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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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高质量推进舟山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有关规划计划、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一、现实基础(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十三五”时期,舟山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子,围绕“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奋斗目标,高标准打赢治水、治气、治土“三大战役”,深入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建设“三大工程”,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顺利完成,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2、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十三五”时期,舟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至2020年,全市21个市控以上地表水I类类水质断面占90.5%,无劣V类水质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8%,PM2.5年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持续多年保持全国、全省前列,持续擦亮“舟山好空气”金名片。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0.7,属于“优”等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深入实施治水治气治土治固废攻坚战役,聚力突破重难点,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品质河道”建
3、设、饮用水水源保障、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水质提升十大行动,实现国控断面100%类水质,率先剿灭劣类水体,累计创建市级“美丽河道”7条,“品质河道”37条。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实施治气七项行动,率先实现清新空气示范区全域覆盖,基本消灭重度、中度污染天气。统筹推进“清废”“净土”行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染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7.62%、22.89%、13.68%和11.49%,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拓展。以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为目标,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所辖县(
4、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比例达50%,列全省第一,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比例达100%。持续推进森林舟山建设,开展绿盾行动,推进国土绿化工程,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70平方米,居全省各市第二位。持续推进蓝色生态屏障建设,以海陆统筹推进海水养殖生态治理、增殖放流和海岛海岸整治修复,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深入推动小城镇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实现从“脏乱差”向“洁序美”的转变,率先实现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全覆盖。海岛城市环境治理呈现示范引领效应。制定实施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形成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机制。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环保领域全部事项100%实现“最多
5、跑一次”,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实现“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全覆盖,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核发,实现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两证跨部门同审同办。以严格的环境标准倒逼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进五大行业转型省级,积极推广绿色修船示范企业高压水除锈等国际领先技术,海洋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共促进的经验做法获省领导肯定。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协同系统成为省第二批数字化转型工作试点。表1 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性质指标类别序号指标名称2015年值“十三五”目标值2020年完成值完成情况约束性指标环境质量1省控断面水质好于类的比例(%)505050完成2劣类水和黑臭水体比例(%)-0
6、0完成3细颗粒物(PM2.5)浓度(g/m3)302917完成4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90.89397.8完成污染减排5“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减排比例(%)-8.817.62完成氨氮减排比例(%)-10.622.89完成二氧化硫减排比例(%)-313.68完成氮氧化物减排比例(%)-311.49完成重金属减排6重金属削减量(相较2013年下降%)-不增长69.2完成预期性指标环境质量7市控断面水质好于类的比例(%)81.09294完成8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100100完成9近岸海域三类以上海水比例(%)38.4保持稳定53.8完成10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
7、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0100完成1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总体有所提升总体有所提升完成生态建设12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比率(%)-50100完成13自然岸线比例(%)-5572.46完成风险防控14五年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数下降比例(%)-5未发生完成资源环境效率15资源利用效率万元GDP能耗(吨标煤/万元)0.510.600.59完成16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COD(kg/万元)1.861.60.04*完成17SO2(kg/万元)3.563.50.11*完成18NOx(kg/万元)3.324.50.18*完成注:1.*计算方式为工业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除以
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因统计口径调整,故目标年与基准年数值差距较大。(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以来,尽管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提升。海岛型城市的属性致使舟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不断趋紧,全市人均水资源仅为全省平均的一半左右,国土开发强度大但土地使用绩效低,地均GDP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以船舶修造、水产品加工等为主的传统支柱行业仍处于产业链低端,产业绿色升级改造亟待推进。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对区域经济支撑性作用尚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绿色石化基地、石化中下游新材料产业链的推进,为区域带来经济体
9、量的同时,也带来大体量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风险。江海联运规模的不断壮大,也带来交通领域的高碳化趋势和突发事件次生污染风险。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基础并不稳固。舟山市境内无过境客水,河段生态流量不足,临城河和盐仓河上游近水库段时常断流,水系自净能力较弱,城北水库、城关河、白泉河、盐仓河、临城河、长弄堂水库等断面在月际间常有超标,水体生态多样性有待改善。近岸海域水质受长江口、钱塘江、甬江等外源输入影响,富营养化严重,属于赤潮高发海域。涉海工程建设和近海海洋生物资源的过度捕捞,对舟山海域海洋生物资源造成一定破坏,潮间带生物物种日益减少,多样性较低,海域生态系统健康不乐观。近年来,舟山市空气环境质量
10、持续呈优,但随着临港石化产业和港口输运枢纽中心的快速发展,2020年舟山市O3年均浓度同比增长比例位居全省首位。土壤和地下水“防控治”的工作基础和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管控和治理水平均亟待提升。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仍有不足,存在阶段性缺口,部分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单一,建筑垃圾处置体系缺乏全面统筹。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短板。舟山市城市排水管网破损问题突出,部分老城区污水管网存在错接漏接及破损淤积情况,普陀东港、海洋产业集聚区等也存在因地基下陷导致管道损坏问题,“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仍需推进。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大材小用”和“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市域污水处理技术设施能力建设仍需加强统筹。污泥处置设施能
11、力不足,小干污泥处理厂存在超负荷运行。岱山、嵊泗无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岛际间转运存在安全风险。船舶化学品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接收处置能力不足,油泥、生活污水转运港城衔接制度及转运体系初步建立,但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仍需进一步完善。四是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尚需完善,各方主体、政府各部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落实。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海域、锚地、港口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有待推进,海洋保洁和海上环卫制度亟需建立。随着舟山市危险货物吞吐量逐年攀升,特别是油轮、化学品船等各类危险品船舶进出港艘次大幅度上升,船舶突发
12、事故污染海域的风险不断增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绿色石化基地放射源由20个暴发增长至500多个,辐射源安全管控压力大。生态环境管理数字化水平不足,现代化生态环境感知网络有待完善,智慧监管能力有待提高。(三)“十四五”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时期,是舟山市迈入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舟山的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将其作为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实后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实施,碳达峰行动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
13、高水平保护提供重要推手。“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高质量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为舟山生态环境保护带来重要政治机遇。海洋强国、长三角一体化、甬舟一体化,全省“四大”建设等战略实施,舟山区位优势、开放优势更加彰显,为舟山绿色低碳发展带来新动力。舟山市建设“四个舟山”和坚持“五大会战”构筑经济崛起和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治理提供有利条件。但是,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全球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百年一遇之大疫情”的双重影响,国内正经历增速换挡和结构转型的双重因素叠加,高质量发展对海岛型城市生态保护、环境容量、用地用海
14、、节能减排等要素保障提出更大挑战。舟山市“十四五”产业结构面临重塑,与之带来的生态安全也面临新要求新挑战。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居民消费规模扩张带来的能耗增加和生活污染上升问题也不容忽视。可见,“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是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阻力并列的时期,应深刻把握国家战略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增强战略思维、底线思维、危机意识,努力开创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忠实
15、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工作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为目标,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助力“四个舟山”,成为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二)基本原则坚持低碳引领,绿色循环发展。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科学合理
16、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综合交通体系,有效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系统治理,根源解决问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构建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坚持风险防控,固守安全底线。以源头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全方位遏制环境隐患为导向,突出绿色石化及下游产业链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全过程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牢牢守住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坚持数字赋能,深化改革创新。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
17、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强化科技支撑和数字赋能,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和市场化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坚持开放协作,推动全民共治。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提升全民生态自觉,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 (三)规划目标1. 总体目标2025年,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基本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
18、强度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绿色协调发展格局总体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高质量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拓宽。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单位GDP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生活领域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全民生态自觉成为常态。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全市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1%,水生态健康初步恢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市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19、比例达到97%以上,PM2.5下降至18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得到安全利用,全域“无废城市”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山水林田湖草滩一体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实现生态环境问题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全域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全面转化,构建“政府有为”“企业有责”“市场有效”“社会有序”的大生态保护格局,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
20、能显著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体系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效运行。展望2035年,高质量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彰显创新舟山、开放舟山、品质舟山、幸福舟山独特魅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海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资源能源利用、海洋经济发展处于国内领先,全面建成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全面展示浙江省建设“重要窗口”的海岛风景线。2. 主要指标“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19项,其中约束性指标9项,预期性指标10项,涵盖环境质量、污染减排、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低碳发展五大领域。落实环境质量改善的具体任务,配套实施工程治理措施,做到任务项目化、责
21、任具体化,确保规划目标实现。表2 舟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指标类别序号指标名称2020年2025年目标指标性质环境质量1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7.897以上约束性2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ug/m3)1718以下约束性3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比例(%)省控及以上断面*66.683约束性市控及以上断面*90.590.54地表水省控断面类水质比例(%)00预期性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100100约束性“千吨万人”100100预期性6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按面积,%)*305年均值较“十三五”保持稳定预期性7地下水质量类水比例(%
22、)00预期性污染减排8化学需氧量五年削减比例(%)-省级下达指标约束性氨氮五年削减比例(%)-省级下达指标挥发性有机物五年削减比例(%)-省级下达指标氮氧化物削五年减比例(%)-省级下达指标风险防控9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省级下达指标预期性1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5预期性115年期突发环境事件下降比例(%)(0)(0)预期性生态保护12生态质量指数(新EI)*-省级下达指标预期性13森林覆盖率(%)5151约束性14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不降低约束性1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74.0571.78预期性低碳发展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省级下达指标约束性
23、17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省级下达指标约束性18煤炭消费比重(%)-省级下达指标预期性19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稳步提升预期性注:带“*”指标“十四五”统计口径较“十三五”有调整。三、重点任务(一)严格源头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结构和交通体系,有序推进生活绿色低碳化,促进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打造海洋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样本。1. 扎实推进产业绿色转型着力推进制造业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制造业产业基础和产业链水平提升,大力培育发展海洋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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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 生态环境 保护 十四 规划