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积分登记的实施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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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积分登记的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计委(原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的文件精神和成都市卫计委(原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及社针对保障局(原成都市人事局)联合下发的成卫发(2002)1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强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工作,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使我院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继续医学教育积分登记的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认真学习贯彻继续教育积分登记。组织院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和科室继续医学教育负责人学习
2、成卫发(2002)10号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一是要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对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整体医疗队伍的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继续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卫生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能适应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适应医疗市场竞争的需要。二是要使大家明确继续教育积分登记的对象、内容及要求,掌握共同科目和专业知识积分的学分标准,严格执行继续教育积分登记方法和验证程序。第二章 继续医学教育组织管理第三条 加强继续教育积分登记的组织管理,落实三级管理体制。即院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职能科室、科室继续医学教育负责人三级管理体系。
3、医院成立院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和明确各科室继续医学教育负责人。职能科室由科教部牵头,负责日常工作,与人力资源部、医务部、护理部协调共同完成全院的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工作。第四条 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继续教育积分登记的项目如下:科教部负责组织或选派人员参加各级审批的继教项目,负责 省、市级继教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科研项目、科室专题讲座、进修学习、新技术推广、出版著作、专题调研报告、发表译文、发表论文和综述、自学等项目。医务部负责专家大查房、手术示范或技术操作、临床病理讨论会及各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等项目。护理部负责护理专家大查房、护理技术操作示范及护理讲座项目。人事部负责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继教学分审
4、核管理。第三章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制度第五条 各科室均可申报举办全国、省级的类学分的继教项目和市级类学分的继教项目。具体申报办法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办法执行。第六条 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类学分)需申报、认可。年初,由有关职能科室和各临床、医技科室填写院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交科教部,经院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审定认可,按学分标准记分,如未经申报、认可的项目不予记分。 各科室申报项目范围: 科教部全院学术讲座、学习班。 医务部全院病案讨论。 护理部全院护理讲座。各临床、医技科室专家大查房、手术或技术操作示范、临床病理、病例、专题讨论或讲课。第四章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学分内容及要求第七条
5、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凡是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继续教育积分登记。继续教育积分登记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职称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第八条 继续医学教育积分登记的内容。 继续医学教育积分登记的内容分为共同科目和专业知识两大部分。共同科目内容:包括必修课(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科技知识读本考试合格)和选修课(职称考前培训、辅导及其它经核准的培训班)。以周期计分。专业知识(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根据医学学科发展和社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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