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docx
《台州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台州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docx(65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台州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2021年05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4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原则41.3 工作目标61.4 规划定位61.5 适用范围61.6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61.7 规划编制条件7第二章 工作程序82.1 工作组织82.2 编制程序8第三章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分类 113.1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分类113.2 各类型村庄规划编制单元编制特点12第四章 现状调查144.1 村庄现状情况144.2 发展诉求调查154.3 上级规划解读及规划实施评估154.4 现状基数15第五章 规划内容16第一节 村域规划165.1 规划目标与指标165.2 空间格局规划175.3 用地布局规划
2、175.4 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5.5 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规划21第二节 居民点规划215.6 居民点规划设计215.7 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引导245.8 人居环境整治 24第三节 配套支撑及近期规划2525.9 产业发展规划255.10 道路交通规划265.1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65.12 公用设施规划275.13 防灾减灾规划285.14 重点项目及近期建设规划28第六章 分区管控与开发控制要求 306.1 控制层次306.2 控制方式31第七章 成果要求327.1 成果内容327.2 成果形式34附件35附表 35附图 393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
3、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 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 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指 导“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加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 贯 彻宜居、绿色、智慧、人文、韧性规划原则,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促 进乡村振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的要求, 结合台州实际, 制定本导则。1.2 编制原则1.2.1 多规合一,助力乡村振兴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相关要求, 整 合和优化山、水、林、田、湖等全域全要素, 结合原村庄规划、村庄 土地利用规划、郊野单元规划等“多规”特点及优点
4、,从土地利用、 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 维度综合考虑, 统筹安排乡村地区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做到“先规 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1.2.2 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利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落实耕 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 明确底线管控要求。树 立“存量规划”理念, 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优化乡村 建设用地布局, 盘活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资源,逐步提高土 地使用效率,着力增加耕地资源。1.2.3 分类指引,因地制宜编制在村庄布点规划层面明确“城乡融合型、集聚提升型、特色保护4型、撤并改造型”四大类
5、型村庄基础上, 针对“城乡融合型、集聚提 升型、特色保护型”村庄, 依据村庄的区位、地形地貌及发展特征差 异, 分为“农业型、山地型、海岛型、近郊型、 郊野型、历史文化型” 等村庄规划编制单元类型, 因地制宜提出规划引导策略以及不同规划 内容和编制深度要求,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1.2.4 按需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突出“片区打造、组团发展、全域推进”,坚持建设、管理、经营 并重, 根据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村庄建设等需要, 聚焦重点, 编制能 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可按照急用先编的原则, 分步编 制、分步报批, 先编制近期急需的规划内容, 后期逐步完善, 在村域 内最终形成“一本规划、一
6、张蓝图”。1.2.5 塑造特色,彰显乡村风貌尊重乡村自然肌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 塑造乡村特有的农业景 观、建筑风貌、乡土文化, 传承台州山海水城文化脉络,凸显文化圈 层特质, 打造各具风采的新浙东田园风采,树立台州乡村文化品牌, 将乡村建设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展示地、山海文化的体验地。村 庄规划建设要顺应新时代村民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 趋势,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体现文化特色、 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1.2.6 开门编制,尊重农民意愿综合应用各有关部门已有工作基础,强化村民主体和村党组织、 村委会主导, 充分体现村民意愿以及村民自治管理的理念, 持续深入 开
7、展规划调研, 做实“百镇千村规划, 万家农户调研”,充分尊重农 民意愿, 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引导各类规划人才队 伍驻村、驻镇进行服务, 激励乡贤、能人参与规划编制,支持投资乡 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51.3 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台州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新村融合发展大推 进等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标, 促进乡村 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研究和村庄建设用地布局方 案基础上, 结合村庄类型、 村庄区位、地形地貌、资源禀赋和历史文 化等特点, 提出“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 指导台州市“多规合 一”村庄规划编制。1.4 规划定位村庄规
8、划在台州市村庄规划体系中处于第三层次,是国土空间规 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 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土地利 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形成的“多规合一”的法定规划, 是村庄地 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 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下的台州市村庄规划体系见附图 1)1.5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规划的编制, 对于跨城镇 开发边界的村庄,应尽量保持行政区划的完整性, 根据实际情况,选 择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1.6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村庄规划范围为
9、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村庄规划编制 单元的范围, 一般为一个或几个行政村的全部村域空间,涉海的村庄 不包括海域。村庄规划的期限原则上与村庄所在乡镇(片区) 的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的期限一致。61.7 规划编制条件各地要根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活动实际, 根据需要编制村庄 规划,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村庄、进行集中搬迁安置的集聚提升 类村庄、引导特色发展的特色保护类村庄,应优先编制村庄规划。搬迁撤并的村庄、没有大规模集中建设的村庄可暂不编制村庄规 划。7第二章 工作程序2.1 工作组织村庄规划由村庄规划编制单元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组织编制,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编制范围是
10、多个行政村的村 庄规划, 出现跨乡镇(街道) 边界情况的, 由村庄所在的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 联合组织编制,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村庄 规划, 并动员组织村民积极参与。 县 (市、区)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 好技术指导和相关指标分解下达, 加强与农业农村、发展改革、住房 城乡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共同参与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具体编制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在试行期间,此款所指上一级人民政府可委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审批,试行期结束后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为准。2.2 编制程序2.2.1 现状调研和收集基础资料村
11、庄规划编制技术人员应对村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充分掌 握当地的社会经济、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土地利用等资料, 明确各 类建设用地的具体规模、空间布局、利用情况以及耕地等农用地的数 量、分布和承包流转、种植经营、配套设施等情况。同时要对村民的 意愿和诉求进行专项调查, 掌握村民在产业发展、住房建设、设施改 善、环境提升等方面的发展诉求。如果村庄已经编制村庄规划的,要 对规划进行实施评估, 总结成效与不足, 明确本轮规划需要解决的重 点问题。2.2.2 编制规划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充分采纳村民意见、建议和诉求, 依照本导则相8关要求, 合理确定规划内容、编制深度和成果要求,开展规划方案编 制工作。
12、 对涉及传统村落的村庄规划编制单元, 如已经编制了专项规 划的在村庄规划中落实相关保护要求,如还未编制专项规划的在村庄 规划中增设历史文化保护篇章。 要综合应用相关部门已有工作基础, 充分吸纳村民代表、本地乡贤能人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做好全 过程规划工作记录,保障规划成果质量。2.2.3 规划审查和审议首先, 规划成果应先由县 (市、区)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核, 初 核重点包括建设用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地质灾害影响 区域、水域保护线、文物保护线等的交叉重叠情况, 以及村庄规划对 上位规划的落实情况。初核通过后经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会 同县 (市、区) 级自然资源主管
13、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 证后, 提交村民委员会审议,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 上成员同意后方可报批, 并在村内和组织编制机关政府网站公示 30日。2.2.4 规划审批规划成果由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按有关程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 批。报送审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讨论通过的决议,以及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2.5 规划公告规划批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要形成规划公开成果,通过村 内、乡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以及组织编制机构政府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 “上墙、上网”公开公告, 加强村民监督。2.2.6 规划报备规划批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各规划组
14、织编制机构要将规划 成果汇交至县 (市、区)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2.2.7 规划实施规划批准后, 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村庄规划, 接9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 会同县 (市、区)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村庄规 划监督、评估和检查,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2.2.8 规划修改因上位规划调整、村庄边界调整、规划到期等因素确需修改村庄 规划的, 组织编制单位可向原村庄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修改申请。 各县 (市、区)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村庄规划修改的具体程序。 修改后的规划成果要及时报备,更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
15、划“一张图” 系统管理。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村庄规划动态更新机制。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0第三章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分类根据村庄的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区位条件等, 大致划分为农业 型、 山地型、海岛型、近郊型、 郊野型、 历史文化型六类村庄规划编 制单元。 不同类型村庄规划编制单元规划内容及深度需有所偏重,同 一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可以选择复合型分类类型。3.1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分类3.1.1 农业型村庄单元农业型村庄单元指以农业生产功能为主的单元,是确保粮食安全 的重要区域,应重点关注规划区域形成规模化、绿色化、品牌化、科 技化、效益化农业产业体系的实现路径,是农业生产的重点村庄区域
16、。3.1.2 山地型村庄单元山地型村庄单元指位于山地区域的村庄单元, 是确保生态保育功 能的重要区域,应重点关注生态保护与价值转换,打造集生态保育、 科普观赏、运动休闲、郊野游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休闲游憩空间。山地型村庄单元规划编制要按照浙江省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 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进行编制。3.1.3 海岛型村庄单元海岛型村庄单元指位于近海有居民海岛的村庄单元,应重点关注 陆海统筹,山、海、村的有机融合,营造海岛渔村风貌特色。3.1.4 近郊型村庄单元近郊型村庄单元指位于城市近郊区(紧邻开发边界)的村庄单元, 应重点关注与城市空间的功能衔接、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
17、联互 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打造城市后花园。3.1.5 郊野型村庄单元郊野型村庄单元指生产生活配套提升功能为主的单元,是乡村一 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区域, 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形成功11能多元复合的乡村新空间。3.1.6 历史文化型村庄单元历史文化型村庄单元指文化资源丰富,具有特色保护价值的村庄 单元, 应重点关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 和延续性,展现台州乡村自然景观风貌和历史人文特色。3.2 各类型村庄规划编制单元编制特点3.2.1 农业型村庄单元规划目标与相关指标中, 突出与农业型村庄单元定位契合性; 在 土地综合整治部分,加强对农用地整理和划定农田整备区的
18、研究, 为 农业发展提供空间载体; 产业发展规划中, 突出对一产及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的研究。3.2.2 山地型村庄单元重点针对黄岩西部、天台、仙居、三门山地型村庄, 从村域空间 格局规划、用地布局规划以及居民点总体布局规划上进行引导, 引导 山地村居点逐步下山异地搬迁,提升村庄建设用地使用效率。3.2.3 海岛型村庄单元针对台州市域有居民海岛涉及的村庄规划编制单元, 突出海岛特 色型,从空间格局、产业发展上进行特色化引导。3.2.4 近郊型村庄单元突出近郊型村庄单元与城镇地区联动特色性, 在规划目标、产业 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上,突出与城镇地区的一体化。3.2.5 郊野型村庄单元
19、村庄集聚提升重点区域, 重点考虑未来村庄集聚发展趋势, 在居 民点规划设计、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对应指标要求 上预留一定弹性空间,保障未来村庄集聚发展诉求。123.2.6 历史文化型村庄单元重点关注对应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需 根据导则相关要求,细化强化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引导部分内容研究。13第四章 现状调查4.1 村庄现状情况4.1.1 自然资源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4.1.2 社会经济调查村庄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包括人口(户籍和常住)、户数、 人口流动、可支配收入、集体收入、主导产业、社会治理状况等。4.1.3 土地利用调查
20、土地利用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田、农村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体经 营性建设用地以及各类农林用地、生态用地等。4.1.4 建筑风貌调查村庄主要是居民点现状建筑及村庄整体风貌情况,包括建筑 年代、建筑高度、建筑质量、建筑风貌、街巷格局以及村庄的空间肌 理等。包含传统村落的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应按照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 和利用条例 中相应保护内容开展详细调查。4.1.5 历史文化包括历史沿革、历史遗存、传统风貌和文化特色等。包含传统村落的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应按照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 和利用条例中相应保护内容开展详细调查。4.1.6 发展潜力结合村庄区位、社会经
21、济、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资 源条件, 分析并评价其在产业发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综合 潜力。144.2 发展诉求调查通过入户走访、座谈、问卷等调查方式, 深入了解地方政府、村 两委和村民在产业发展、住房建设、设施改善、环境提升等方面的发 展诉求或意愿。4.3 上级规划解读及规划实施评估解读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上级规划和 相关部门专项规划, 明确生态保护、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等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的落实要求,以及相关 部门的规划建设需求。对现行村庄相关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总结成效与不足, 明确村庄规划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4
22、.4 现状基数以地形图、最新的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 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 调查、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数据为补充,结合高精度遥感影像、地理国 情普查、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成果以及实 地补充调查,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数 据标准,形成比例尺不小于 1:2000 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工作底图。 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5第五章 规划内容各村庄规划编制主体可根据村庄规划编制单元类型和规划管理 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确定规划内容和深度,一般编制内容 包括规划目标与指标、空间格局与用地布局规划、村庄居民点规划、 村庄土地整治与用
23、地规划、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规划、村庄配套设施 规划等等,各村可根据村庄实际情况确定各部分内容编制深度。第一节 村域规划5.1 规划目标与指标5.1.1 目标定位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关于本村庄规划编制单元类型,科学合理地 制定村庄发展定位,研究制定村庄的各项目标。结合单元类型及产业 发展趋势,落实乡镇产业功能定位,统筹谋划村庄产业发展, 明确主 导产业发展方向和村民及村集体主要收入来源。5.1.2 规划指标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耕地保有量、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 形成规划目标 落实表(见附表 1),研究确定人口规模(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和集 体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台州市 村庄 规划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