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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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珠海市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 改 建 项 目建设单位(盖章): 珠海市斗门区疾病预防控 制 中 心编制日期: 2 0 2 1 年 1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求求求联系方式* * * 水 求 求建设地点广 东省 ( 自 治 区 )珠 海市 斗 门县 ( 区 )白 蕉 镇乡 ( 街 道 ) 桥东连兴路80号区卫生健康局大院内的综合办公大楼南楼地理坐标北纬22度13分 35.076 秒 ,东经113度17分 49.992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31疾病预防
2、控制中心建设项E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109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31(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3301.0环保投资(万元)206.7环保投资占比(%)6.3施工工期7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因疫情 防控需要,本项目已于2020年1 0月开工建设用地(用海)面积(m)96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1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按照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
3、102020年)(2017年调整完善),本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2、按照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152030),本项目用地属于医疗卫生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本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本项目用地属于斗门区白蕉镇一般管控单元(ZH44040330004), 其要素细类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该单元的环境管控要求主要如下:1、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禁止类】禁止引进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禁 止发展类及其他属于国家、省禁止发展的产业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项目。2、能源资源利用2-
4、1. 【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2-2. 【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 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3、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4、环境风险防控4-1.【水/禁止类】严禁城镇生活废水、工业废水未经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周边自然水体。本项目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项目,其所包含的实验室不属 于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因此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
5、4-2017及2019年修改单)中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业,不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的禁止发展类项目,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本项目建设已采用了节水型设备,并相应制定了节约用水规章制度。本项目实验室拟使用的酒精、乙炔等燃料均不属于高污染燃料。本项目所有污废水均在建筑物内部产生。项目所在的斗门区卫 生健康局大院已实现管网雨污分流,院内雨水管道已与市政雨水管网接驳,院内污水管道也已与市政污水管网接驳。本项目实验室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员工办公生活污 水则依托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大院内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排入斗门区白蕉镇市政污水管网,引入白藤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达标
6、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38号)的相关要求。(二)本项目涉及的环境功能区划情况1、纳污水体的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最终经白藤水质净化厂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至鸡啼门水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鸡啼门水道为渔业用水功能,水质目标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32、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珠环2011357号),本项目周边500 m范围不涉及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均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7、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3、本项目周边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2020年12月),本项目周边 50 m范围均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周边的地下水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均位于“H074404003U01珠江三角洲珠海不宜开采区”内,属于地下水保留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V类标准限值要求5、本项目周边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根据珠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珠府办函20136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珠海
8、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314号)等文件,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陆域范围,白藤水质净化厂的尾水排放口也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段。4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珠海市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初成立于2005年,是隶属于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原区卫生局,下同)的公益一类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与健康相关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分析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促进等。按照斗门区人民政府的安排将白蕉镇桥东连兴路80号(原井岸镇连兴路80号)的区卫生健康局大院内综合办公大楼南楼全部交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使用。在成立之初,建设单位曾委托珠海市斗门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珠海市斗 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了原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05年9月)。但由于历史原因,该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建设进度被迫一再出现延期。2008年底,经原珠海市卫生局请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整合斗门区、金湾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西部中心,隶属原市卫生局管理。 在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西部中心组建后,原属于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的办公和实验场所(即区卫生健康局大院内的综合办公大楼南楼)也一并移交给西部中心使用。由于在移交之时,
10、原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尚未建成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故后续相关工作未再继续开展。随着国家和地方层面对疾病预防控制政策和布局的不断优化,珠海市近年来再 次重新调整了全市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成,将原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西部中心合 并至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决定恢复由各区自行组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因此,在2020年初,经斗门区卫生健康局请示,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 会同意恢复珠海市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在原址重新设立珠海市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珠海市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重新设立后,立即投入到了抗击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战斗中。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
11、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 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等文件的指导方针,珠海市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疫5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类项目,可以先开工后补办环评手续。据此,本项目已 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其中的办公设施、防疫物资仓库及呼吸道病毒检测实验 室、肠道病毒检测实验室等已提前投入使用,配套的废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也已开 始试运行。其他实验设施和环保设施也正在装修和设备安装,计划于近期完工后开展整体竣工验收(含自主环保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 关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12、,本项目的建设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所包含的实验室不属于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仅属于“四十九、卫生 84109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31”中的“其他”类型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不涉及放射性实验室及相关设施,珠海市斗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放射性实验室及相关设施拟另行开展辐射环评并单独申报。(二)主体工程1、基本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项目,其建设的地点不变,仍为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东连兴路80号(原井岸镇连兴路80号)的区卫生健康局大院内综合办公大楼南楼。本项
13、目改建前后,其主要建设内容变化情况见表1。表1 本项目改建前后主要建设内容变化情况一览表序 号建设 内容计量 单位改建前改建后变化情况总用地面积m18000约960原用地面积包含整个原区卫生局 大院范围,但区疾控中心实际仅使 用综合办公大楼南楼,其余用地和 建筑均属于其他单位使用。本次申 报改变了上述统计方式,仅将区疾 控中心所在的综合办公大楼南楼 的占地范围作为本项目总用地面 积的统计对象。故本次申报的总用 地面积缩减了约17040 m62总建 筑面 积m约7500约5540原建筑面积包含了原区卫生局所在的综合办公大楼北楼等建筑的 面积,本次申报仅涉及区疾控中心 所在的南楼,故本次总建筑面积
14、缩 减了约1960 m3总层 数层77不 变4绿化 面积m6300 原用地面积包含整个原区卫生局 大院范围,故涉及绿化面积。本次申报仅涉及区疾控中心所在的综 合办公大楼南楼,不再涉及绿化面 积5总投 资万元1250.03301.0增加约2051万元6环保 投资万元20206.7增加约186.7万元7科室 设置办公室、公共卫 生科、防疫科、 受理发证科、检 验科、门诊部等办公室、疾病控 制室、卫生监测 与健康促进室、 卫生检验室等根据新形势下疾病预防控制的需 要,对区疾控中心各科室进行了调 整和重新划分职能;本次申报不再 包含门诊部等建设内容8劳动 定员人约80约38缩减约42人9工作 制度年
15、工 作 日 约 300天,每日工 作约8小时年 工 作 日 约 251天,每日工 作约8小时年工作日缩减约49天,每日工作 时间不变改建后本项目各楼层的具体布置方案见表2。表 2 改建后本项目各楼层具体布置方案一览表楼层建筑面积 (m)层高(m)主要房间功能设置首层7625.0求求求求求*第二层7623.4求求求求求率第三层7623.4求求求求求率第四层7623.4求求本求本本第五层7623.4求求水求本*第六层7623.4求求求求求*7第七层7933.4本本本求本本楼顶 天面1752.4求求求求本*合计554027.82、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项目,不是工业类项目,不生产
16、具体的产品。 改建后,本项目的主要功能包括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 与健康相关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分析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促进等。其中,本项目实验室的基本检测能力见表3。表 3 本项目实验室的基本检测能力一览表序1234567号检测类型检测能力理 化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检测碘缺乏病常规指标检测根据食品、公共场所等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相应理化检测项目微生物病原细菌分离培养、生化鉴定、血清学和核酸检测等,艾滋病 及其相关的血清学、免疫学等检测饮用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医疗机构消毒效果、 环境等微生物检验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微生物检验寄生虫
17、疟疾、丝虫、常见土食源性寄生虫镜检法检测病媒生物病媒生物种群密度、季节消长职业卫生深部X线治疗机房、医用诊断X线机房、放射免疫工作场所、工业X线探伤机、机房及场所、含密封源核仪表性能及工作场 所、放射性物品货包与放射性空容器防护监测放射卫生放射诊断、介入放射学、含密封源及含密封源装置、非密封源、 非医用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不含中子源)a、表面污染监测环境地表辐射剂量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性能检测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教学环境现场检测项目生活饮用水现场检测项目8室内环境现场检测8消毒检测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3、主要设备改建后,本项目拟使用的设备涉密不公开。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本项目拟使用的主
18、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涉密不公开。(三)辅助工程1、特种气体集中供气系统改建后,本项目实验室拟用到的特种气体,拟通过集中供气系统进行管道输送。 其中,气瓶间位置涉密不公开;密封管道在装修期间预先进行布设,直达各用气设备,以避免发生气体泄漏。2、部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洁净空调系统改建后,本项目的部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在日常运行过程中需要保证室内的 洁净状态,故需要单独配建洁净空调系统。上述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洁净空调系统 的外机均位于本项目楼顶天面,室内空气通过机械送风和机械排风方式进出该区域 在进风口和出风口均需安装灭菌、消毒和空气过滤装置。通过灭菌、消毒和空气过 滤装置处理后,上述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
19、排风中不再含有病原微生物,不会对周边区域的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四)公用工程1、用水改建后,本项目实验室所需纯水拟全部外购,其他用水拟全部使用市政自来水。根据建设单位的设计方案,本项目实验室的最大用水量约为2.2 m/d,折合557.8m/a。本项目劳动定员约为38人,工作制度为年工作日约251天,每日工作约8小时;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大院内未设食堂和宿舍,故本项目职工不在大院内就9餐及住宿。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 44/T1461.3-2021),用水系数按“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用水定额通用值28L/(人d)计,则 计算得出本项目员工办公生活用水量约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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