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工程(重新报批)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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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概述 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南通市、苏州市境内,线路北自盐城站高速场与徐宿淮盐线贯通引出后,向南经大丰区、东台市、海安县后继续向南走行经如皋市后,进入通州区至在建沪通铁路南通西站,后与沪通铁路共通道越过长江至张家港,接入在建沪通铁路、规划南沿江铁路共设的张家港站。全线正线长度 187.96km,联络线长度 16.43km,南通地区动车走行线长度 5.02km,正线铺轨至南通西站,铺轨里程 156.66km,南通西至张家港段 31.3km 只进行桥墩及梁体架设的线下工程,故不进行运营期噪声、振动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建成后可
2、连接徐宿淮盐、通苏嘉、沪通、南沿江等铁路,对完善长江三角地区铁路网布局,提高沿海铁路通道整体运输能力和运输质量均具有重要作用。本工程为高速铁路,双线电气化铁路,设计速度目标值 350km/h。线路采用 60kg/m 钢轨,跨区间无缝线路设计,正线轨道采用无砟轨道(DK149+000DK156+664 段采用有砟轨道)。盐通铁路共设有办理客运的车站 5 个,其中引入既有站及在建车站 3 个,为东台站、海安县站、南通西站,新建车站 2 个,为大丰站、如皋南站,全线新建线路所两处。本工程于南通站北侧 2.6km、沪陕高速北侧设置南通动车运用所。盐城至南通西站间新建正线线路长156.664km,设特大
3、桥6座,桥梁长146.329km,占线路总长的 93.4;右绕段线路长 5.825km,设特大桥 1 座,桥梁长 1.691km,占线路总长的 29.5。南通上行、下行客车联络线线路长度 13.640km,设特大桥 2 座,中桥 2 座,桥梁长 8.020km,占线路总长的 58.3。南通地区动车所走行线长度 5.019km,设特大桥 1 座,桥梁长 3.201km。南通西至张家港段线路正线全长31.286km。共设新建桥梁8座,桥梁总长31.286km,桥梁长度占线路总长度的 100%。其中 DK166+977 至 DK173+972 段利用在建沪通铁路长江桥跨江,不涉及新建工程内容,不在本
4、报告书评价范围内。全线线路铺轨至南通西站,南通西站至张家港站间只进行墩台及梁体的架设。工程总占地 896.97hm2,其中永久占地 563.87hm2,临时占地 333.10hm2。工程土石方总量 1506.41 万 m3,其中挖方 707.75 万 m3,填方 798.66 万 m3,借方 454.21 万m3,其中 94.51 万 m3来源于取土场、359.70 万 m3外购;弃方 363.30 万 m3,其中 233.91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万 m运往弃土场、97.13 万 m3平摊于桥下永久用地范围内、32.25 万 m3交由南通五建跃进建筑安装工
5、程有限公司处置。牵引供电系统采用带回流线直接供电方式,全线新建 AT 牵引变电所 3 座。电磁环境影响单独编制环境影响文件,本报告书中不再评价。本工程设计年度为近期 2030 年,远期 2040 年。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初开工,2020年 11 月底结束,建设总工期 4 年。本工程估算总额约 244.1 亿元,根据资金筹措计划,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按各占50%考虑。2016 年 9 月,江苏省环保厅批复了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速度目标值为 250km/h),后该工程设计标准、工程范围发生变化,须重新编制、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 年 4 月,江苏省铁路办公室委
6、托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环评工作。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完成了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初步设计文件(初稿),并于 2017 年 8 月完成了初步设计鉴修文件。在此期间,评价单位组织专业评价人员赴现场进行了踏勘和资料收集和监测工作,走访了拟建铁路沿线环保、水务、林业、国土资源、文物等有关部门,2017 年8 月重新编制完成了本报告书。工程穿越通榆河(亭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区及准保护区,穿越通榆河(亭湖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通榆河(大丰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一级及二级管控区、通榆河(东台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新通扬通榆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
7、控区、九圩港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本工程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线路经过的环境敏感区已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会对所在地区的自然生态、水、气、声、振动等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设计中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环评报告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盐城市保护保局、南通市环境保护局、苏州市环保局及沿线国土、规划、林业、水利、文物等有关部门给予了极大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目录目录 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地理位置示意图 新建盐城至
8、南通铁路初步设计线路平、纵断面示意图 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 1第二章工程分析第二章工程分析 15第一节工程概况 15第二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32第三章工程所在地区环境现状第三章工程所在地区环境现状 40第一节自然概况 40第二节沿线环境质量 44第四章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四章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47第一节概述 47第二节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51第三节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82第四节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 114第五节生态保护措施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25第六节小结 126第五章声环境影响评价第五章声环境影响评价 129第一节概述 129第二节环境噪声现状调查与分析 129第三节环境噪声影响预测与
9、评价 133第四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44第五节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护措施 147第六节声环境影响评价小结 162第六章环境振动影响评价第六章环境振动影响评价 165第一节概述 165第二节环境振动现状评价 165第三节运营期环境振动影响预测与评价 167第四节减振措施及建议 171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第五节施工期振动环境影响分析 172第六节小结 173第七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第七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75第一节概述 175第二节水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176第三节铁路工程对水环境的影响评价与预测 182第四节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190第五节工程对
10、沿线重要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195第六节污水治理措施及投资估算 216第七节小结 218第八章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第八章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220第一节概述 220第二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21第三节工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224第四节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跟踪监测计划 229第五节小结 231第九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第九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232第一节概述 232第二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232第三节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234第四节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防护措施 234第五节小结 238第十章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第十章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39第一节概述 239第二节运
11、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39第三节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241第四节小结 242第十一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第十一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43第十二章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第十二章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247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第一节环境管理 247第二节环境监测计划 252第三节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 254第四节环境监理培训计划 259第十三章环境风险分析及应急预案第十三章环境风险分析及应急预案 261第十四章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第十四章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 273第十五章结论第十五章结论 281 附件: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
12、众参与说明 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1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 一、编制依据一、编制依据(一)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发布,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修订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9 日第二次修订,2016 年1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
13、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年 4 月 29 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2017 年 1 月 1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
14、国铁路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年 6 月 29 日发布,2010 年 12 月 25日修订,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二)环境保护法规、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11 月 29 日施行);2、国发199631 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3、国发200031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5、国发201337 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6、国务院令 639 号铁路安全管理条
15、例(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27、国务院 641 号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施行);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铁道部环发2001108 号关于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10、环发20138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11、环办201430 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12、环发200424 号“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13、环办201310
16、3 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14、铁路环境保护规定(1997 年 4 月 23 日,铁道部铁计199746 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27 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3 年 8 月 10日施行;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2006 年 2 月 14 日);1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18、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 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
17、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三)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部门规范 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江苏省人大常委会,1997 年 7 月 31 日);2、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4 年 4 月 16 日修正);3、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0 年 9 月 29 日修改);4、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4 年 6 月 17 日修改);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35
18、、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3 年修正)(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3 年 8 月15 日);6、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5 年 12 月 1 日);7、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9 年 9 月 23日);8、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8 年 3 月 22 日);9、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 号);(四)报告书编制有关技术导则、规范 1、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2、HJ2.4-2009环境影响评
19、价技术导则声环境;3、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4、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5、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6、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7、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8、HJ2034-2014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五)环境保护区划及规划文件 1、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 号);2、铁路“十二五”环保规划(铁计201263 号);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年)(环发201258 号);4、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政
20、发201420 号);5、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 年 3 月;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3113 号);7、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决定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决定的决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2 年 1 月 12 日);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48、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 号);9、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1998 年
21、6 月);(六)相关文件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新建盐城至南通至张家港铁路初步设计,2017 年 8 月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初步设计鉴修。二、评价目的二、评价目的 1、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对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社会环境质量的调查、监测与分析,对工程沿线环境质量现状加以评价。2、对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明确工程可能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及影响对象。3、根据拟建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必要的论证,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建议,减少和控
22、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达到铁路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间协调发展的目的。4、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辅以经济分析,论证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及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三、评价原则三、评价原则 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环评导则和铁路环评技术标准为指导,根据新建铁路工程的特点,以涉及的生态、环境噪声、地表水等环境敏感问题为重点的评价原则,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调查、监测、类比监测,结合工程设计,按不同的评价要素选择不同的线路区段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治理措施和建议。四、评价范围四、评价范围(一)
23、评价涉及的工程范围 本次工程范围如下:(1)正线盐城(不含)DK0+000 至南通西(含)DK156+663.95,新建正线长度156.665km;右线绕行段 DyK150+900-DyK156+743.77,长度 5.825km;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全本公示稿)5(2)南通上行联络线 SLDK4+750SLDK11+537.88,新建长度 6.787km;南通下行联络线 XLDK4+760XLDK11+613.13,新建长度 6.853km。(3)南通地区相关工程 新建动车运用所一座及相关工程,南通地区动车所走行线长度 5.019km。(4)南通西至张家港段相关工程
24、 南通西(不含)DK160+000 至张家港(不含)DK191+300(其中 DK166+977.29 至DK173+972.236 段利用在建沪通铁路长江桥跨江,不在本工程范围内),正线长度31.286km。右线绕行段 DyK160+200-DyK162+316,长度 2.116km,DyK187+300-Dyk191+300,线路长度 4.000km。南通西至张家港段间只进行桥墩及梁体的架设。(二)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 1、生态环境 生态影响评价应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涵盖评价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本工程沿线主导生态系统为农田生态系统,评价范围确定如下:(1)线路两侧铁路
25、外侧轨道中心线外各 300m 以内区域;(2)施工便道两侧各 30m 以内区域;(3)站场、施工营地、工程取土场、弃土(渣)场、大型临时工程用地界外 100m以内区域。2、声环境 评价范围为线路两侧距外轨中心线各 200m 以内敏感点,南通西至张家港间只进行线下工程,不进行运营期噪声、振动影响评价,仅对其施工期影响进行分析说明。3、振动 线路两侧距外轨中心线各 60m 以内敏感点。4、地表水环境 本次评价的评价范围为本工程沿线车站、动车运用所、区间线路所、维修工区、乘务员公寓、警务区以及牵引变电所,对于线路跨越的水体,上溯下扩至最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清水通道维护区。5、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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