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骏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沙县骏农生物其他肉类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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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沙县骏农生物其他肉类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福建省骏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沙县骏农生物其他肉类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206-3*14533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联系方式138*4555建设地点福建 省(自治区) 三明 市 *号地理坐标(东经 1* 度 * 分 * 秒,北纬* 度 * 分*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53 肉制品及其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18、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其他肉类加工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天然气锅炉总
2、容量1 吨/小时 (0.7 兆瓦)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2G100056 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规划名称: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2012年2月);审批机关:审批机关:沙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
3、及文号: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沙政2012220号)。2、规划名称规划名称:沙县金古空港经济开发区东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三明市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1年);2审批机关:审批机关: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金古空港经济开发区东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沙政地20221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厦门大学,2012 年 6 月);审批机关:审批机关:沙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
4、称及文号: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沙环函20138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根据金古工业园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金古东区规划产业定位为食品、纺织、废弃资源(三废)综合利用及林木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区,本项目肉类加工,属于农副食品加工,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厦门大学于2012年编制并通过原沙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本项目与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如下:表 1-1与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控制性详
5、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序号园区环评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定位定位为食品、纺织、废弃资源(三废)综合利用及林木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区。本项目产品为肉制品加工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相符2产业布局金古工业园东区规划区内的用地类别主要是工业用地、绿地和公共配套服务用地,根据各类用地的不同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工业用地主要位于金古工业园东区的中西部。本项目位于金古工业园东区的中西部属于工业用地。相符3准入条件进区项目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的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引进国家鼓励类项目,限制引进限制类项目,不得引进淘汰类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
6、鼓励类中“26、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相符3工业技术的选择,要选择原料和能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工业技术,单位工业增加值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且必须满足福建省及三明市制定的标准要求。本项目使用天然气,属于能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工业技术;本项目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且满足福建省及三明市制定的标准要求。相符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导热油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排放浓度;炼油废气经“降尘+冷凝+三级
7、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 2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续表2 标准限值要求; 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沉淀”处理达金古东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相符企业 SO2和 COD 排放总量必须在沙县环保局给金古工业园东区总量控制。本项目业类别为“C1353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根据附件 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清单,本项目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且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cr、氨氮年排放量同时满足限值。因此,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根据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授权各县(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
8、案(试行)的通知(明环201933 号)相符4中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工作规范:“4.免除小微交易。新扩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载明的 4 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同时满足化学需氧量1.5吨、氨氮0.25 吨、二氧化硫1 吨、氮氧化物1 吨的,可豁免购买排污权及来源确认;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清单详见附件 5),且环评文件中载明的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0.5 吨的,可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调剂。4禁入清单入驻金古工业园东区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08 年)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转发“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
9、品名录(2009 年) 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函 【2009】 140号)的要求,严格把住安全生产的准入条件。由于今后环保部将陆续出台新的有关“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金古工业园东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对照, 从严控制, 以减缓规划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产品为动物油,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相符5其它方面要环评建议在金古工业园东区内不安排产生含重金属、 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建设项目, 以减缓工业园东区规划实施对沙溪流域水质的产生影响。本项目不含重金属且污染防治技术成熟。相符5求金古工业园东区应尽量避免产生相同大气污染物类型项目或污染物比较敏感的项目入驻本规划区。 以避免大气
10、污染物源强进行叠加后, 在不利气象条件下, 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和影响范围的影响较大。本项目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油烟,不属于污染物比较敏感的项目。相符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具体详见表1-2。表 1-2与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相符性1同意园区产业定位为食品、纺织及林木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区。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内的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食品行业禁止引进发酵工序, 并严格控制氮、 磷排放。本项目产品为动物油,属于肉制品及其副产品加工,不存在发酵工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2
11、6、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相符2合理控制废弃资源(三废)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规模,并注意与食品行业的环境相容性。食品加工区和林木纺织加工区之间用地建议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与周边食品行业相容。相符3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金古工业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污水厂不具备接纳园区污水前,所有涉及污水排放项目不得生产。金古东区污水处理厂已具备接纳园区污水能力,纳管材料见附件6。相符4对因规划实施而新增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在沙县分期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中予以落实。本项目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国家 “十四五”污染物排放总
12、量控制的要求。相符5园区企业供热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或集中供热,加强固废资源的回收和综合利用。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产生的固废收集后能得到妥善处置。相符6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要求: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也不在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
13、02)类标准;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功能区控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炼油废气配置废气处理设施1套“降尘器+冷凝系统+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炼油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锅炉废气经过1根15m高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排气筒 (DA002) 排放; 项目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金古东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项目产生固废分类处理,危险废物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严格执行
14、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环境管理、设备选型、优化生产工艺、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提高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 确保企业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运营期水、原料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沙县金古空港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对照三明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的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沙县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说明。表1-3 本项目与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对照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7沙县金古空港经济开发区重点管
15、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 东区: 竹木加工行业应严格控制利用天然阔叶林为原料的木材加工资源消耗型项目。2、 北片区: 新材料产业禁止引入电子元件前端污染严重的工序,禁止引入多晶硅生产项目。金属深加工业禁止引进前端冶炼项目。本项目位于东区, 为农副食品加工业, 不属于资源消耗型项目。3、 按三明沙县机场控高要求控制本区域企业污染物排放高度、方式及开发强度。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高度达标, 排放方式规范,开发强度合理。4、 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且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 不会造成潜在废气扰民的影响。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
16、)排放量按不低于 1.2 倍调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明环201933号文, 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2、 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 VOCs 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本项目不涉及VOCs 排放。环境风险防控1、 切实加强化工等重污染行业、 企业污染及应急防控,所有化工企业,要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和雨水总排口切换阀,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本项目为农副食品加工业, 不属于化工企业。2、 建设企业、 园区和周边水系三级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确保有效拦截、降污和导流;受园区排污影响的周边水系应建设应急闸门,防止泄漏物和消防水等排入外环境。企业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3、
17、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园区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采用地面硬化、 防渗等措施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与三明沙县机场净空管理规定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三明市沙县机场净空区内,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3 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8(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
18、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 5 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明沙县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的通知(沙政2010575 号)中明文规定禁止在三明沙县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活动:(一)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三)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
19、建筑物或者设施;(四)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使用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五)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六)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七)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八)在依法规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放养牲畜。本项排气筒参数见下表。表1-4 项目大气污染源情况一览表排气筒编号污染源处理措施主要污染物废气量(Nm3/h)排气筒参数排气筒高度(m)直径(m)温度()DA001炼油废气排气筒降尘器+冷凝系统+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油烟、臭气浓度20000150.920DA002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SO2、NOX673.46230.3570根据上表
20、数据以及烟气热释放率计算公式,本项目烟气热释放率计算见下表。9表 1-5 烟气释放率计算一览表参数描述单位代号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炼油废气排气筒大气压力hPaPa1000.71000.7实际排烟率m3/hQv673.4620000m3/sQv0.1875.556烟气出口温度KTs343.15293.15环境大气温度(取沙县多年平均温度 19.5)KTa292.5292.5环境出口温度与环境温度差KT50.652.67烟气热释放率烟气热释放率 0.35PaQvT/TskJ/sQh9.67117.601根据上表数据以及烟气抬升高度计算公式,本项目烟气抬升高度计算见表 1-6。表 1-6 烟气抬升高度
21、计算一览表参数描述单位代号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炼油废气排气筒排气筒出口处烟气排出速度m/sVs0.9538.737排气筒直径mD0.50.9排气筒出口处平均风速m/sU1.31.3烟气抬升高烟气抬升高度度2(1.5VsD+0.01Qh)/UmH1.2518.42排气筒实际高度排气筒实际高度mHs2315排气筒有效高度排气筒有效高度(实际实际+抬抬升升)mHy24.2527.91本项目 2 个排气筒,排气筒有效高度分别为 24.25m 和 27.91m,烟囱为 27.91m有效高度最高, 本项目海拔高程约 145 米, 排气筒烟气抬升后的等效高程 172.91 米;参考沙县醉有才食品调味料生产加工
2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资料:“经我局核实,你司拟建烟囱烟气抬升后海拔高度 174.12 米,依据福建三明沙县机场总体规划,该区域净空允许海拔高度为 283 米,符合三明机场净空要求。”本项目位于沙县永益移民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南侧约 551 米(见附图 4),同位于三明沙县机场内水平面,烟气抬升后总海拔高度 172.91m283 米,因此, 可认为项目烟气抬升高度符合三明机场净空要求,不会影响到三明沙县机场飞机飞行安全。2、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10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26、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
23、利用”项目, 根据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配套 200 万大卡(2.4 兆瓦)的天然气导热油炉,对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本项目所用生产设备不属于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本项目已通过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闽发改备2022G100056 号),见附件 3,故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3、与其他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与其他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根据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金古工业园东区规划产业定位以食品、纺织、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及林木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园,本项目为肉制品
24、加工企业,属于农副食品加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位于金古工业园东区的中西部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可行。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沙县金古工业园东区,本项目东侧为福建宏顺羽绒纺织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福建省沙县恒兴米业有限公司、福建海大饲料;南侧为公路;西侧为山体;北侧为福建沙县恒益调味品有限公司、沙县永益库区移民创业园(三明沙阳工贸有限公司、福建乐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三明沙阳食品有限公司、沙县醉有才食品有限公司、沙县新沙一品实业有限公司等食品加工企业)。周边均为食品加工企业,能够相容。1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福建省骏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0 万,选
25、址于三明市沙县虬江柱源村 280号,租用福建省沙县诚丰电气有限公司已建 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及员工宿舍,总建筑面积约 3300m2,建设沙县骏农生物其他肉类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本项目设置一条动物油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动物油 15000 吨。车间内主要工艺为外购原料屠宰动物下脚料粉碎、负压炼油后过滤灌装,本项目不涉及屠宰。产品用于其他企业动物饲料生产。同时,项目配套新增 1 台 200 万大卡(总容量 2.4 兆瓦)天然气导热油炉,用于负压炼油工序供热。2022 年 6 月 23 日,该项目在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闽发改备2022G100056 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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