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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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前 言 11 总 论 3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163 工程所在地区环境概况 55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665 声环境影响评价 1336 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2247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2488 环境空气影响简要分析 2729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27510 社会经济环境影响分析 2761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8612 公众参与 28913 线路方案比选及通过有关保护区线路方案说明308 14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31415 环保措施及建议 324 16 结论 331新建铁路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 1前前 言言 项目概述 新建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是江苏省轨道交通“十二五”及中
2、长期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2151 号)中的“横二”东陇海通道的一部分,连徐客运专线铁路位于江苏省北部黄淮平原地区,东起江苏省连云港市,西至江苏省北部重镇徐州市,沿线经过连云港市的东海县,徐州地区的新沂市、邳州市。线路东连连云港地区,连接在建连盐铁路和规划建设的连淮扬镇城际铁路;西接徐州枢纽,连接郑徐客运专线和京沪高速铁路。本工程范围为:正线:连云港站(含)至徐宿淮盐铁路后马庄站(不含),线路长度 180.385km。相关工程:连云港站与连盐铁路西北上下行联络线;连云港站动车存车场;徐州东维修车间。本工程新征铁路永久用地 517.91hm2,临时用地 276.22hm2。土石方总量1318.
3、74104m3。本工程设计年度为近期 2030 年,远期 2040 年。本线为客运专线,采用电力牵引,正线数目为双线,设计速度目标值 350km/h,计划工期 3.5 年,工可投资估算总额 2688934.38 万元。2015 年 8 月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 新建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修改稿)的编制并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月 18 日,中国铁路总公司鉴定中心召开新建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评审会,并形成新建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初稿,2015 年 12 月根据可研评审意见初稿,中铁四院编制完成了新建连云港至
4、徐州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修改稿)补充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受江苏省铁路办公室委托,本工程环评报告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评过程 2016 年 1 月 6 日接受委托任务后,评价单位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 和扬子晚报上刊登了环评第一次公示内容。评价组人员于 2016年 1 月2016 年 2 月期间在熟悉工程设计资料的基础上对现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在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筛选的基础上,委托监测单位实施了现状监测,在初步完成预测、减缓措施确定的情况下,于 2016 年 3
5、月 7 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 上进行了环评第二次公示和报告书简本的公示,并于第二次公示后,在 2016 年 3 月4 月间进行了沿线公众意见的调查。于 2016 年 6 月编制完成了新建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环境影响报告书 2 主要环境问题 新建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位于江苏省北部黄淮平原地区,东起江苏省连云港市,西至江苏省北部重镇徐州市,工程沿线涉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生态红线一、二级管控区和村庄、住宅区、学校等敏感点,工程实施后生态、噪声、振动等方面的影响是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沿线居民对本项目非常关注,公众参与程度高。工程在选线过程中对重要的环境敏感目标进行了
6、绕避方案比选论证,但由于地方对车站选址的要求,或者受地理位置关系的制约,本项目贯通方案线位仍经过了江苏省生态红线一/二级管控区中运河(邳州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徐州市级森林自然保护区徐州铜山圣人窝(实验区,同时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江苏省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房亭河和淮沭新河、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段,即蔷薇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沂河和沭河洪水调蓄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京杭大运河、市级文保单位蒋庄遗址。对不能绕避的敏感点路段,本次环评建议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控制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影响。对于工程实施后产生的噪声、振动等的影响,从污染源头、传播途径、受影响敏感目标各方面加强控制与治理措施,符合有关环境标准要求
7、。本工程产生的生产和生活污水均优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工程以电力驱动,不设锅炉。一般固体废物交环卫部门处理。主要结论 连徐客专是陇海大通道的有机组成,线路东端起于连云港市,连云港处于连接新亚欧大陆桥产业带、亚太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和长三角经济圈“十”字结点位置,具有沟通东西、连接南北的独特区位,是中西部区域及中亚国家的重要出海口岸和过境节点,肩负着建设海陆交通大枢纽的历史使命,连徐客运专线能够显著缩短连云港对外时空距离,进一步突出连云港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的区位优势,强化“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地位,充分发挥连云港作为中西部地区及中亚国家地区便捷出海口的作用
8、。项目建设对于落实各项国家或地区发展战略,引导地区在现状尚为“经济洼地”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实现规划宏图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轨道交通“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在认真落实了设计和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新建铁路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 31 总 论 1.1 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简介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简介 1.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新建铁路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 1.1.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 连徐客运专线铁路位于江苏省北部黄淮平原地区,东起江苏省连云港市,西至江苏省北部重镇徐州市
9、,沿线经过连云港市的东海县,徐州地区的新沂市、邳州市。1.1.3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意义 连徐客专是陇海大通道的有机组成,是完善区域路网结构的关键区段,能够大幅提升主通道运输能力和质量、提升路网连通度和灵活机动性,提高铁路客运市场竞争力,在铁路网中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连徐客专线路东端起于连云港市。连云港处于连接新亚欧大陆桥产业带、亚太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和长三角经济圈“十”字结点位置,具有沟通东西、连接南北的独特区位,是中西部区域及中亚国家的重要出海口岸和过境节点,肩负着建设海陆交通大枢纽的历史使命。连徐客运专线能够显著缩短连云港对外时空距离,进一步突出连云港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10、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的区位优势,强化“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地位,充分发挥连云港作为中西部地区及中亚国家地区便捷出海口的作用。项目建设对于落实各项国家或地区发展战略,引导地区在现状尚为“经济洼地”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实现规划宏图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1.1.4 项目设计过程项目设计过程(1)2015 年 8 月,中铁四院完成了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修改稿)全套文件的编制并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2)2015 年 12 月,中铁四院编制完成了新建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修改稿)补充材料。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1.2.1 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委托环境影响评价
11、任务委托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1998)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受江苏省铁路办公室委托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报告书 4 1.2.2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 2016 年 1 月 6 日接受委托任务后,评价单位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 和扬子晚报上刊登了环评第一次公示内容。评价组人员于 2016年 1 月2016 年 2 月期间在熟悉工程设计资料的基础上对现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在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筛选的基础上,委托监测单位实施了现状监测,在初步完成预测、减缓措
12、施确定的情况下,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 上进行了环评第二次公示和报告书简本的公示,并于第二次公示后,在 2016 年 3 月4 月间进行了沿线公众意见的调查。于 2016 年 6 月编制完成了本册新建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1.3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3.1 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 10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3 年 9 月 1 日施行);3.中华人
13、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9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修订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 04 月 24 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 8 月 29 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修订施行);10.中华
14、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年 4 月 24 日第二次修正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 年 4 月 24 修订实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 年 8 月 27 日修订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 4 月 24 修订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 年 4 月 24 修订施行)。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施行);1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施行);1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5、1999 年 1 月 1 日施行);19.土地复垦条例(2011 年 3 月 5 日施行);新建铁路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 5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施行);2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铁道部环发2001108 号关于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22.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 号);23.环发20107 号“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4.环发20127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5.环发201298 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16、;26.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 年 5 月 1 日施行);27.国务院令 639 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8.铁道部铁计199746 号铁路环境保护规定(1997 年 4 月 23 日,);2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27 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1993 年 8 月 10日施行;30.铁道部、水利部铁计199920 号文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3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1999年);32.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33.环发200394 号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7、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3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3 年 12 月 4 日起修订施行;35.国务院令 841 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533 号,2015年 6 月 1 日起施行;3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 2011 年 1 月 21 日起施行);3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6)第 204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 年 1 月 1 日施行;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1)第 588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
18、保护实施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实施;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函199313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 年 12 月 7 日修订实施;41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环境影响报告书 6 4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 号);43.环境保护部第 35 号令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44.关于发布的通知(环发20107 号),2010 年 1 月 11 日。1.3.2 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规章(1)江苏省
19、环境保护条例(修正)(1997 年 7 月 31 日起施行);(2)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12年 2 月 1 日起修订施行;(3)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 年 4 月 16 日修正施行;(6)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省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44 号),2006 年 12 月 28 日施行;(7)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04 年 4 月 16 日修正施行);(8)江苏省水
20、土保持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5 号公布),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9)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0)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 号;(11)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97 号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年4 月 1 日起施行;(12)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 年 11 月 1 日修订施行);(1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2 年 2 月 1 日修订施行);(1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 年 2 月 1 日修订施行);(15)江苏省大气
21、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2 号,2015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6)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 号;(17)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 号;(18)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政发200592 号;(19)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通知(苏环办2011173 号),2011 年 6 月 7 日;新建铁路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 7(20)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 号),2012 年 12 月 1 日;(2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22、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3283 号;(22)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3)江苏细化公众参与实施细则 确保充分吸纳公众合理诉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2 年 11 月);(24)苏政办发【2013】25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25)关于印发 徐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的通知(徐环发【2015】38 号),2015 年 4 月 16 日;(26)徐州市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2003 年 9 月 11 日施行。1.3.3 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1
2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 号)(2)铁路“十二五”环保规划(铁计201263 号)(3)江苏省轨道交通“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4)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政发201420 号)(5)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 年 3 月(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3】113 号)(7)徐州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11-2020)(8)徐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9)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10)东海县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11)连云港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30)(12)连云港市
24、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1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2012 年 10 月19 日)(1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2012 年 10 月16 日)(15)京杭大运河旅游线路总体规划 1.3.4 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文件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文件(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环境影响报告书 8(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19-201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
25、T2.3-93)(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GB/T 15190-201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9)SL190-200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10)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11)GB50434-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1.3.5 工程设计资料工程设计资料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修改稿)(2015 年 8 月);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连云港至徐州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修改稿)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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