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鸿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配送废钢铁3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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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9六、结论.70附图:附图:附图一本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二本项目周边环境及与尉氏县乡镇级地下水井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三本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四本项目现状及周边环境照片附件:附件:附件一环评委托书附件二备案证明附件三租赁合同附件四不动产权证书附件五入住证明附件六确认书附附表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名名称称河南鸿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配送废钢铁 35 万吨项目项项目目代代码码2
2、106-410223-04-01-357584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联联系系人人联联系系方方式式建建设设地地点点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开许路西侧地地理理坐坐标标114 度 1 分 38.680 秒,34 度 18 分 57.460 秒国国民民经经济济行行业业类类别别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建设设项项目目行行业业类类别别85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421 和 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建建设设性性质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建设设项项目目申申报报情情形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
3、新报批项目项项目目审审批批(核核准准/备备案案)部部门门(选选填填)尉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项目目审审批批(核核准准/备备案案)文文号号(选选填填)/总总投投资资(万万元元)2000环环保保投投资资(万万元元)32环环保保投投资资占占比比(%)1.60施施工工工工期期1 个月是是否否开开工工建建设设否是:用用地地(用用海海)面面积积(m2)34106.67(51.16 亩)专专项项评评价价设设置置情情况况无规规划划情情况况无规规划划环环境境影影响响评评价价情情况况无规规划划及及规规划划环环境境影影响响评评价价符符合合性性分分析析无2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河南省人民政府
4、关于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分区管控意见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为确保政策协同,划定的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数量、面积和地域分布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空间格局、约束性指标等调整确定。优先保护单元。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5、。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开许路西侧,周边无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距离最近的水源保护区为项目东南侧 3.90km 的尉氏县朱曲镇黄庄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项目位于水源地的上游,且不在其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考虑地下水流向,价认为本项目对水源地的影响较小,符
6、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3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破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生产车间为封闭式厂房,剪切粉尘及卸料粉尘经定时洒水及规范钢卸料作业操作等措,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内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都堆肥,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要从事废钢回收利用。经对照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7、2020 年版)中“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的规定,本项目可进入市场。2、与、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工信部印发的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6 年第 74 号),本项目与工信部印发的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详见下表 1。表表 1与工信部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与工信部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类别别项目准入条件项目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企业设立和布局(1)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
8、策、土地供应政策及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2)建设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符合相应功能定位的产业园区。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1)本项目不在现行国家产业政策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之列,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2)本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开许路西侧,项目四周为空地,不在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的区域内,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经尉氏县洧川县人民政府同意入驻(详见附件五),4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
9、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土地供应政策,以及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符合工信部印发的 废钢铁加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 年第 74 号)。(3)本项目不在禁止和限值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规模、工艺和装备(1)新建普碳废钢铁加
10、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必须在 15万吨以上;改造、扩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应达到 10 万吨以上;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能力应达到 3 万吨以上。(2)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 3 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 1.5万平米;改造、扩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 2 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 1 万平米;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厂区面积不小于 1 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 5 千平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 15 年)。(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有打包设备、剪切设
11、备或破碎设备以及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必须配备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和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设备等。废旧不锈钢及其他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成分检测设备。(4)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选择生产效率高、加工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加工生产系统。必须配套(1)本项目为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年回收 35万吨废旧钢铁,符合要求。(2)本项目为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34106.67 平方米,大于 3 万平方米,全厂地面均为水泥地,硬化面积大于 1.5 万平方米,由租赁合同可知,本项目租赁期限大于 15 年,符合要求。(3)本项目配备有剪断机、打包机、破碎设备、辐射监测仪器、
12、电子磅和磁选设备,符合要求。(4)本项目工艺先进,配套有粉尘收集和噪音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加工工艺和设备不在国家禁止和限值用地项目目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本项目剪断机为新型的龙门剪,未使用鳄鱼剪式剪切机,符合要求。5有粉尘收集、污水处理和噪音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加工工艺和设备应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要求。(5)鼓励企业积极开发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逐步淘汰鳄鱼剪式剪切机。产品质量(1)废钢铁加工产品达到废钢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销售给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企业,以及使用 30 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
13、2)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应通过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本项目废钢铁加工产品主要运往国家指定钢厂,符合要求。(2)本项目配备有专职管理人员,待建成后将进行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1)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加工生产系统综合电耗应低于 30 千瓦时/吨废钢铁,新水消耗应低于0.2 吨/吨废钢铁;(2)对加工废钢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夹杂物,如有色金属、塑料、橡胶、木块、纤维、渣土、机油、汽油、氟利昂、电池等,应有相应的回收、处理措施和合法流向,避免二次污染。(1)本项目电耗 4 千瓦时/吨废钢铁,低于 30 千瓦时/吨废钢铁;新水消
14、耗 0.0015 吨/吨废钢铁,低于 0.2 吨/吨废钢铁,符合要求。(2)本项目主要回收不含有夹杂物的废钢铁,则加工过程中不会产生各种夹杂物,符合要求。环境保护(1)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等环境保护要求。应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经有管辖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领取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污。(2)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制度规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应通过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有雨水、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的收集和循环利用系统,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排入城市
15、(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等环保要求。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2)本项目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制度规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待建成后将进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本项目将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消防设施达到国家6集中处理系统处理;应有废油回收储存设备和相关处理设施。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有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消防设施应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相关要求。3、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
16、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相符性分析的决定修订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发布根据 2017 年 7 月 1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中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不予批情形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2。表表 2与不予批准情形的相符性与不予批准情形的相符性序序号号不予批准情形不予批准情形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是否属是否属于不予于不予审批的审批的情形情形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
17、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2)本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开许路西侧,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所示,该宗地属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根据尉氏县洧川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同意入驻证明,同意本项目入驻;(3)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74号),项目行业产品规模要求15万吨以上,本项目设计规模为35万吨,满足准入条件。否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2019年度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SO2、NO2、CO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18、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2018年修改单标准要求;PM2.5、PM10、O3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2018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属于不达标区;根据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汴政【2018】56号),开否7封市政府计划对现阶段影响区域达标的主要污染物分阶段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本项目废气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2)根据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周报,贾鲁河扶沟摆渡口断面COD、氨氮、总磷年均值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3)根据2019年度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开封
19、市城市地下水水质除氟化物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4)项目区域现状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生产车间为封闭式厂房,剪切粉尘及卸料粉尘经定时洒水及规范钢卸料作业操作等措施。(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内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都堆肥,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
20、小。(3)本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处置率为100%;(4)本项目噪声经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否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否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河南鸿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配送废钢铁3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河南鸿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确认,环评
21、报告所述内容与河南鸿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拟建项目情况一致。否8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综上,本项目不在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五个不予批准之列。4、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汾渭平原 2020-2021 年秋冬季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环大气环大气 2020 61 号号)、河南省河南省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豫环攻坚办202046 号号)及及关于印发开封市关于印发开封市 2021 年大气年大气、水水、土
22、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汴环攻坚办(汴环攻坚办202164 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61 号)中,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第 3 条 推进企业集群升级改造;河南省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2046 号)中,五、全面完成工业污染深度治理中 第21 条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关于印发开封市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
23、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2164 号)中,(六)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本项目原料和产品均无粉状物料,破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生产车间为封闭式厂房,剪切粉尘及卸料粉尘经定时洒水及规范钢卸料作业操作等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民拉走堆肥。因此,本9项目符合京
24、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61 号)、河南省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2046 号)及关于印发开封市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2164 号)相关政策要求。6、本项目与本项目与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通知(汴汴环攻坚办【环攻坚办【2019】335 号)及号)及关于印发开封市工业大气污染防关于印发开封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治 6 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个专项方案
25、的通知(汴环文【汴环文【2019】131 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通知(汴环文【2019】335 号)中的 开封市 2019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中的重点行业,故本次分析与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和标准 总体要求、开封市 2019 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相符性。本项目主要原料为废钢铁,原料和产品均不涉及粉状物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尘点主要为破碎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生产车间为封闭式厂房,剪切粉尘及卸料粉尘经定时洒水及规范钢卸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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