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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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平市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建设单位:广西桂平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二年七月概 述一、项目由来目前,桂平市屠宰和冷链工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市场空间巨大,行业竞争不是很激烈。桂平市是广西第一人口大县,农业大县,陆路水路交通发达便利,生猪、鸡、鸭等产量位居广西前列,具有发展冷链物流基地的先天有利条件。桂平市现有的屠宰场,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为促进桂平市屠宰管理工作落实,确保食品安全供给,桂平市一直努力推动建设大型的、高标准的肉类及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工业基地。为此,桂平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桂
2、平市龙门工业园建设桂平市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厂区占地面积56926.55m2,总建筑面积为18873.17m2,主要建设年屠宰生猪50万头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宰50万头生猪。项目建成投产后由桂平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浔州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十、农副食品加工业”中“18、屠宰及肉类加工”,项目年屠宰50万头生猪,屠宰类别属“屠宰生猪1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广西桂平市产业投资
3、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课题小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踏勘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规范,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请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二、项目特点本项目主要为牲畜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本项目的主要特点是生产过程涉及到屠宰废水、屠宰车间及待宰车间产生的恶臭,因此,本次评价过程主要关注废水的治理、废气的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我单位于2022年5月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环评项目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
4、J 2.1-2016)等技术规范要求,组织项目组人员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现状监测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厂址区域的环境特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统计分析、数学模拟和预测估算,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工作。本评价的工作过程如图1所示。图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要求,受业主委托后,我单位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后,对项目开展了现状调查、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踏勘。根据项目特
5、点,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明确本项目的评价重点,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对项目选址地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周围地区气象、水文、项目所在地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收集建设地环境特征资料包括自然环境、区域规划、基础设施现状以及区域污染源情况。完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章节。对建设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完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等。第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根据工程分析,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分析、列出本
6、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提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要求,完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章节撰写。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报告修改后报批。四、相关情况分析判定1、编制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要求:“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8屠宰及肉类加工屠宰生猪1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由此判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牲畜屠宰和冷链一体化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
7、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属允许类,项目已于2022年4月取得了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平市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浔发改计202227号)(详见附件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3、与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处的龙门工业园区在桂平市蒙圩镇龙门工业区总体规划(2008-2025),以及桂平市龙门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桂平市龙门工业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指导下,园区的
8、土地得到较科学、合理地利用,为了进一步优化龙门工业区的产业结构,提振园区的经济发展,重新编制了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2021年11月30日取得了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贵环评20211号)。该规划提出龙门工业区的总体定位为:桂平绿色家居循环产业园。龙门工业区产业功能布局规划范围为北至贵梧高速、南至郁江北岸、西至纬一路、东至独流江以西,规划范围面积38.5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以板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为主导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为鼓励产业,同时发展五大配套产业(木工机械、造船、造
9、纸及上下游配套、化工、水泥建材),并严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确认的淘汰类项目入园。产业功能布局:本次规划在空间层面形成四大产业板块,包括资源循环绿色建材板块、板材制造板块、家具制造板块以及综合产业板块。资源循环绿色建材板块主要位于一期范围内,一期北侧主要发展包含胶黏剂生产在内的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一期南侧主要结合园区产业现状发展以循环生产为核心的新型建筑陶瓷业;一期东侧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业。板材加工板块主要位于龙门工业区二期范围,着重发展生态板材、功能性板材以及其他高端板材。家具制造板块位于规划三期范围的南广高铁以北区域,重点发展家具制造以及木工机械制造产业。综合产业板块位于规
10、划三期范围的南广高铁以南区域,主要发展船舶制造、造纸和纸制品业,仓储物流业,以及热电站、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已取得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贵环评20211号)。本项目为牲畜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区,项目位于综合产业板块的仓储物流用地,已取得同意入园文件(详见附件3)。4、与牲畜屠宰相关法规、设计文件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屠宰行业相关法规、设计文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 屠宰行业相关法规、设计
11、文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一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1猪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厂址应有城市污水排放管管网或允许排入的最终纳水体。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道排入龙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相符2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厂区应远离受污染的水体,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本项目厂区位于龙门工业区,项目位于主导风向上风向,厂区周边无受污染水体。厂址周围主要以水体及未利用地为主,厂区周围150m范围内无明显的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工业企业。相符3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厂
12、址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水源和电源,其位置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方便、货源流向合理的地方,根据节约用地和不占农田原则,结合加工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水电供应有保证,项目周围交通运输方便,不占用基本农田。相符4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厂区附近,应有允许经过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去向或场所。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道排入龙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相符5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项目厂区周边无潜在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相符6猪屠宰车间所在厂址应远离供水水源地和自来水取水口,其附近应有城市污水排放管网或允许排入的最终受
13、纳水体。厂区应位于城市居住区夏季风向最大频率的下风侧,并应满足有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选址远离供水水源地和自来水取水口。本项目距桂平市城区约12km,距离蒙圩镇约3.57km,项目铺设污水管道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接入现状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龙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选址处于城市居住区的下风侧,项目最近的村屯敏感点为厂区西北面510m的七星岭屯,选址位于七星岭屯下风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相符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1厂区应划分为生产区和非生产区。活畜禽、废弃物运送与成品出厂不得共用一个大门,场内不得共用一个通道。生
14、产区位于厂区西侧,办公楼位于厂区东侧,活畜禽、废弃物进出口设在厂区西北侧,成品出口位于厂区东北侧,不会出现交叉污染。相符2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车间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应分隔。本项目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车间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分隔。相符3屠宰车间、分割车间的建筑面积与建筑设施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车间内各加工区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划分明确,人流、物流互不干扰,并符合工艺、卫生及检疫检验要求。本项目屠宰间的建筑面积、建筑设施与生产规模相适应。车间内各加工区按生产工艺流程划分明确,人流、物流互不干扰,并符合工艺、卫生及检疫检验要求。相符4屠宰企业应
15、设有待宰圈(区)、隔离间、急宰间、实验室、官方兽医室、化学品存放间和无害化处理间。屠宰企业的厂区应设有畜禽和产品运输车辆和工具清洗、消毒的专门区域。本项目设有待宰圈(区)、隔离间、急宰间、实验室、官方兽医室、化学品存放间等。本项目在厂区中部设置有运输车辆清洗、消毒棚。相符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年)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项目生产用水来源于园区给水管网供给,水质安全可靠。相符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本项目设置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相符3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
16、员。本项目全部屠宰技术人员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相符4有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本项目全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相符5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本项目有动物防疫检测设备、消毒设备;项目生产污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道排入龙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同时对待宰区、屠宰区采取负压收集系统,将恶臭气体引至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再由排气筒排放,其余车间、场区道路等区域喷洒除臭剂等防治措施。相符6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项目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交由具有无害化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相符7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未能及时销
17、售或者及时出厂(场)的生猪产品,应当采取冷冻或者冷藏等必要措施予以储存。项目设置冷库,对未能及时销售或者及时出厂的产品进行冷冻或者冷藏。相符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NY/T3348-2018)1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厂址应远离供水水源地和自来水取水口,其附近应有城市污水排放管网或允许排放的最终受纳水体。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远离自来水取水口,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道排入龙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相符2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厂区应远离受污染的水体,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厂址
18、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本项目厂区位于龙门工业区,厂区周边无受污染水体。项目位于主导风向上风向,厂址周围主要以水体及未利用地为主,厂区周围无明显的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工业企业。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和取水口范围内。相符3生产用水水质应符合 GB5749 规定的要求。项目生产用水来源于园区给水管网供给,水质安全可靠。相符4厂区应划分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生产区应单独设置生猪与废弃物的出入口,产品和人员生入口应另设,且产品与生猪、废弃物在厂内不得共用一个通道。生产区位于厂区西侧,办公楼位于厂区东侧,活畜禽、废弃物进出口设在厂区西北侧,成品出口位于厂区东北侧,不会出现交叉污染。相符5生产区各
19、车间的布局与设施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厂内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应严格分开。本项目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厂内清洁区与非清洁区严格分开。相符6屠宰清洁区与分割车间不应设置在无害化处理间、废弃物集存场所、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煤场等建(构)筑物及场所的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其间距应符合环保、食品卫生以及建筑防火等方面的要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屠宰生产区的南侧,位于屠宰清洁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其间距符合环保、食品卫生以及建筑防火等方面的要求。相符五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17237-2008)1屠宰厂(场)内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应符合GB13457的规定
20、。厂区设置有污水处理站,厂区产生的所有废水均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龙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龙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再排放。相符六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促进屠宰行业结构调整。项目为集中定点屠宰为主,冷链流通为辅,符合屠宰行业结构调整。相符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1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场区出入口设有
21、消毒棚。相符2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厂区设置有车辆清洗区,并配备消毒设备。相符3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病死猪等交由具有无害化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相符5、 项目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产业结构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8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产业结构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81号)要求:(1)优化屠宰产业布局。形成与养殖发展相适应的屠宰产业结构布局,实现产区出栏畜禽就近屠宰、冷链配送。(2)贯彻落实屠宰产业政
22、策。不得批准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鼓励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建设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项目。(3)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的总体要求,鼓励和引导屠宰企业按照畜禽屠宰有关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建设标准化屠宰企业,完善从畜禽入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进屠宰企业实时监控生产全过程,建立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追溯体系。(4)促进冷链化流通。培育一批区域性畜禽产品加工配送企业,配置与流通范围相适应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5)加强产销对接。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建设屠宰、加工、冷
23、链配送等一体化项目,或通过合作经营、入股、收购、兼并等方式与屠宰企业联合建设高标准屠宰加工企业。(6)有序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本项目为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符合屠宰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按照标准化屠宰企业建设,投产后实时监控生产全过程,建立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追溯体系,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产业结构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81号)相符。6、 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相符性分析根据贵港市畜禽屠宰行业“十四五”发展目标,贵港市目标创建3家以上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重点任务:严格畜禽屠宰企业设置;推进牛羊、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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