建筑设计防火安全规范的规定控制。第三十九条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南侧相邻建筑的间距,应当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同时,在二环路外,不小于相邻建筑高度的1.3倍;在二环路内,不小于相邻建筑高度的1.2倍。第四十条 非居住建筑(本规定第三十九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的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南北向的,不少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4倍,且其最小值为20m;东西向的,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13m。(二)高层建筑与多、低层建筑
6、平行布置时,高层在北侧的间距最小值为13m;高层在南侧的间距最小值为20m。(三)多层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不少于南侧或较高建筑的0.8倍,并满足消防安全间距要求。(四)相邻建筑一侧为居住建筑时,应当按照本章有关居住建筑间距规定执行。(五)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消防、交通、卫生、环保等规定和工程管线布设、建筑保护和施工安全等特殊要求,对非居住建筑的间距作出特别规定。第七章 建筑退让第四十一条 沿建设项目用地边界和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边界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应当满足消防、防汛、电力、绿化和交通安全等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章的规定。第四十二条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规定:(
7、一)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在满足日照间距的同时,不得小于表7-1的规定;(二)大型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中小学、幼儿园等人流、车流聚集的公共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除符合表7-1的规定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人流、车流疏散的要求;(三)建筑退让快速路后的用地应当种植高大乔木作为防护林带。建筑物与道路间距不能满足噪声污染防护要求的,应当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在建筑物或者道路上设置防噪声设施。第四十三条 在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内,建筑退让无规划道路红线控制的道路边缘距离不得小于表7-2的规定。第四十四条 建筑物退让无规划道路的建设项目用地边界距离在满足日照间距规定的同时,不得小于表7-3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8、 当建设用地界线另一侧为空地时,建筑退让按另一侧为多层建筑退让;当应当退让建筑与另一侧建筑成30夹角时,建筑按平行布置退让;当应当退让建筑与另一侧建筑的夹角30且75时,建筑物离建设用地界线最近点退让距离为平行布置时退让距离的0.8倍;当应当退让建筑与另一侧建筑成75夹角时,建筑按垂直布置退让。第四十六条 已有规划红线控制的公路,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退让道路红线;已有绿线控制公路隔离带的,按照规划绿线控制要求执行;没有规划控制红线和绿线控制的公路,其隔离带宽度规定如下:(一)现状及规划确定为国道、高等级公路的两侧各50m;(二)主要公路两侧各20m;(三)次要公路及以下等级公路两侧各10m
9、。在公路规划控制红线和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但在公路隔离带内可以耕种或绿化造林,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批准后,也可以进行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或开辟服务性车道等活动。第四十七条 建筑退让立交桥和道路交叉口的规定:(一)建筑退让立交桥和道路交叉口不得小于表7-4的规定;(二)高层建筑的退让距离还应当同时满足日照间距和交通疏散的要求。第四十八条 建筑退让按照规划需长期保留使用的天然河道、人工河渠及其附属设施的距离,在符合有关规划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同时,还应当符合表7-5的规定。第四十九条 建筑退让铁路的规定:(一)建筑退让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30
10、m;准轨支线、专用线20m;米轨15m;(二)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m,围墙的高度2.5m;(三)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以及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四)特殊路段隔离带宽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确定。第五十条 建筑退让电力线路的规定:(一)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不小于表7-6的规定;(二)建筑退让地下电力通道同侧边缘应当不小于0.75m。第五十一条 建筑退让无线电收发信台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区域的距离,按照批准的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执行。第八章 建筑物高度控制第五十二条 建筑物的高度除应当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0人已下载
免费下载 | 加入VIP,免费下载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解读 企业内部 控制 基本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