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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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建物综201714 号 关于印发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物业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实现固定资产资源合理配置,物业公司制定了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 已经物业公司2017年第7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8 日 2 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实现固定资
2、产资源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是对固定资产的购置、 保管、 使用、报废等相关环节进行总体控制的行为。 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采购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物品,分为IT类资产和非IT类资产。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脑及设备、电器设备、办公家具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第三条 物业公司党群综合部是物业公司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对物业公司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同相关部门定期盘点。物业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预算控制、资金划拨、资产增减变化及协同清查。党群综合部设专人负责管理物业公司机关固定资产;
3、其他各部门应指定部门资产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本部门资产;部门资产管理员变更应及时向物业公司党群综合部报备。 第四条第四条 资产管理员职责: 3 1.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申报、实物管理、变更登记、定期盘点等相关管理事项。 2.负责固定资产相关附属物品(如说明书、配件、保修卡等)的保管。 3.公司资产管理员负责指导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组资单、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登记本单位固定资产盘点表 、 负责配合财务部共同做好物业公司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盘点。 4.每年年底固定资产必须实地盘点一次,由党群综合部会同财务部共同完成,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出具盘点报告。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置 第五条第五条 物业公
4、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严格的请示审批制度。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配置固定资产,需事先填报办公设备采购申请单 ,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依次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申请部门分管领导、党群综合部负责人、行政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和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办理计划外、预算外固定资产的配备、购置事项。 第六条第六条 新增非IT类设备, 由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员会同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签报和发票等进行验收入库;新增IT类设备,则由党群综合部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会同验收入库。部门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组资单上登记,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第七条第七条 部门资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组资单,建立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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