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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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 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 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 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精神,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质 量做好“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编制工作的通 知要求,系统推进、加快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结合舟 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背景(一)发展基础。1.“一老一小”服务政策保障有力。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 完善,制定出台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舟山市人民 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舟政发201437 号) 、舟山市人民政
2、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 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舟政办发202214 号) 、舟山 市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办法 (舟民福20227 号) 等多项政策文件,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托 育服务政策初步形成,制定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 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0 111 号) 及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备案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 建立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等多个2配套文件,依托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 立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模式,积累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做法和经 验,支持并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3、。2.“一老一小”服务资源高效供给。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提质 升级,2021 年全市养老机构共有 101 家, 机构床位数 9820 张, 护理型床位占比 55%。全力打造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 建成照料 中心 203 家、乡镇(街道) 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7 家,实 现镇街全覆盖。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 11 家,二级及以上综合 医院、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普遍设置老年医学科、康复科,至 2021 年底,全市共有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 1379 张,每千 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数达 4.65 张。托育服务设 施供给不断加强,拥有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 62 家,其中 开设托班的幼
4、儿园 32 家、已备案和拟备案的托育机构 30 家,共 有托位 3106 个, 每千人拥有婴幼儿托位数 2.67 个。3.“一老一小”服务特色亮点鲜明。实施“守护夕阳”偏远 海岛养老服务项目,努力实现海岛地区养老无盲点、全覆盖。国 内首创海岛服务驿站“幸福驿家”项目,全力打通偏远海岛民生 服务的“最后一米” ,为海岛老年人提供“5+X”服务。聚焦失 能失智老人照料问题,建成全省首个规模化失智症照料中心。打 造城市社区“幸福食堂”,合理构建海岛共同富裕背景下城市老 年幸福助餐体系。积极探索“智慧应用”,全市智慧养老终端和 服务社区覆盖率逾 90%。民办机构政策扶持力度位居全省前列,3公建民营率达
5、到 50%。结合“小岛你好”行动和海岛功能布点规 划,因地制宜推进符合我市海岛实际的适老化改造工程,将“海 岛支老”服务打造成为舟山海岛共富“金名片”。将婴幼儿照护 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成立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举办婴幼儿照 护小组活动 107 场。(二)发展趋势。1.全市养老托育服务将持续加大供给。预计到 2025 年,舟 山市常住人口总量将达到 125 万人左右,常住 60 岁及以上老龄 人口占比约为 31%,达到 38 万人左右。到 2025 年,舟山市户籍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 36.4%,户籍老年人口总量约为 35 万
6、人左右,其中户籍 80 岁以上高龄人口将达到 4.5 万人。老 年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三化”叠加趋势显著,更需要 专业化、规范化、普及化的养老服务供给。同时,为适应高质量 发展要求,提升青年骨干人才引进吸引力,将加大托育服务供给 作为近期加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2.社区养老托育功能将更加综合完善。“十四五”时期,社 区在养老和托育服务上的整合型功能将进一步凸显,发挥城乡社 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和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婴幼儿 照护和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 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推动共建共享。在社区服务中适当引入 社会资本, 引导资源合理流向、提高服务质量
7、、降低管理成本、4提升服务效率,增强社区养老托育功能。3.养老托育服务价格将更加普及惠民。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养老和托育服务普惠主导发展步伐不断加快。通过推进政 府给政策、企业降价格、使用者付费的方式实现价格可负担、质 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普惠养老发展。大力推动建设一批方便 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加快形成普惠 托育服务体系。4.养老托育供给主体将更加规范多元。“十四五”时期,在 规范发展普惠养老机构的同时,将积极发展社会化养老机构,进 一步加大对市场化养老机构的支持,加强标准引导和行业监管, 促进市场化养老机构服务提升,形成公益性养老、普惠养老、市 场化养老相结合,
8、能够满足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的养老体系。同 时,将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托育机构,进一步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 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 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幼儿园利用空余学位开设托班,更好 引导托育和托幼一体化发展。二、发展目标(一)整体目标。到 2025 年, “一老一小”服务队伍向专业化发展,服务内 容向规范化发展,全市“一老一小”服务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完善齐备、服务供需状态 更加均衡、普惠定价机制健全可行、数字化应用全面普及、人才5队伍充足丰盈、行业发展健康有序,与海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 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9、二)具体目标。1.养老服务便捷高效。到 2025 年,老年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户籍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 95%,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 困老年人 100%实行集中供养;老年服务更加优化,智慧养老院 县 (区) 覆盖率达 100% ,每万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 25 人;设 施建设更加完善,新建居住(小) 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 100%。2.托育服务扩容提质。到 2025 年,婴幼儿健康服务水平显 著提升,0-3 岁儿童监测筛查率超过 85%;托育设施建设更加健 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 60%,每千人拥 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 4.5 个。“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重
10、点指标表类别序号领域指标单位2020 年 数值2022 年 数值2025 年 数值养老服务1老年 保障户籍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7695952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39999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14.915304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 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的投入比 例%505555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 养率%1001001006服务 优化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 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801001007智慧养老院县(区)覆盖率%01001008累计新建康养联合体家4101569每万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16202510设施 建设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
11、比%53555811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 复护理床位张/5.512每万名老年人配有认知障碍床 位张4102013新建居住 (小) 区配套建设养老 服务设施覆盖率%/100托育服务14健康 服务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面%96.34/95150-6 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60.02/6516新生儿访视率%99.83/99170-3 岁儿童监测筛查率%92.91/8518设施 建设每千人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 位数个1.734.519乡镇 (街道) 3 岁以下婴幼儿照 护机构覆盖率%45475020乡镇 (街道) 托育机构普惠性占 比%/6021托育机构备案数个41215(三)实施原则。1.
12、坚持兜底保障,普惠优先。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补齐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设施建设和服务短板。引导 社会主体大力发展质量有保障、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 养老托育服务。2.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充分考虑我市海岛分布的现实 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市域“一 老一小”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推动人民群众就近就便享 受服务。3.坚持明确责任,条抓块管。属地政府履行发展“一老一小” 服务的属地责任,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提高“一老一小”7服务能力。各相关职能部门发挥牵头引导和推动作用,优化服务 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4.坚持问题导向,形成机制。抓紧解
13、决养老托育问题,切实 保障“一老一小”群体基本服务需要。在场地、资金、人才、科 技等要素保障上建立长效机制,补齐“一老一小”服务供给短板。三、重点任务(一)巩固养老托育服务兜底保障。1.落实养老托育设施配建。落实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 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其居家养老服务 用房套内建筑面积应当符合每百户不得少于二十平方米且每处 不得少于二百平方米的配置要求。不符合配置要求的,县 (区) 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新 (改、扩) 建等方式配置到 位。到 2025 年,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 区配套建设养 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 100%。对已建成居住(小)区或老城区养
14、 老服务设施点进行评估,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养老 空间资源整合,就近提供养老服务设施空间保障。大力完善社区 托育服务设施布局,新建社区按照每千人 10 个以上托位的标准 配置托育服务设施,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设施。探索老年人 服务设施和儿童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市资源规划局、 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此项及以下各项均 需各县区 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82.助力困难老年人群体纾困解难。重点为高龄、失能、失智、 独居、失独、空巢老年人,患有重大疾病且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 件的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特殊 老年群体 (以下简称
15、特殊老年群体) 提供优先入住养老机构,对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 100%实行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 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 2025 年达到 95%。完善特殊老年群 体补贴制度和探访关爱制度。加强特殊老年群体的关爱探访、情 绪疏导、心理咨询等精神慰藉服务,到 2025 年,特殊老年群体 村(社区)月探访率达到 100%。推进老旧小区和困难家庭适老 化改造,到 2025 年,有改造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应改尽改。 (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3.推进偏远海岛养老托育服务完善。因地制宜发展互助养老 服务,推进“幸福驿家”多元化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偏远地 区 “幸福驿家”服务模式,
16、实现“守护夕阳”偏远海岛养老服务全 覆盖。深入推进“海岛支老、一起安好”偏远海岛养老服务区域 协作。实施海岛敬老院改造提升和集中布局,在做好应托尽托的 基础上向社会开放。加强乡镇 (街道) 海岛托育服务资源整合,应用社区服务点、家庭托育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提高偏远海岛婴幼儿照护服务可及性。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 分工)4.构建城市老年幸福助餐体系。打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9和 15 分钟服务需求半径,以打造城市社区“幸福食堂”为载体, 合理构建海岛共同富裕背景下城市老年幸福助餐体系。到 2023 年,基本完成城市社区“幸
17、福食堂”建设;到 2024 年,实现有 需求的城市社区“幸福食堂”全覆盖。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二)增加养老托育服务普惠供给。 5.提升优生优育服务。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相关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强化婚前保健, 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协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 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支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和产前诊 断分子实验室建设。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实施妇幼健康 保障工程,加快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 理,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
18、能力及儿科建设,夯实县乡村三级基层网络。 (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6.加强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落实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 上 3 岁以下婴幼儿入托补助及每个工作日 1 个小时的育儿时间, 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建设市、县 (区) 级托育综合 服务中心,鼓励各乡镇 (街道) 、村 (社区) 按需建设社区婴幼 儿照护服务驿站,其中辖区内托位数不能满足需求的、没有托育 机构覆盖的乡镇 (街道) 需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社区婴幼 儿照护服务驿站可与养老、文化、体育等资源及公共服务阵地共 10建共享,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育小组活动”场所、健康宣教及临 时托、计时托等服务。 (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按职
19、责分工)7.整合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依托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短期托养、代购代 缴等生活照料服务。探索在村 (社区) 建立集中配送餐点,完善 助餐配送餐长效运行机制。在社区大力发展集医疗护理、生活照 护等服务于一体的“嵌入式”微机构或综合服务站。加快推动家 庭养老床位建设,为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者提供喘息服务。持续开 展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推进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 探索在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村(社区)文化礼堂设置老年教育教学点,打造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到 2025 年,乡镇 (街道) 老年学堂实现全覆盖。 (市民政局、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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